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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拜礼的演化首篇——社科研究

 華夏漢禮堂 2020-01-13

一、“九拜说”与两种基本的拜礼:拜手和稽首

  《周礼·大祝》有“九拜”之说:

辨九拜:一曰稽首,二曰顿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动,五曰吉拜,六曰凶拜,七曰奇拜,八曰褒拜,九曰肃拜,以享佑祭祀。

该文未对“九拜”仪容作具体说明。《荀子·大略》说过“平衡曰拜,下衡曰稽首,至地曰稽颡‘连叩头’”,解释简略,意思也不甚明确。早期文献缺乏详尽说明,使周代拜礼研究一开始就面临很多困难。汉代学者的有关论述仍多属零文散句,最为详细系统的解释是郑玄对《大祝》“九拜”所作的如下注解:

  稽首,拜头至地也。

  顿首,拜头顿(叩)地也。

  空首,拜头至手,所谓拜手也。

  吉拜,拜而后稽颡(连叩头),谓齐衰不杖以下者。言吉者三年丧后礼,此殷之凶拜,周以其拜与顿首相通,故谓之吉拜云。

  凶拜,稽颡而后拜,谓三年服者,始服25(27)个月丁扰礼也。

杜子春云:“振读为振铎之振,动读为哀恸之恸,奇读为奇偶之奇,谓先屈一膝,今雅拜是也。或云:奇读曰倚,倚拜谓持节、持戟拜,身倚之以拜。”郑大夫云:“动读为董,书亦或为董。振董,以两手相击也。奇拜,谓一拜也。褒读为报,报拜,再拜是也。”郑司农云:“褒拜,今时持节拜是也。肃拜,但俯下手,今时撎是也。介者不拜,故曰"为事故,敢肃使者"。”玄谓振动,战果变动之拜。《书》曰“王动色变”。一拜,答臣下拜。再拜,拜神与尸。

从郑注来看,东汉学者对“稽首”、“顿首”、“空首”、“吉拜”、“凶拜”的理解还比较一致(至少在郑玄看来这些名称的含义比较明确),而对“振动”、“奇拜”、“褒拜”、“肃拜”等概念的理解已大有分歧。分歧意味着模糊和疑惑。后来的研究状况表明,像“振动(哭丧专用礼)”在先秦文献中孤立出现,缺乏对比材料和辅证材料的名词?到战国以后已成为“死”概念,它的内涵、外延如何,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拜礼或礼节,已经不可能有绝对可信的答案(非也非也!)。

唐、宋以至清代,学者围绕“九拜”说对周代拜礼作过反复讨论,有代表性的论述可以举出以下十数种:唐代贾公彦《周礼注疏》卷二十五对“九拜”郑玄注的疏解;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二对“稽首”杜预注的疏解;宋代陈祥道《礼书》卷八十七《拜仪》上、下篇;朱熹《朱子语类》卷九十一论跪拜诸条;清代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八“拜稽首”至“九顿首三拜”诸条;阎若璩《潜邱札记》卷六《答万公择书》;惠士奇《礼说》卷八论“九拜”诸条;江永《群经补义》卷三“人臣拜于堂下”节,《乡党图考》卷九《拜考》等篇;秦蕙田《五礼通考》卷六十二论“九拜”节;段玉裁《经韵楼集》卷六《释拜》;凌廷堪《校礼堂文集》卷十五《周官九拜解》;黄以周《礼书通故》卷二十一论“九拜”节;孙诒让《周礼正义》卷四十九对“九拜”郑注的疏解。诸家论列中,顾炎武所论“拜礼愈后愈繁”一说最具历史意识(诸如四拜,五礼三拜,三跪九叩,24拜等等);江永、段玉裁所论“顿首即稽颡(连叩头)”、“顿首为丧拜(急迫礼)”两说最为精确,其他各家的解释,创见并不很多。

通观前人对《大祝》“九拜”的分析,可以得出两点结论。首先,所谓“九拜”并非按同一标准对拜礼所作的分类,其中有些概念之间的关系不是并列关系,而是交叉关系或包含关系。也就是说,《周礼》作者只是集中列举拜礼名称,并非严格按照逻辑学规则为拜礼划分类别。例如“奇拜”和“褒拜”,一般认为是分指一次拜和两次拜(或多次拜),这里用的分类标准是施拜数量,与“稽首”、“顿首”、“空首”等根据施拜方法划分的概念显然不在同一层面。

