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有“道地药材”之说,其实它是有历史渊源的。唐,全国分为十个道。即:关内道、河南道、河东道、河北道、淮南道、江南道、山南道、剑南道、陇右道、岭南道。 当时朝廷下旨每个道须把当地的物产(特产)调查报告如实上报于朝庭备案,其中记录某道出某种物品(药材),某药有某种特长,经官府辨别后备案登记造册,故一直延续至今,就有中药材“道地”之说法。 贞观元年(627年),太宗分天下为10道:即关内道、河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山南道、陇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剑南道和岭南道。 贞观十四年后(640年)全国共设360州(府),下辖1557县。 开元二十一年后(733年),又分天下为15道,即将山南道、江南道各分为东、西道,又增设了京畿道、都畿道和黔中道。 故称有“道地药材”;而不是地道药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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