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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曹操这话是说给谁听的? | 刘三解

 冲霄3e8ixadnpn 2020-01-18

“宁可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就像曹操个人形象的“广告语”,一句话道尽了千古奸雄的自私与残忍,过往“品三国”、“解三国”的人多,这句话早早就是网红词句,翻翻裴注《三国志》就知道,原话其实是“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所以,有从说话时候的语气入手“洗白”的,也有从古汉语翻译入手“翻案”的。

对错且不论,有个问题却往往被忽略,那就是:

这句话到底是说给谁听的?又是由谁记录下来的呢?

在《三国演义》第四回《废汉帝陈留践位 谋董贼孟德献刀》中,伴随着“宁可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出场的人物是“陈宫”。

《演义》中的文字是:

且说曹操逃出城外,飞奔谯郡。路经中牟县,为守关军士所获,擒见县令……县令曰:“吾姓陈,名宫,字公台。老母妻子,皆在东郡。今感公忠义,愿弃一官,从公而逃。”操甚喜。是夜陈宫收拾盘费,与曹操更衣易服,各背剑一口,乘马投故乡来。

……宫曰:“知而故杀,大不义也!”操曰:“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陈宫默然。

这里设置了中牟县令陈宫弃官跟从曹操的桥段,又让陈宫旁听了曹操的豪言壮语,前后逻辑完整,实则应用了移花接木的手段,因为真正跟随曹操的“人”,实在不能担当此角色,所以才将陈宫安排至此,正好为日后其辅佐吕布反曹,做了“报应不爽”式的铺垫。

历史上的陈宫,见裴注《三国志》卷七《吕布张邈臧洪传》引文:

鱼氏典略曰:陈宫字公台,东郡人也。刚直烈壮,少与海内知名之士皆相连结。及天下乱,始随太祖,后自疑,乃从吕布,为布画策,布每不从其计。

陈宫出身东郡,年少时已经交游遍及海内知名之士,待到天下乱起,方才跟随曹操,后来“自疑”,略同于今天的“迷茫”、“意义丧失”,才跟随吕布反对曹操,而他为吕布做参谋,吕布基本不听他的建议。

这个“追随”的最早时间,史书可见的记载是裴注《三国志》卷一《武帝纪》引“世语”:

世语曰:岱既死,陈宫谓太祖曰:'州今无主,而王命断绝,宫请说州中,明府寻往牧之,资之以收天下,此霸王之业也。'宫说别驾、治中曰:'今天下分裂而州无主;曹东郡,命世之才也,若迎以牧州,必宁生民。'鲍信等亦谓之然。

这是在初平三年,“兖州刺史”刘岱迎战青州黄巾败死,陈宫为当时还只是“东郡太守”的曹操游说谋得的兖州,此后,“信乃与州吏万潜等至东郡迎太祖领兖州牧”,曹操至此才算有了“王霸之基”,可以说,陈宫居功至伟,属于“首谋”,也是“头功”。

而曹操待陈宫,也非常重视,参见曹操包围下邳时,吕布之妻的叙述,非常有趣。见裴注《三国志》卷七《吕布张邈臧洪传》引《魏氏春秋》:布妻曰:昔曹氏待公台如赤子,犹舍而来。今将军厚公台不过于曹公……

翻译过来就是,曹操待陈宫就像父母呵护怀里的幼子,陈宫仍旧叛曹附吕,今天你厚待陈宫还超不过曹操呢!

具体的行动见《三国志·吕布张邈臧洪传》:

太祖初使宫将兵留屯东郡。

也就是说,陈宫得以独立统帅一部兵马屯驻在曹操的“老根据地”,属于“守老营”的角色,没成想,陈宫竟然“反了”。见《三国志·吕布张邈臧洪传》:兴平元年,太祖复征谦,邈弟超,与太祖将陈宫、从事中郎许汜、王楷共谋叛太祖。……太祖初使宫将兵留屯东郡,遂以其众东迎布为兖州牧,据濮阳。郡县皆应,唯鄄城、东阿、范为太祖守。

陈宫带兵迎接吕布,兖州全境皆反,只剩下三个县仍旧服从曹操,可见陈宫本人在曹操“得兖州”和“失兖州”中举足轻重的作用。

当然,曹操最后还是逆势翻盘了,并最终抓获了陈宫,只不过俩人最后的诀别别有一番意味,在裴注《三国志》卷七《吕布张邈臧洪传》引《典略》:太祖笑曰:'今日之事当云何?'宫曰:'为臣不忠,为子不孝,死自分也。'太祖曰:'卿如是,奈卿老母何?'宫曰:'宫闻将以孝治天下者不害人之亲,老母之存否,在明公也。'太祖曰:'若卿妻子何?'宫曰:'宫闻将施仁政於天下者不绝人之祀,妻子之存否,亦在明公也。'太祖未复言。宫曰:'请出就戮,以明军法。'遂趋出,不可止。太祖泣而送之,宫不还顾。宫死后,太祖待其家皆厚如初。

这段对话就不详细翻译了,只说说其中的要点,即陈宫自认“为臣不忠”,且“请出就戮”,什么意思呢?