其次,“九拜”中常用的礼节其实只有两种,即拜手(空首)和稽首。我们不妨逐次分析一下“九拜”中的其他概念:“顿首”大多在危急、紧迫、请罪或丧礼等特殊情境下使用,段玉裁等对此论证甚详,可以不再讨论。“振动”,所指为哭丧拜礼。“吉拜、凶拜”,据郑玄说都是特指丧礼中使用的拜礼(守丧开始,三年丧后第25个月至27个月);孙诒让等则认为吉拜是指平常使用的“尚左手”的稽首、空首等礼节,凶拜是指居丧时“尚右手”的稽首、空首、顿首等礼节。按郑玄说,吉拜、凶拜都不是常用礼节;按孙诒让说,则“吉拜、凶拜”是说明拜礼性质的泛称,外延很广,包罗甚多,不是确指一种具体的拜礼。“奇拜”和“褒拜”,侧重描述施拜次数,分类标准就与拜手、稽首有所不同。最后的“肃拜”,一般解释为军中之拜或妇人之拜,也不是常规礼节或通行礼节。据此,“九拜”说虽然罗列了很多名称,但除了拜手和稽首以外大都不属于常规拜礼。在其他资料包括金文资料中看到的周代拜礼情形也相吻合。清段玉裁曾说,“九拜”之中,前三种(即稽首、顿首、空首)为“体”,后六种为“用”。他所谓“体”即主体、基本之意。其实,既然顿首专用于急迫、丧礼等特殊场合,那么它也不具有“体”的性质,真正可以称之为拜礼之“体”的只有拜手(空首)和稽首。

二、拜礼的基本仪容

正是由于拜手、稽首最为常用和通行,延续的时间比其他过于专门的拜礼更为长久,所以秦汉及后世学者对这两种拜礼的论述也最清楚。对于怎样拜手,怎样稽首,两者的表敬程度有何差别等问题,大家的看法比较一致。下面综合相关论述,对施拜的一般情况和两种基本拜礼的仪容作一简单的说明。

(1)凡拜必跪。拜手、稽首以及顿首诸拜礼,都是先下跪然后行礼再拜。今人说的“跪”,在先秦文献中习称为“坐”当时的正规“坐”姿是两膝着地、臀部置于脚后跟上面。因此,凡拜必跪这一习惯,用周人的话说就是凡拜必“坐”。《说文解字·足部》:“跪,拜也。”拜必先跪,但跪却不一定拜。《说文》并非每条注解都绝对严密,许慎只是着眼于跪和拜的密切关联,所以直接以“拜”释“跪”,意思是说“跪”就是施拜时的那种坐姿。

孙诒让为说明凡拜必跪,举有两条例证?一条是《国语·晋语二》所记晋公子重耳行礼事:重耳接受秦国使者的吊唁,“再拜不稽首,起而哭”。孙氏指出:“彼不稽首,而曰"起",是凡拜必跪之确证。”另一条是从《仪礼》中归纳的通例:“饮酒之礼,凡拜,必坐奠爵,然后拜;既拜之后,始执爵兴。”这两证包括实例和通则,具有很强的说服力?那时的古人都是席地跪坐,当然都是跪啊!!!

(2)凡拜必拱手。两手手心向下,叠于胸前,手型稍弯而呈合覆之形,是为拱手。拱手有“尚左手”和“尚右手”的不同。“尚左手”即左手覆按右手是男子常礼,丧礼之拱手和妇女所行拜礼则应“尚右手”。《礼记·檀弓上》:“孔子与门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皆尚右。孔子曰:"二三子之嗜学也,我则有姊之丧故也。"二三子皆尚左。”可见拱手“尚左”为男子之常礼,“尚右”为特殊礼法。《礼记·奔丧》:“闻远兄弟之丧,既除丧而后闻丧,免袒成踊,拜宾尚左手。”某人听到远房兄弟死去的消息是在已经除丧之后,他在吊丧拜宾时可以“尚左手”。言外之意是,一般丧礼中的拜宾都是“尚右手”即右手加于左手之上。郑玄注引《逸奔丧礼》曰:“凡拜,吉丧皆尚左手。”所谓“吉丧”,是指服丧者的哀痛程度已随时间的推移有所减弱,服丧者不再使用纯凶礼性质的“反吉”(反常)仪节而是加进一些日常礼节,从而使丧礼带有某种“吉”的性质。总之,拜礼“尚左手”是常规,“尚右手”则属反常。又据《礼记·内则》说,“凡男拜,尚左手”、“凡女拜,尚右手”。古代社会注重男女有别,男女拜礼有所不同应是很早就形成的习惯。

拜礼的手型是拱手还是两手平叠,当然是贵族多用仪式化的推手作揖,生活化的是常见拱手之礼,正式场合用“拜手”、“稽首”是采用推手揖拜,而生活化的是拱手手型。两手完全平叠,小臂横架起来,整个动作优美大方,属于正式场合。清段玉裁的“古稽首、顿首、空首、肃拜皆必拱手”,那是想当然的推测。

