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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勾选误操作?!别慌,这些tips来帮您!

 yzg1977 2020-01-17

在勾选操作中,如果不小心出现了错误,应该怎么处理呢?别着急,下面这些tips来帮您!


“发票抵扣勾选”数据需调整为“发票退税勾选”,应该如何操作呢?

情况一:发票尚未用于纳税申报

已“抵扣勾选”,尚未进行“申请统计”

1.取消原勾选;

2.选择“退税勾选”。

已“申请统计”,尚未进行“确认签名”

1.撤销统计;

2.取消原勾选;

3.选择“退税勾选”。

已“确认签名”,尚未进行“纳税申报”

1.撤销“确认签名”并撤销统计;

2.取消原勾选;

3.选择“退税勾选”。

情况二:发票尚已用于纳税申报

当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可撤销

1.撤销申报;

2.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首页,选择“回退税款所属期”,回到上一所属期;

3.撤销“确认签名”、“申请统计”;

4.撤销“抵扣勾选”,并进行“退税勾选”。

当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不可撤销

外贸企业应向主管征税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进项税额转出情况核实函》进行处理。

要注意:每张发票只能开具一次《增值税扣税凭证进项税额转出情况核实函》。

“发票退税勾选”数据需调整为“发票抵扣勾选”,应该如何操作呢?

情况一:发票已“退税勾选”,尚未进行“确认退税勾选”

1.取消“退税勾选”;

2.选择“抵扣勾选”。

情况二:发票已“退税勾选”,并已“确认退税勾选”

发票尚未用于退税申报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系统“其他申报导向→发票误勾选且未报退税申请录入”模块,生成申报数据,通过“出口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相关数据;

2.查询“受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误勾选退税且未申报退税明细数据”,如审核通过,则可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次日后重新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抵扣勾选”。

发票已用于退税申报,且符合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的条件

1.外贸企业应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出口转内销证明”;

2.外贸企业应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的,在税务机关审核通过次日后,可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于“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模块进行勾选,然后进行统计、确认,相关税款可以用于抵扣。


来源:厦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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