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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世界职业教育发展趋势研究——现象与规律(之九)

 昵称815848 2020-01-03

      ——基于纵向维度递进发展的趋势:定阶与进阶

      从纵向维度看,世界职业教育发展显现出“定阶到进阶递升”的趋势,其清晰地表明,职业教育层次的“高度”提升。

      一、从层次到类型的擅变:瑞士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于教育分类的规范性国家体系(姜大源)

      早在1930年.瑞士就颁布了联邦职业教育法,该法明确规定职业教育由联邦政府统一管理。1963年,瑞士联邦政府再次颁布职业教育法。此后,为顺应国内经济、工业发展的需求,经多次修改,又分别于1978年和2004年两度重新修订。

      作为职业教育发展基准及依据的联邦职业教育法的修订,是瑞士面向21世纪增强国家实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制定新的联邦职业教育法的目的,在于对职业世界和劳动世界的显著变化予以积极的回应并主动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需求服务。其指导思想在于:职业教育的发展必须制订跨体系、跨职业的解决方案,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职业教育体系。

      2004年版瑞士《联邦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概念,并将高等职业教育定义为非传统高等学校形态的高等教育,从而第一次将普通高等教育之外的职业教育置于一个统一的体系之下,使得职业教育的价值认定可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照。

      根据瑞士联邦职业教育法,中等职业教育是瑞士职业教育的主体。瑞士第二阶段I级(相当于初中)毕业生60%以上进入职业教育领域学习,瑞士第二阶段II级(相当于高中)的职业教育以“双元制”为主要特征,实行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各行业机构三方合作的管理机制。高等职业教育主要形式之一是高等专业学校,学制分为全日制两年或部分时间制三年,旨在拓展学生的理论和实践知识,提高职业能力,从而胜任较高级职业领域中的工作。

      2004年瑞士《联邦职业教育法》及2009年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瑞士职业教育创新的国别报告》都将瑞士高等职业教育定义为独立的高等教育类型。按照1997年版的《国际教育分类标准》,瑞士第二阶段II级的“双元制”职业教育延伸至第三阶段教育B类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可视为培养高素质专门技能型人才的本科层次的高等教育,或称为技能本科教育,或高职本科教育。由此,瑞士将高等职业教育列入第三阶段教育B类教育,与大学和专业大学(高等专业学院)即第三阶段教育A类教育构成了完整的瑞士教育体系。这一体系的构建,为接受过3~4年中等职业教育或具有同等资历者,开辟了走向管理岗位或实现专门化的高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教育途径。

      瑞士不设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由内政部管辖,职业教育包括高等职业教育由隶属于经济部的联邦职业教育与技术署管理,它是瑞士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3B或4B和高等职业教育5B)和专业大学(5A)的联邦层次的管理中心。高等专业学校的“框架教学计划”由办学者与相关行业协会或职业协会合作开发,并报经其批准后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中公布。联邦经济部制定高等专业学校教育及其文凭后教育的认可条例。各州政府行使对高等专业学校的监督权。瑞士高等职业学校的评估机构为瑞士联邦高等专业学校委员会,由职业协会和行业协会、高等专业学校、州政府和联邦政府的代表组成,有两大评估职能:一是对瑞士联邦职业教育与技术署颁布的高等专业学校“框架教学计划”进行评估,二是对高等专业学校教育和文凭后教育的联邦认可申请进行评估。

     瑞士高等职业教育有两种形式:一是参加联邦考试,其中通过联邦职业考试者获得联邦职业证书,通过联邦高级专业考试者获得联邦学位文凭(包括技师文凭)。二是接受高等专业学校(也译为“高级专业学校”)学习,毕业后可获得高等专业学习文凭。第一层次是文凭学习,获得“高等专业学校文凭”称号,该文凭相当于本科层次文凭。第二层次是“文凭后学习”,获得“文凭后(学位后)”称号,该文凭相当于硕士层次文凭。2005年4月颁布并于2010年5月修订后的瑞士“高等专业学校教育及文凭后(学位后)教育的认可规则条例”对文凭后(学位后)名称给予进一步规范并予以法律保护。联邦考试条例由职业或行业协会制定、联邦职业教育与技术署批准,再由职业或行业协会实施。目前,全瑞士有210个联邦职业考试和160个联邦高级专业考试,每年15,000人获得该证书。为使瑞士高等职业教育证书和文凭得到国际化认定,瑞士已按照欧洲资格框架制定瑞士8级国家资格框架,并采取英文学位加注办法,对瑞士高级专业考试学位文凭和高等专业学校文凭加注“专业学士”(Professional Bachelor)称号。

      综上所述,瑞士职业教育的改革显现三条基本脉络:一是部分高等专业学校升格为属于5A层次的、以培养工程师为目标的高等教育,也就是教学地点为学校的、既规范过程也规范结果的高等教育。二是部分高等职业学校升格为属于5B层次的、以培养技术员为主的高等教育,也就是教学地点为企业和学校等双元或多元的、既规范结果也规范过程的高等职业教育。三是属于5B层次的、以培养技师为目标的高等教育,也就是无显性教学地点而是职业伴随的、仅需参加联邦考试的、只规范结果而不规范过程的高等职业教育。

      瑞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体现着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的一种大趋势:既在纵向建构一个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又在横向架设沟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互通的桥梁;既发展规范过程又规范结果的基于机构的职业教育,又发展只规范结果而不规范过程的职业培训,而由此所获得的学位在层次和价值上都应该是等值的。这一体系是建立在国际教育分类基础上的,是一种基于教育分类的规范的国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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