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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癌靶向药篇 |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9版)>

 叶老师YP 2020-01-10

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肝癌靶向药篇


为规范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提高肿瘤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肿瘤患者健康权益,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9年版)》,包括了呼吸系统肿瘤、消化系统肿瘤、血液肿瘤、泌尿系肿瘤、乳腺癌、皮肤软及组织肿瘤、头颈部肿瘤、生殖系统肿瘤常用的57种新型抗肿瘤药最新的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今天给肝胆斗瘤士给大家整理了肝癌相关的靶向治疗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包括三种国内已批准上市的(索拉非尼、瑞戈非尼和仑伐替尼)和几种医生推荐较多的靶向药。注:免疫治疗药物部分药物下次分享。

1

已批准肝癌适应症

索拉非尼 sorafe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0.2g
适应证:治疗无法手术或远处转移的肝细胞癌。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期间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乏力、脱发、感染、手足皮肤反应、皮疹。
2.推荐服用剂量为每次0.4g、每日两次,空腹或伴低脂、中脂饮食服用,对疑似不良反应的处理包括暂停或减少用量,如需减少剂量,索拉非尼的剂量减为每日一次,每次0.4g,口服。
3.与通过UGT1A1途径代谢/清除的药物(如伊立替康、多西他赛)联合应用时需谨慎。与华法林合用时应定期检测INR值。
4.目前缺乏在晚期肝细胞癌患者中索拉非尼与介入治疗如肝动脉栓塞化疗(TACE)比较的随机对照临床研究数据,因此尚不能明确本品相对介入治疗的优劣,也不能明确对既往接受过介入治疗后患者使用索拉非尼是否有益。
5.TACTICS研究(NCT01217034)证实首次TACE联合索拉非尼较索拉非尼组获益更佳。

瑞戈非尼 regorafe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40mg
适应证:

1.既往接受过索拉非尼治疗的肝细胞癌患者。

2.既往接受过伊马替尼及舒尼替尼治疗的局部晚期的、无法手术切除的或转移性胃肠间质瘤患者。

3.既往接受过氟尿嘧啶、奥沙利铂和伊立替康为基础的化疗,以及既往接受过或不适合接受抗VEGF治疗、抗EGFR治疗(RAS野生型)的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无需进行基因检测。

2.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为160mg口服,每日一次,建议与食物同服,用药3周停药1周。基于个人的安全及耐受性考虑,可能需要中断或降低剂量,也可以考虑采用80~120mg起始剂量逐渐递增。

3.亚洲人群最常见不良反应为手足皮肤反应、肝功能异常(高胆红素血症、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和高血压,同时,还要注意疼痛、乏力、腹泻、食欲下降及进食减少等不良反应;最严重的不良反应为重度肝功能损伤、出血、胃肠道穿孔及感染;有血栓、栓塞病史者应谨慎使用。

4.对瑞戈非尼任一活性物质或辅料有超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5.避免联用CYP3A4强效抑制剂和CYP3A4强效诱导剂。

仑伐替尼 lenva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4mg
适应证: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的肝细胞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期间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高血压、疲乏、腹泻、食欲下降、体重降低、关节痛/肌痛、腹痛、掌跖红肿综合征、蛋白尿、出血事件、发音困难、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恶心,严重的不良反应包括肝衰竭、脑出血、呼吸衰竭。

2.与甲状腺癌和肾癌不同,仑伐替尼在肝癌的药代动力学在临床上受到体重的显著影响:对于体重<60kg的患者,推荐日剂量为8mg,每日一次;对于体重>60kg的患者,推荐日剂量为12mg,每日一次。

3.仑伐替尼应在每天固定时间服用,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均可。如果患者遗漏一次用药且无法在12小时内服用,无需补服,应按常规用药时间进行下一次服药。




2

未批准肝癌适应症

以下药物都是批准用于其他癌种的靶向药物,但在实际临床应用中会有医生推荐或者患者自己使用,用于单药或者联药治疗肝癌。对于这一部分的药物,因为目前仍未被批准用于肝癌治疗,因此我们建议尽量不要将其作为肝癌治疗一线或二线治疗选项。如果不得已需要选用,请咨询医生明确用药剂量,并做好副作用的监控和防护。

阿帕替尼 apa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0.25g、0.375g、0.425g
适应证: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进展或复发的晚期胃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且患者接受阿帕替尼治疗时一般状况良好。
合理用药要点:

1.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为850mg,每日一次。对于体力状态评分ECOG≥2、四线化疗以后、胃部原发癌灶没有切除、骨髓功能储备差、年老体弱或瘦小的女性患者,为了确保患者的安全性和提高依从性,可以适当降低起始剂量,先从250mg开始服药,服用1~2周后再酌情增加剂量。

2.使用过程中出现3~4级不良反应时,建议暂停用药,并对症处理,待症状缓解恢复到1级以内,随后降低剂量服用。

3.用药期间必须特别关注血压升高、蛋白尿、手足皮肤反应、出血、心脏毒性、肝脏毒性等不良反应。

4.慎与延长QT间期的药物同时使用。


阿昔替尼 axiti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1mg、5mg
适应证:
1.用于既往接受过一种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或细胞因子治疗失败的进展期肾细胞癌(RCC)的成人患者。
2.联合帕博利珠单抗适用于晚期肾透明细胞癌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阿昔替尼推荐的起始口服剂量为5mg,每日两次,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给药,每日两次给药的时间间隔约为12小时。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就应继续治疗直至发生不能接受的毒性。如果患者呕吐或漏服一次剂量,不应另外服用一次剂量,应按常规服用下一次剂量。

