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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道损不足而补有余。”这话该如何理解?

 向青骏风生水起 2019-12-31

在春秋战国的乱世中,老子意在借“天道”揭示“人道”,从而倡导“有道”。

这句话的后面还有一句“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在我看来,老子意在借“天道”揭示“人道”,从而倡导“有道”,单从字面看,我们看出“人道”不公,要打破这种不公,就需要“有道”之人站出,效法天道,从而实现“损有余而补不足”。

一、借“天道”揭示“人道”,突出“有道”

这句话分析的是关于“天道”和“人道”的哲学命题,出自《道德经》第七十七章,原文为:“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道则不然,损不足,奉有余”,可以解释为:自然的规律,是减少有余的补给不足的,可是社会的法则却不是这样,要减少不足的,来奉献给有余的人。

理解老子说这句话,需要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老子生活在一个政治社会大动荡的时代,诸侯争霸,民不聊生,社会贫富差距悬殊。老子关心人间疾苦,研究救世之学,以求拯救乱世。

我们可以看到,自然规律能够减少有余补给不足,使万物处于一个动态平衡,欣欣向荣的生态。我们人类反其道而行之,带来了社会的不公,所以,需要效仿和学习自然的规律,从而打破这种不公。要打破这种不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贤明之人站出来主持公道。虽然老子大声疾呼“有道之人”,但是他对当时的社会是悲观的,于是才会发出“孰能有余以奉天下”的叹息!

二、“道法自然”和“无为而治”

“道”是老子思想的核心范畴,不仅仅是“人道”、“天道”,在《道德经》中,“道”前后共出现72次,揭示了一种万物存在运行的普遍规律。正是这个“道”,把人的世界和物的世界联系起来,讲出了其中的原则和法则。

“道法自然”即“道性自然,无所法也”,是天道的最本质特征,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比较原始的平衡状态。换句话说,就是天道以自身为原则,自由不受约束。它呈现的是一种自然而然,不加造作的状态。这是在告诉我们,认识事物最好遵循事物的内在的自然规律,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最终,我们要达到的目的,更应该是一种和谐的共赢状态。

“无为而治”更多的是效法自然,要求一切都要顺其自然。就拿天子治理天下来说,就应该是顺应物性,因势利导,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为干预,追求的是一种“我无为也, 而民自化; 我好静, 而民自正; 我无事, 而民自富; 我欲不欲, 而民自朴。”境界。

三、“天道”、“人道”对现代社会启示

老子这句话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任何事物都有矛盾对立的两方面,矛盾的双方是可以互相转化的。这就告诉我们,凡事都要适可而止,过犹不及,物极必反。比如说,生态上的滥砍滥伐,超过了自然的承载能力,导致沙漠化。因为树木保护好了能保持水土,保护差了就是沙漠化,这就是事物矛盾两方面,打破了它的平衡点就是导致矛盾的转化。这让我们认识到,人类并不是说可以无止境地从自然那里索取,有得到必定会有损失,这就是自然规律。

老子认为人道应该效法天道,即所谓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就是要达到一种“无为而治”的局面。社会一片和谐,官不扰民,人们安居乐业。但是真正的人道却截然相反,虽然老子感叹不会有人牺牲自己成全大众,但是,物极必反,社会总要向前发展,这种不公的规则终究会被打破。所以,如今的社会更多的是讲究和谐,讲究可持续发展,从而社会处于一种平衡稳定的状态。

“道家之学,实为诸家之纲领。诸家皆专明一节之用,道有则总揽其全。诸家皆其用,而道家则其本。”这是国学大师吕思勉对老子道家学说的评价,这体现了道家思想在诸子百家思想中的地位。老子从客观的角度揭示一切现象的起源和归宿,形成以“道”为核心的价值体系。这些丰富的思想遗产,不仅具有深远的学术价值,而且有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世界,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参考资料:

老子《道德经》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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