(3)“拜手”之容为两膝跪地,拱手胸前,首俯于手。拜手时手的位置与心相平。《荀子·大略》说:“平衡曰拜。”据《礼记·曲礼下》“执天子之器则上衡,国君则平衡”郑玄注,所谓“平衡”是指手与心平。荀子说“平衡曰拜”,就是强调拜手时手的位置正当胸前。关于拜手时首附于手,汉代注家持论相同。除上引郑玄注解“空首”时所说“拜头至手,所谓拜手也”之外,《公羊传·宣公六年》何休注也提到“头至手曰拜手”。汉代人对“拜手”名称和拜手礼还很熟悉,他们的解释无可置疑。

拜手是先秦时代常用和基本的礼节。因此,本来作为拜手礼专称的“拜”,又被当作所有拜礼的统称。换言之,先秦文献中的“拜”有广狭二义,狭义的“拜”专指拜手(《周礼》称为“空首”),广义的“拜”则是统称稽首、顿首等一切拜礼。与“稽首”、“顿首”、“稽颡”连言或对言时,“拜”都是特指拜手之礼。

(4)“稽首”之容为两膝跪地,见礼而拱手至地,首俯于地。手和头都触及地面,这是稽首不同于拜手之处。《荀子·大略》所谓“下衡曰稽首”,《周礼·大祝》郑玄注所谓“稽首,拜头至地也”,都是强调稽首时头和手的位置比拜手更低在地面而不在胸前。汉代学者对稽首“头至地”没有异词,如《白虎通义·姓名》、《公羊传·宣公六年》何休注、《孟子·尽心下》赵岐注等,都有类似解释。

《礼记·玉藻》:“稽首,据掌致诸地。”郑玄注说:“致首于地,据掌,以左手覆案右手也。”据此,稽首礼在两手按地时仍保持左手覆于右手的手型。段玉裁说:“(稽首礼)拱手至地,(手)仍不分散,非如今人两手分按地也。手前于膝,头又前于手。”所说比较可信。元代敖继公对“稽首”的解释有所不同,他认为:“稽首,头下至手也。拜时两手至地,左手在上。若稽首,则以头加于左手之上。”照此说,稽首就是头附于手而不直接接触地面。敖说与汉儒所释“头至地”不合,又没有更多旁证,似不可取。稽首之“稽”是迟缓、稽留的意思,指稽首时头部缓慢着地和在地上稍作停留,与匆遽急迫、速磕速抬的叩头礼即所谓“顿首”有所区别。

(5)拜手和稽首皆可单独进行,稽首的礼敬程度重于拜手。拜手时头俯于胸前之手,稽首时手和头贴于地面,两种动作由高而低,做起来有某种连贯性,所以西周时期会流行连贯的“拜手稽首”之礼,然而拜手和稽首毕竟是两套动作,是相对独立、可以分别进行的两种拜礼。

拜手礼轻,稽首礼重,表示普通礼敬时只行拜手礼而不必行稽首礼,这个史实非常清楚。《国语·晋语二》说重耳“再拜不稽首”,《国语·周语上》说晋惠公接受天子赐命时“拜不稽首”,《左传·哀公十七年》说齐、鲁盟会时“齐侯稽首,(鲁哀)公拜”,都说明只拜手不稽首是一种比较普通的礼节,对尊者这样做就属于轻慢无礼。后两例尤为典型。晋惠公对天子的使者“拜不稽首”并有其他轻慢表现,周内史过事后给予严厉声讨,预言惠公将要绝后;鲁哀公以拜手回报齐君的稽首,齐人大怒,四年后的盟会上仍念念不忘,重提旧事责难鲁国,并编出歌谣来贬斥鲁人。

拜手者不必稽首,稽首时是否也不必拜手?《左传·僖公五年》“士稽首而对”孔颖达疏说:

稽首头至地,头下缓至地也……《尚书》每称“拜手稽首”者,初为拜头至手,乃复叩头以至地。至手是为拜手,至地乃为稽首。然则凡为稽首者,皆先为拜手,乃成稽首。故《尚书》“拜手稽首”连言之,《传》虽不言拜手,当亦先为拜手,乃为稽首。拜手、稽首共成再拜之礼,此其为敬之极,故臣于君乃然。

