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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个税累计预扣法不会算?会计必看!

 GNLB 2020-01-18

我收入是固定的!为什么1、2月份到手的工资变多了呢?

相信这两个月不少人会有这样的疑问,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完全是因为新个税实施以后个人所得税由原来的按月代扣代缴变成了累计预扣法计算

而作为一名会计,“个税累计预扣法”是一定要懂的!下面就让苗苗带你们一起来看看,这个所谓的个税累计预扣法,和之前的按月代扣代缴法有什么不同呢?

什么是累计预扣法?

简单来说,你本期的应缴税款是你每个月的累计收入,减去对应的扣除数,然后再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累计应缴税款,再减去已缴税款。

用公式来反映就是: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这种方法跟之前个税计算方法最大的不同就是“每月累计收入”的计算,举个栗子:

案例

小K2019年每月取得工资收入15000元,社保部分扣除1000元,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计算她应纳个人所得税款是多少?

累计预扣法:

1月:(15000-5000-1000-2000)*3%=210元

2月:(15000*2-5000*2-1000*2-2000*2)*3%-210=210元

3月:(15000*3-5000*3-1000*3-2000*3)*3%-210-210=210元

代扣代缴法(按去年12月月度税率表计算):

1月:(15000-5000-1000-2000)*10%-210=490元

2月、3月同

从上面的计算结果可以看到,累计预扣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前期会减少纳税人所交个税,但是这种减少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事实上从个税税率表中可以看到,当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到一定额度后,所对应的税率也从3%跳级为10%,从整一个纳税年度来看,累计预扣法跟代扣代缴法所缴纳的个税总额是一样的。

目前的个税计算方法可以让我们在前面几个月享受较低的个税扣除,有一种好像工资变高了的感觉,只是提醒大家,如果后面发现工资又变少了,千万就别怀疑自己是不是多交了税,放心,税还是那么多税,只是交的时间早晚罢了。

其实从现金流的角度考虑,累计预扣法无疑是更科学的,只不过,在涉及到员工中途更换工作的时候,就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

我3月份离职4月份去新的公司上班,累计减除费用是多少?

我中途空档期有几个月,累计减除费用又怎么算?

以上问题,可以说是每个公司都会遇到的,下面就让苗苗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员工在纳税年度中间入职or离职,累计减除费用是如何计算的吧!

累计减除费用怎么算?

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元*当年截止本月在该单位的就职月份

也就是如果纳税人1月份入职,那么公司发放1月份工资扣缴税款时,减除费用应该按5000元算,发放2月份工资扣缴税款时,减除费用应该按5000*2=10000元来算.....

分为几种情况:

1、员工全年都在一个单位任职

全年工作没有变动的情况下,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N,N为就职月份

2、员工年度中间工作变动

(一)当月离职下月入职

1、当月工资当月发放,次月申报

例:小K1月-3月在甲公司工作,4月1号入职乙公司。

甲公司3月13日发放3月工资,4月申报时累计减除费用=5000*3

乙公司4月8号发放4月工资,5月申报时累计减除费用=5000*1

or

甲公司3月13日发放3月工资,4月申报时累计减除费用=5000*3

乙公司5月8日发放4月工资,6月申报时累计减除费用=5000*2

这两种情况前后两个公司的累计减除费用是各自计算的,当年度个人累计减除费用为5000*12。

2、当月发放上月工资,次月申报

例:小K1月-3月在甲公司工作,4月1号入职乙公司

甲公司4月13日发放3月工资,5月申报时累计减除费用=5000*4

乙公司4月8日发放4月工资,5月申报时累计减除费用=5000*1

or

甲公司4月13日发放3月工资,5月申报时累计减除费用=5000*4

乙公司5月8日发放4月工资,6月申报时累计减除费用=5000*2

这两种情况下甲乙两公司均计算了4月份的5000元扣除数,也就是全年扣除了13个月的减除费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应该进行调整。

(二)离职后有数月空档期

中间出现待业空档月份,再次入职以后累计减除费用不考虑在此之前的待业月份,重新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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