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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痰要领:分脏腑虚实,理气为先,常兼治火

 syjyth 2019-12-21

痰症的表现和危害,这里就不多说了,今天主要说说治痰的一些要领:

一、治分脏腑虚实

痰的生成,主要责之肺、脾、肾三脏,故对虚实之辨,亦以此三脏为主。所谓虚实,乃指邪正而言,大抵脾肺分其虚实,肾脏辨其水火。

1.实证指邪气壅盛,津液留滞,病起不久,血气未伤,脉证俱实。在肺者,为风寒或燥热外干,肺气郁滞,气不布津。在脾者,为湿积生痰,当随其所因而祛之。

2.虚证指正气不足,输化无权,病非一日,元气已伤,形羸气弱。在肺者,为肺虚气不化津,当补肺益气养阴。

在脾者,为中阳失运,痰浊内生,当补脾以杜痰源。在肾者,阳虚则火不制水,水泛为痰;阴虚则虚火灼津成痰,当补肾以导其归藏,元气强而痰自不生。

治痰要领:分脏腑虚实,理气为先,常兼治火

二、审其标本缓急

当因病生痰时,则病为本而痰为标,但因痰而续发其他病证时,则痰为本,而续发的病证为标。由此可知,痰是具有标本双重作用的病理因素。故古有“见痰休治痰,以治必求本”及“急则先治其痰”的两种论点。

凡因病生痰者,治必求本,不能单纯的见痰治痰,应该审证求因施治,病本去而痰自清。如虚痰补之,实痰祛之,热痰清之,寒痰温之,湿痰燥之,燥痰润之,风痰散之,郁痰开之,食痰消之。

若因痰而续发某些病证时,则应以治痰为先,不能单纯见症治症,痰去则诸症自愈。尤其是痫厥、哮喘等重病急证,痰势壅盛者,更应先治其痰,以缓其急。

三、治宜理脾化湿

方书有言“脾为生痰之源,治痰不理脾胃,非其治也”;“一切诸痰,初起皆由湿而生,虽有风、火、燥痰之名,亦皆因气而化,非风、火、燥自能生痰也”。

突出脾湿是成痰的基础,理脾化湿为治痰要点,并认为湿之为物,本无定体,既可单独为病,尤易因他邪相引合而为患,理脾化湿,分消其病邪则痰自清。

证之临床,常以二陈汤为治痰主方,随其邪正虚实、病因及病位,配伍相应药物,每取良效,可资说明。

治痰要领:分脏腑虚实,理气为先,常兼治火

四、治以理气为先

痰是津液留聚所成,津液赖气化以宣通,故痰之病变与气滞密切有关,所谓“行则为液,聚则为痰,流则为津,止则为涎,顺于气则安,逆于气则重”。

若气机失调,则津液停积而为痰;既停之后,又复阻碍气化功能,因此治痰必先理气,“善治痰者,不治痰而理气,气顺则一身之津液,亦随气而顺”,自无停积成痰之患。进一步说,导致气滞之因多端,“气之为病不一,故痰之为病亦不一,必本其所因之气,而后可治其所结之痰”。

因此,还当辨其气滞之因,采取相应措施。当然,在理气的同时,治痰亦不可偏废,如痰积已深,阻滞气机,气不得顺,又宜先逐已盛之痰,痰去则气自可顺。

痰随气滞者,导痰先须顺气;积痰阻气者,顺气须先逐痰。审其因果,分其微甚,予以施治。

五、治痰常兼治火

痰的形成多由气滞,气之与火,本属一源,“元气盛者火必实,元气虚者火必虚”。若气实火盛,则势必煎熬人体阴液而成痰,气虚火衰,不能运布津液,亦可凝而为痰,故前人认为治痰“须辨火之微甚,明气之盛衰,则痰火自可相安于无事”。

如气火偏盛而成痰者,治宜清降;气火偏虚而生痰者,又当温补。在气火偏盛偏衰的主次关系上,一般均以火盛为多见,因在生理情况下“痰之未病,即身中真阴也;火之未病,即身中真阳也”。

治痰要领:分脏腑虚实,理气为先,常兼治火

在病理情况下,“气病多从火化”,“痰得火而沸腾,火得痰而煽炽”,故方书有“痰即有形之火,火即无形之痰”的论点,将痰归属于阳邪(相对的),认为“凡痰因火动者,宜治火为先”。

无论因热而生痰,或因痰而生热,均当清化,用药不宜温燥,以免助火生痰。同时,还当根据邪正虚实分别处理。若实火煎熬成痰,治以苦寒泻火;阴虚燥热生痰,治予甘寒清热。火降则痰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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