依照孔说,凡是稽首礼都必定先有拜手作铺垫,稽首本身包含头俯于胸前之手和头俯于地面两个连续的动作。清段玉裁也这样理解:“稽首者,拜头至地也。既拜手,而拱手下至于地,而头亦下至于地。”细按史实,此说不无可疑。西周史料常见“拜手稽首”或“拜稽首”,极少单称“稽首”的例子。如果稽首本身包含拜手,则西周人直称“稽首”即可,何必一定要在“稽首”之前标出“拜手”或“拜”的字样?这至少说明,西周时期人们还不认为稽首礼必然包含拜手动作。其次,《孟子·万章下》记有子思“北面稽首再拜而不受”一事。先“稽首”后“再拜”,则稽首本身不可能包含拜手。《礼记·檀弓上》也提到,丧礼中有“拜而后稽颡(低头连叩)”和“稽颡而后拜”两种情况,后种情况与子思的“稽首再拜”颇为相似。稽颡就是连叩的顿首,它和稽首一样是一种独立的拜礼。顿首之后可以另行拜手,稽首何以必得先行拜手?由此看来,将拜手和稽首理解为两种可以单独进行的拜礼是合乎实情。稽首之前往往先行拜手是周代常见的事实,但这两个动作连贯起来就是“拜手稽首”或“拜稽首”,而不是纯粹的“稽首”。另外,我们也不否认东周人有时以“稽首”作为“拜手稽首”和“再拜稽首”的简称,但是从这些简称也推不出“先为拜手,乃成稽首”的结论。

以上五点是有关周代拜礼的基本情况。根据这些知识,可以对拱手、拜手和稽首的形成历史作进一步推测:这三种礼节在表示客气和尊敬的程度上是依次递进的关系,从发生的角度看,它们是多种场合礼敬行为,也是礼仪不断增生的结果。就是说,既有站立行施的推手作揖之礼,也有日常庶民生活化的拱手礼,更有祭祀跪地俯首的拜手之礼,还有更加降低身体以至头部着地的敬拜天地的稽首之礼:

君再拜稽首,肉袒亲割,敬之至也。敬之至也,服也。拜,服也。稽首,服之甚也。

《白虎通义·姓名篇》也说:

人所以相拜者何?所以表情见意,屈节卑体,尊事人者也。拜之言服也。

像稽首这种表现臣服和极度礼敬的礼节,首先是礼敬天地等 祭祀场合,再就是对于身份等级比较高的尊长,特别是君臣关系发展到后期,如满清的奴才对君长都需稽首加叩头。古代稽首礼是贵族相见席地跪坐的一般固定礼节,彼此客气的拱手礼为动态生活化的礼,而表示敬服的拜手礼,多为席地而坐的古人生活常礼。

清段玉裁对拜礼作过推测:夫 礼之初,有所敬者,头至地而已;有大哀者,头触地而已,皆匍匐而不以手为之节度也。

段氏的“礼之初”是属于礼制范畴,更是一种自然礼敬反应或动作;拜礼作为被社会认可的礼制,作为一种君子间较强约束力的习俗,拜礼是随着社会关系的等级化程度逐步简化起来的,常人就是拱手作揖,但满清奴隶主对付汉人,当然要求是跪地叩头如捣蒜。而传统表示礼敬的稽首礼,在桌椅板凳发展起来后,已经消失殆尽。现代社科研究人员当然是很难想象,这些表示不同礼敬程度的拜礼,是夏商时期同时出现,同时完成的完备礼节。

周礼拜礼的演化,到满清就是“服之甚”由简入繁,多次跪,加多叩头。唯有顺从了。

    三、中国人为什么用两只手行礼

◇用两只手行礼,是华夏文明的原初肢体语言和行礼方法,保留之是为了保留文明本根。

◇两手行礼代表天地、乾坤、刚柔、阴阳兼有对出。

◇行礼动作提示行礼者效法天地的品德、乾坤的精神、刚柔的智慧、阴阳化生的能力。

◇为行礼者提供多种思维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每个人都是天地二德的合一。左手代表天乾之德,右手代表地坤之德,我为总合。每个人都具备天地之德、乾坤之行、刚柔之智、阴阳之能。

◇准备行礼时,男性左手压右手,表示乾德在外,坤德在内。女性右手压左手,表示坤德在外,乾德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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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两手行礼和单手行礼兼用,能一能二,表示中西思维并行不悖,相生相育。

    编者按:文章转自  一介老师的博客,部分润色订正完善,如对“九拜”一些不明的仪礼作具体说明,《荀子·大略》说过“平衡曰拜,下衡曰稽首,至地曰稽颡实际为现在的‘连续叩头’”,早期文献虽缺乏详尽说明,但都有线索可以推演;包括后来俪生见刘邦的长揖,都是大于作揖,小于拜礼的另类平衡拜,长揖自宋始常用于汉文化之地区也。头为何至手?《白虎通义·姓名篇》也说:圣人制礼,乃作为拜手之礼,头至于手,手节度其头,而四肢与头皆展其礼矣。礼仪首先在大明就来了拱手四拜礼和拱手五礼三叩首,后来就延续到了满清,变化为佛化的开垂手三跪九叩?重礼多,而不重心敬,没有拱手见礼,而开手置地叩头,此为无礼,也无节度也。中华礼仪拜礼之再阐述,还望诸位贤长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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