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言: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中和”二字,乃中国文化传统一大要义,亦即中国人生理想一大要义。《小戴记·礼运篇》“喜、怒、哀、惧、爱、恶、欲”连言,后人乃以“喜、怒、哀、乐、爱、恶、欲”为“七情”。 七情人人有之,方其未发,浑然一体,未见分别,故谓之“中”。 发而中节,当有“内”、“外”两义:外面事物上,当喜则喜,当怒则怒,各有大小,不失其分,此为对“外”之中节;所发或喜或怒,乃其一端,尚有未发者,不能因其发而伤其未发,是为对“内”之中节。 父母之丧,哀莫大焉,然不当因其一端伤其全体,故当节。武王一怒而天下安,方其怒之发,亦尚有其喜与哀乐之未发,是对内亦当有其和。此浑然之体禀自天,其因事外发则在人,能“一天人、合内外”,斯为“致中和”。 ——钱穆《晚学盲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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