陈宫的“为臣不忠”,至少有两次,一次是与张超、许汜叛离曹操,一次是在郝萌之变中与郝萌同谋联合袁术反叛吕布,前一次成了,后一次未成,对于后一次,从他对曹操说吕布不听他的计策所以失败来看,并不看重吕布,那么,这里的“愧”,只能是对曹操了。

之所以“愧”,在于“叛”有“叛”的理由,“忠”有“忠”的道理。

只不过历史上的真实理由,《三国演义》作为一部明代通俗文学作品,根本不可能给当时的市井读者解释清楚,只能用最简单的、读者能够理解的“伦理梗”来“立人设”,一个是曹操的“人设”,一个是陈宫的“人设”。

因为曹操与董卓一样残忍、自私,所以陈宫弃之而去,甚至辅佐吕布对抗曹操,在他生命最后的慷慨激昂,也就变成了对曹操的“揶揄”,甚至是“道德绑架”,而并非对于自身行为的“愧疚”。

事实恰恰相反。

前文说到,陈宫“少与海内知名之士皆相连结”,也就是个交游广阔之人,社会关系丰富,所以能够替曹操顺利游说兖州的“别驾”、“治中”,按照东汉选官惯例,僚属首领都属于已故刺史刘岱私臣,且应为本州“名士”、“名族”出任,也就是地方“世家”的头面人物,也就是说,陈宫和兖州本地的豪门世家大有交情。

如果曹操遵循东汉地方统治的“惯例”,能够多方共治,陈宫并没有理由背叛,问题是,曹操本人就不是个循规蹈矩之人,所以,他杀死了与孔融齐名的“名士”边让,具体见《后汉书·文苑列传》:(边让)恃才气,不屈曹操,多轻侮之言。建安中,其乡人有构让于操,操告郡就杀之。

这个时间是错误的,因为陈琳为袁绍所作的《讨曹操檄》中就提到了“边让之死”与“兖州之叛”的关系:故九江太守边让,英才俊逸,以直言正色,论不阿谄,身首被枭悬之诛,妻孥受灰灭之咎。自是士林愤痛,人怨天怒,一夫奋臂,举州同声,故躬破于徐方,地夺于吕布,彷徨东裔,蹈据无所。

也就是说,边让因为经常言语侮辱曹操,让曹操怀恨在心,借着其同乡告发构陷边让,不但将他本人斩杀,还连累妻子家眷,等于是遭受了“族灭”,结果导致了兖州境内“举州同声”的反叛。

值得注意的是,边让的“本郡”并不在兖州治下,而是在“陈留郡”,也就是曹操的盟友张邈的地盘上,“告郡就杀之”,也就是“借”了张邈的刀,这一刀下去,一方面让陈宫为了“全友道”主导“一夫奋臂”,也就是激发了陈宫与兖州士人社交圈子的同气连枝,另一方面,也让张邈只能与吕布“共牧兖州”。

也就是说,曹操逼张邈杀边让,很可能就是为了让他“纳投名状”,将其“臣属化”,也就是陈宫劝谏他反曹时说的“反制于人,不以鄙乎?”只是没想到,当曹操东征徐州导致武力压制暂时消失后,张邈、陈宫、兖州本地势力一齐发难,反而造成了“雪崩式”的结果。

这些信息的指向,都说明陈宫本人“叛曹”的动机,根本不是为了个人权位或是与曹操的政治冲突,而是“自疑”,也就是对之前为曹操获取兖州的举措的正确性有所怀疑,因为曹操并不愿意延续东汉政治传统,与本州士人“和谐”地共治,为兖州“保境安民”,反而在平定州内之后频频用武于四方。

但是,曹操作为“二元君臣”伦理中的“主君”,对于陈宫完全没有亏待的地方,所以,当陈宫面临“乡情”、“友道”的时候,选择了对曹操的“不忠”,要知道,这种行为在东汉的士林伦理下与“不孝”是并列的“劣迹”。

所以,陈宫在临终前的“愧疚”和“自贬”,不是虚言,而完全是真情流露,他的本心,对曹操的“命世之才”一直都是欣赏的。

也就是说,《三国演义》中描绘的这个“报应不爽”、“轮回故事”从根儿上就是不成立的。

了解了以上的情况,自然就能明白,《三国演义》中关于陈宫“捉放曹”和“杀吕伯奢”后离去的描述,全都是虚构情节,两者之间根本就对不上,而《三国志注》中的记载也说明了这一点,在中牟县纵放曹操的实为不知名的“县功曹”。

那么,问题又回到了原点,谁与曹操同行?

