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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奇案:开国元勋常遇春的大儿子为何要诈死?

 思明居士 2020-01-03
明朝奇案:开国元勋常遇春的大儿子为何要诈死?

  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常遇春的大儿子常茂,随从老丈人冯胜征讨纳哈出。常茂很多时候都不服从冯胜的约束,冯胜多次斥责之。常茂应答愈慢,冯胜益怒,只是未发作而已。副将蓝玉率领常茂等受降时,常茂以纳哈出不敬,还想逃走为由,砍伤纳哈出;纳哈出所部闻之,有惊溃者。冯胜因此被常茂激怒,增饰其状,上奏本说是常茂激变,遂械系至京。常茂亦言冯胜诸多不法之事。因此,皇帝收缴了冯胜的总兵印,也将常茂贬谪到龙州(今广西崇左),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常茂在龙州去世。

  在正常情况下,这事也就过去了。不过,后来有人告发常茂是假死。

  起初,龙州土官赵贴坚死后,应当由堂侄赵宗寿继承土官位。但是,贴坚妻黄氏以爱女嫁给常茂为小妻,竟由常茂擅管州事。常茂死后,黄氏与赵宗寿争州印,相互告讦。后来,有人告发,说常茂实际没有死,赵宗寿是知道情况的。朱元璋大怒,责令赵宗寿,献出常茂以自赎,可赵宗寿屡诏不至,皇帝便命杨文与韩观出师讨伐龙州。后来知道常茂真的死了,赵宗寿亦赔款,朝廷方才罢兵。

但是,后来的广西常氏族谱证实,常茂不仅没死,而且,子嗣众多,是当年跑到偏远之地,隐居起来了。这个说法,有点道理。因为常茂“死”的前一年,明王朝发生了一件大事。因受胡惟庸一案的牵连,李善长并其妻女弟侄七十余人被杀。

  李善长是什么人?是淮西首领,建国功臣,是朱元璋最重要的谋臣,而且也有免死铁券,这样的人都能全家被杀,贬置龙州的常茂自然胆战心惊,因为朱元璋对他的结论是“诱合诸蛮,肆为不道”,这还了得?于是,常茂感到大势不妙,做出诈死的决定,并故意通过政敌赵宗寿之口传到京都,以让皇上确信。

  但是,没有不透风的墙,常茂诈死,终于传到皇帝的耳中。赵宗寿此时可能也发现上当了,常茂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无法交待,所以,只能“屡诏不至”。直至朱元璋下诏讨伐,赵宗寿才不得不“伏罪来朝,乞罢兵勿征”。这时候,即使他知道了常茂诈死的事实,也必须硬着头皮制造常茂已死的假象。但上奏常茂已死、后又屡诏不至的事实说明,赵宗寿心中是有鬼的。正是在这种境地之下,常茂只能做出离开龙州的人生重大决定。

  明史说,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即常茂“诈死”的第二年,朱元璋封常遇春次子常升为开国公,圣旨中说:“惟惜殁后无嗣,承袭仍须有人。兹遵兄终及弟之例制,封尔升为开国公”。按说,本应封常茂的儿子的,可惜他没后人,只好封了他的弟弟。

  据悉,常茂与冯氏夫人(冯胜女)曾有三个儿子,怎么就“无嗣”了呢?

有一种说法,比较有合理性。常茂和冯氏夫人经过周密安排,根据当时的政治大环境,常茂自己跑路,也妥善安排了冯氏夫人和儿子们。朱元璋杀人如麻的做派,肯定让他们极有顾虑,因此,策划躲起来隐姓埋名、人间消失是最好的办法。再说,他们也有这样的条件,因为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开平王常遇春之妻蓝氏夫人还在世,她绝不会坐视不管,一定会千方百计地施以援手。其时,舅老爷凉国公蓝玉还在位(蓝玉案发生在一年之后),有职有权,他完全可帮助其外甥和其儿子解围。

依此观点的人,推测是大舅公蓝玉安排了常茂的儿子们去了山西从军为伍,等待机会东山再起。但是,一年后,蓝玉自己也出事了,而且株连了一万五千人之多,史称“蓝狱”。在这种恶劣的政治环境下,常茂的儿子们,谁还有胆出头露面?彻底人间消失,才是他们的唯一选择。

  至于常茂本人,有一个说法是,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常茂带着小妾李氏夫人逃了,逃至广西恭城县五排瑶(今恭城县观音乡白竹铺村)深山中隐居,数年后,迁至常家村(今恭城县栗木镇常家村)定居,李氏共生四子,长子常智、次子常慧、三子常贤、四子常良。常茂卒于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终年五十八岁,葬于栗木镇大合村,为防日后不测,采取深葬不修坟形,谨置白石一块为记。弘治年间,国家太平,年景颇佳,明孝宗朱佑樘,对开国元勋子孙被贬谪者,沦为庶民,“寸禄不享,实感不忍”,于弘治五年(公元1492年)三月八日下诏,复用功臣后裔。常茂子孙尚有余悸,不愿受禄封号而辞谢。

  公元1989年夏,经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普查考证确认,常茂墓为文物点,并发文通知,明文规定加以保护。此墓可不可信,也只有随意了。因为,各地为争名人之后,发生过五花八门的举止。不足为凭。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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