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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明代民族政策中的“因俗而治”所衍生出的世袭女土官

 思明居士 2020-01-13

中国是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民族众多,很多少数民族内部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都与汉族地区不一样。对于这些大多位于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地区,统治者不可能照搬汉族地区的那一套统治方式去进行统治。

随着各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统治势力的逐步深入,封建王朝统治者在政治上利用少数民族中旧有的贵族进行统治,经济上让原来的生产方式维持下去,满足于征收贡纳,就这是封建王朝所谓的“羁縻制度”。

自唐朝以来,宋、元、明、清几个朝代对西南少数民族实行土官管理,使得边疆少数民族基本上保持了安宁与稳定,也增进了各少数民族地区和中原地区经济文化联系和交流。这些土官大多是当地少数民族的土酋,在各自的领地内实行领土制的封建统治,朝廷用宣慰使、宣抚使、按抚使等武职及土知府、土知县等文职对他们进行册封,并让他们的子孙世袭,充当汉人政府与该原住民的沟通渠道。

浅谈明代民族政策中的“因俗而治”所衍生出的世袭女土官

一、女性土官世袭现象

按照汉人的传统,世袭制多为嫡长子世袭,如果没有儿子,也会以同宗的子侄中男性来继承。但是在少数民族地区,为了笼络少数民族,汉族中央政权也会遵从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允许女性世袭土官,来稳定边疆的统治。

从明代起,中央政府不仅默认女性土官世袭父辈或者丈夫的权力的事实,还制订出了明确的制度。据明朝的《蛮司合志》记载:“土司其无子弟者,(死后)即雪人皆得袭替”。

这种女性世袭土司的情况在明朝并不少见,据《明实录》记载,贵州宣慰使安尧臣死后,儿子年幼,其妻奢氏便得以代理宣慰使;贵州乌蒙土知府阿普死后,儿子纳孔随即夭折,于是阿普的妻子伊氏接替其职。这种没有儿子的土官死后,或以弟袭,或以妻袭,甚至母袭的情况在西南地区是一种常态,甚至还出现过以妾袭职的个例。

浅谈明代民族政策中的“因俗而治”所衍生出的世袭女土官

在明朝的职官系统里,土官中的土知府和土宣慰使都是四品官,土知州、土宣抚司是五品官,土判官是七品官。有明一代,有记载的女性世袭以上官职的至少有二十例以上,其中包括贵州宣慰使宋诚的母亲刘氏、石柱宣慰使秦良玉这样的四品世袭高级土官。

在以上世袭的女性土官中,秦良玉是最著名的一位。她参加过万历年间的“平播之战”,也参加过对后金的“援辽之战”,还参加过平定永宁宣抚使的平叛之战,因为战功显赫,被封为“一品夫人”,是历史上唯一一位作为王朝名将被单独立传记载到正史将相列传里的巾帼英雄,死后被追谥为“忠贞侯”。

二、女性土官世袭原因

虽然每一位女性土官能够世袭的原因不尽相同,但总体来说,不过下面两个原因。

一、少数民族女性的勤劳使得她们在族群中的地位高于汉族中的女性。即使是在今天的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妇女们仍然保持着勤劳的本质。自古以来,这里的女性同男人一样在外耕作,有很多女性还是劳动的主力军。都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些掌握了生产的女性甚至在一些事情的处理上,有着比男性还要大的处理权。这是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区别于汉族妇女的一个重要的特征。

浅谈明代民族政策中的“因俗而治”所衍生出的世袭女土官

在明朝的广东、广西、云南、贵州一带,农业生产基本以女性为主,“男人炊事,女人耕种”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她们生产出来的劳动成果,也是自己拿到集市上进行交易和贸易。明代云贵地区的农村每三日会有一个“墟场”,是交易的集市。“四境妇女,担负接踵于路,而男子则不出也”。一些住在大山里的瑶族和黎族里面,都是女性“跌足升山,负物入市”,而男性却有许多怕于外界打交道的。

正是由于少数民族女性有着一定的经济地位,所以自古以来这里就有不少女性成为民族或者部落的首领。甚至在一些部族中出现了贱男重女,有事女子为政的奇特现象。

二、少数民族内部的守法制促成了女性世袭土官。明朝时期,少数民族部族内的守法意识非常强大,族长不仅是土官,也是宗族内财产和宗法的掌管者,部族内有着族权和政权合一的趋势。而宗法制规定族长应该在族内世袭,虽然同等情况下是男性优先,但是在男性死亡或者没有男性继承人的情况下,女性世袭便是很自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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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女性土官的表现