2.建议根据患者安全性和耐受性的个体差异增加或降低剂量:(1)在治疗过程中,满足下述标准的患者可增加剂量:能耐受阿昔替尼至少两周连续治疗、未出现2级以上不良反应、血压正常、未接受降压药物治疗。当推荐从5mg,每日两次开始增加剂量时,可将阿昔替尼剂量增加至7mg,每日两次,然后采用相同标准,进一步将剂量增加至10mg,每日两次。(2)在治疗过程中,可能需要暂停或永久终止给药,或降低阿昔替尼剂量。如果需要从5mg,每日两次开始减量,则推荐剂量为3mg,每日两次。如果需要再次减量,则推荐剂量为2mg,每日两次。

3.避免与强效CYP3A4/5抑制剂或强效CYP3A4/5诱导剂合用。

4.联合帕博利珠单抗治疗晚期肾透明细胞癌时,推荐阿昔替尼的剂量为5mg bid,如能耐受,可考虑剂量滴定。联合治疗期间帕博丽珠单抗的用药要点请参见“六、帕博丽珠单抗”部分。


安罗替尼 anlo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8mg、10mg、12mg
适应证:

1.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的治疗。对于存在EGFR基因突变或ALK阳性的患者,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接受相应的靶向药物治疗后进展、且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

2.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化疗方案治疗后进展或复发的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使用安罗替尼前无需进行基因检测,但对于存在EGFR基因突变或ALK融合阳性的患者,在开始安罗替尼治疗前应接受相应的标准靶向药物治疗后进展、且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

2.中央型肺鳞状细胞癌或具有大咯血风险的患者、重度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3.安罗替尼有增加发生出血事件和发生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因此,具有出血风险、凝血功能异常的患者、具有血栓/卒中病史的患者以及服用抗凝药物及相关疾病的患者应慎用。

4.老年患者(65岁以上)使用安罗替尼时,无需调整用药剂量。

5.用药期间应密切关注高血压的发生,常规降压药物可有效控制患者血压。

6.避免与CYP1A2和CYP3A4的强抑制剂和强诱导剂联用。


来那度胺 lenalidomide


制剂与规格:胶囊:10mg、25mg
适应证:初治及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
合理用药要点:

1.药物具有骨髓抑制作用,应用后需要监测患者血常规。

2.对于适合接收自体干细胞移植的病人,移植前建议接受不要超过4个疗程含有来那度胺的治疗。

3.硼替佐米与来那度胺具有协同作用。

4.肾功能不全的骨髓瘤患者需要减量。

5.长期应用会增加第二肿瘤的风险。

6.血细胞减少、皮疹为来那度胺常见的不良反应,其余包括深静脉血栓。

7.对于接受来那度胺与地塞米松联合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的风险显著升高。需要密切注意血栓导致的症状和体征,合并高危血栓风险时建议给予预防性抗凝。

8.可能会有胚胎-生殖毒性,使用期间注意避孕。

舒尼替尼 suni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12.5mg
适应证:转移性肾癌。
合理用药要点:

1.推荐剂量为50mg,每日一次,口服,服药4周,停药2周(4/2给药方案)。

2.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以12.5mg为梯度单位逐步调整剂量。每日最高剂量不超过75mg,最低剂量为25mg。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情况可能需要中断治疗。

3.避免与强效CYP3A4/5抑制剂或强效CYP3A4/5诱导剂合用。

4.舒尼替尼服用4周,停药2周(4/2给药方案)可能会发现白细胞及血小板下降等严重骨髓抑制,因此用药期间需要密切监测血常规。必要时可采用2/1给药方案,即舒尼替尼服用2周,停药1周。


贝伐珠单抗 bevaci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液:100mg(4ml)/瓶
适应证: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用于不可切除的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贝伐珠单抗不适用于晚期肺鳞状细胞癌的治疗。

2.有严重出血或者近期曾有咯血、肿瘤侵犯大血管的患者不应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

3.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最多6个周期,随后给予贝伐珠单抗单药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4.贝伐珠单抗推荐剂量为15mg/kg,每3周给药一次。也可以使用7.5mg/kg,每3周给药一次。

5.出现以下情况,停止使用贝伐珠单抗:(1)严重胃肠道不良反应(胃肠道穿孔、胃肠道瘘形成、腹腔脓肿),内脏瘘形成。(2)需要干预治疗的伤口裂开以及伤口愈合并发症。(3)重度出血(例如需要干预治疗)。(4)重度动脉血栓事件。(5)危及生命(4级)的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包括肺栓塞。(6)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7)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8)肾病综合征。

6.如果出现以下状况,需暂停使用贝伐珠单抗:(1)择期手术前4~6周。(2)药物控制不良的重度高血压。(3)中度到重度的蛋白尿需要进一步评估。(4)重度输液反应。

7.贝伐珠单抗稀释后采用静脉输注的方式给药,首次静脉输注时间需持续90分钟。如果第一次输注耐受性良好,则第二次输注的时间可以缩短到60分钟。如果患者对60分钟的输注也具有良好的耐受性,那么随后进行的所有输注都可以用30分钟的时间完成。贝伐珠单抗不能采用静脉内推注或快速注射。

8.在老年人中应用时不需要进行剂量调整。

9.不能将贝伐珠单抗输注液与右旋糖或葡萄糖溶液同时或混合给药。

10.贝伐珠单抗配制,用0.9%的氯化钠溶液稀释到需要的给药容积。贝伐珠单抗溶液的终浓度应该保持在1.4~16.5mg/ml之间。

11.贝伐珠单抗禁止冷冻储存,禁止摇动。应避光,2~8℃在原包装中储存和运输。

12.在2~30℃条件下,0.9%的氯化钠溶液中,贝伐珠单抗在使用过程中的化学和物理稳定性可以保持48个小时。产品在无菌条件下配制后在2~8℃条件下的储存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




来源: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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