广西泗城地区第三代土官岑振死后,其子岑暄袭职。岑暄没过多久去世,没有留下男性继承人,所以其妻卢氏袭了泗城土官。她继位之后,十分注意与明朝中央政府搞好关系,并于宣德元年二月遣族人岑台等带着贡马及银器等物向明朝进贡。据《明宣宗实录》记载,卢氏在位八年,朝贡了四次,平均每两年即朝贡一次,大大的加强了广西与中央的联系。

卢氏之前的泗州土官岑怒木罕、岑善忠、岑振,包括她之后的岑应、岑接都是好战分子,他们都积极发动土司间的战争,向外扩张。这虽然扩大了岑氏的地盘,但他们辖区内的人民经常饱受战乱之苦,连年的征战让人民的生活受到很大的影响。而卢氏担任土官的八年,是泗州地区一段难得的和平时期,而她治下的人民,利用这难得的和平时期休养生息,生产得到一定的恢复,经济也得到一定的发展。

有些女土官为了民族地区的安宁,不惜忍辱负重,对汉族官吏做出让步,以缓和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矛盾,加强了民族间的团结。

奢香夫人是杰出的彝族女政治家,也是中国历史上为维护地方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建立了丰功伟绩的巾帼英雄。在丈夫贵州宣慰使蔼翠病逝后,她袭了贵州宣慰使的职务。

浅谈明代民族政策中的“因俗而治”所衍生出的世袭女土官

当明太祖朱元璋派傅友德、沐英入云南讨伐元朝残余势力时,一些土司企图勾结元朝残余势力,阻止明军入滇。奢香夫人凭借宗族关系,亲赴乌撒、芒部,对诸土酋阐明形势,又筑道路,设驿站,使明军得以顺利收复云南,巩固了边疆政权,促进了西南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当时驻扎在西南地区的明朝都指挥马晔,骄纵蛮横,大肆杀戮彝族人民,不顾贵州大旱,强迫奢香夫人交纳赋税。奢香夫人据理力争,马晔却将奢香夫人抓到贵阳鞭笞。奢香夫人的属下得知奢香受辱,纷纷领兵准备造反。奢香夫人及时制止了这场暴动,并亲赴京师向朱元璋面陈马晔的劣迹。朱元璋将马晔召回治罪,封奢香为"顺德夫人"。她以中华民族大义为重的行为,维护了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团结。

很多少数民族女性土官重视教育,播州女土官田氏就在辖区内广办学校,为中华文化在少数民族地区的传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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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官 剧照

女土官在掌权后,为发展少数民族区域的交通也作出了积极贡献。奢香夫人曾向朱元璋建议“刊山开驿以通往来”,在贵州修建了九驿十八站,形成了一个纵贯贵州的四通八达交通网。使得贵州可以北连四川,东接湖广,南通广西,大大促进了贵州社会经济的发展,便利了各族人民的交往。

四、女性土官的特点

女性土官由于大多是在儿子年幼时世袭丈夫的职务的,为了保证这个职位的被夺走,女性土官面临的夺位之争要远远超过男性土官。这些争位有的出现在女土官与丈夫的兄弟之间,有的出现在嫡妻和妾室之间,也有的出于女土官与丈夫长大成人的庶子之间。这种部族内的相互仇杀,造成了少数民族地区大量的人民死亡,经常迫使中原王朝派兵进行平定,才能平熄战火。

女性土官世袭之后,往往比男性土官更加忠于明朝政府,无论是镇压叛乱还是镇压农民起义,女性土官都表现出一种坚决捍卫明朝统治的决心。秦良玉世袭宣慰使后,平定了播州杨应龙的叛乱和四川土司奢崇明的叛乱,又率领她的“白标兵”与李自成、张献忠的农民军为敌,成为封建王朝镇压农民起义的帮凶。

总体上来说,明代女土官掌握权力后,在捍卫国家领土和维护民族团结等方面,在历史上做出了自己的贡献。相比于男性土官,她们更加注重同中央政府的关系,注重经济文化和交通等事业的建设,有力的推动边疆地区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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