易中天教授在《品三国》中说,曹操说“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时身边没有人,肯定是不对的,因为裴注《三国志》卷一《武帝纪》引《魏书》中明确提及:从数骑过故人成皋吕伯奢。

也就是一行数骑,一同到成皋吕伯奢家,曹操不是孤身一人,至于这几个人是谁,史书没有明载,但是我们可以从行程上入手。

《三国志·武帝纪》记录简略,曹操在过吕伯奢家之后,行程为:太祖至陈留,散家财,合义兵,将以诛卓。冬十二月,始起兵於己吾,是岁中平六年也。

注意,陈留郡属兖州,而曹操家居沛国谯县,属豫州,其父及宗族均在谯县,另见《三国志》卷九《诸夏侯曹传》:太祖起兵,真父邵募徒众,为州郡所杀。

这一条后面还有裴松之注引《魏略》的记载,豫州刺史黄琬要捕杀曹操,曹操躲避,曹邵被杀,说明曹操在陈留起兵之前曾回到本乡沛国募兵,只不过他的亲生父亲曹嵩并不支持,见《后汉书》卷七十八《宦者列传》:及子操起兵,不肯相随,乃与少子疾避乱琅邪,为徐州刺史陶谦所杀。

曹嵩曾为太尉,是曹氏宗族的头面人物,他对曹操的背弃,也就相当于宗族的背弃,所以日后曹操的起家,并没有得到宗族真正意义上的支持,也就是卖了一部分家产募兵,而他大部分的军队则来自于陈留的富户卫兹的资金支持,跟随他的诸曹、诸夏侯,实际上是依与他个人的亲近程度而加入的。

也就是说,曹操从洛阳开始的行程,应该是洛阳——成皋——中牟——沛国——陈留。

那么,只要是行动起点和终点与曹操重合,并明确地记载“从太祖”的,就一定是参与了“杀吕伯奢”的“从骑”,检括《三国志》及裴注,会发现谁呢?

符合条件的有这么几个:

英雄记曰:纯字子和。年十四而丧父,与同产兄仁别居。承父业,富於财,僮仆人客以百数,纯纲纪督御,不失其理,乡里咸以为能。好学问,敬爱学士,学士多归焉,由是为远近所称。年十八,为黄门侍郎。二十,从太祖到襄邑募兵,遂常从征战。(《三国志》卷九《诸夏侯曹传》裴注引《英雄记》)

英雄记云:灵帝末年,备尝在京师,后与曹公俱还沛国,募召合众。会灵帝崩,天下大乱,备亦起军从讨董卓。(《三国志》卷三十二《先主传》裴注引《英雄记》)

曹纯十八岁为黄门侍郎,必然是在京师洛阳做官的,两年后,随曹操到襄邑募兵,襄邑为陈留郡属县,则其起点也是洛阳,终点是为陈留郡。

也就是说,曹纯肯定是曹操的“从骑”之一。

后一条材料说,刘备也在京师洛阳与曹操同回沛国,招募军队,等到天下大乱后,也起兵一同讨伐董卓。

只不过刘备的这条记载,时间上有些错乱,灵帝末年,刘备确实是在洛阳,因为其鞭打督邮后弃官不当安喜县尉,之后就跑了,此后,大将军何进派出毌丘毅到丹阳募兵,刘备随从,并在下邳立下军功,受封“下密丞”,又去官。之后为“高唐尉”,升迁为“高唐令”。

这段经历看似首尾相连,其实是有时间间隔的,何进派出张杨、鲍信、王匡、毌丘毅等五人外出募兵,时间在中平六年(189年)六月,也就是汉灵帝驾崩后2个月,而汉献帝即位则在中平六年九月,此时董卓已然入洛阳主政,并表曹操为骁骑校尉,曹操逃亡,至当年十二月,才在陈留郡举兵讨伐董卓。

中平六年六月随毌丘毅至丹阳,领兵回返时间不详,但鲍信回京时遇上董卓大军入洛阳,说明时间相差不远,很可能是在中平元年八月何进被杀前,刘备已经回返洛阳,被任命为“下密丞”,还没等赴任,就赶上了袁绍诛杀宦官、董卓进京废立的大乱,所以,“去官”与曹操同行回乡募兵讨董。

而此时刘备身边,可以肯定有关羽、张飞在侧,则曹操一行“从数骑”中的知名人物已经可以确知:

曹纯、刘备、关羽、张飞。

也就是说,当曹操说“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时,就是说给他们四位听的,而刘关张三杰,也并没有像《三国演义》中的陈宫一样,半夜拔剑要“除贼”,或是愤然离去,而是跟随曹操,至少要到沛国聚兵之时,至于有没有参与陈留举兵,则于史无据了。

那么,问题来了,刘关张这样的“忠义之士”为什么没有选择和自私、残忍的曹操“分道扬镳”?

道理很简单,曹操的这句话、这件事并没有《三国演义》中描写的那么简单。

《三国演义》中的故事描写大体是这样的:

曹操父亲的结拜兄弟吕伯奢为迎接曹操的到来而出门买酒,曹操等候多时听到了“磨刀之声”,曹操就犯了疑心病,认为吕伯奢并非自己的至亲,相当可疑,就去偷听谈话,恰巧听到了有人在厨房中说:“缚而杀之,何如?”

曹操确信对方要对自己动手,就闯了进去杀死了男女八口,此时才在厨房看到了一头绑好待杀的肥猪,曹操和陈宫心知杀错了人,一路逃跑,恰巧遇到了吕伯奢,将他也一并杀死。

之后的故事,《三国演义》第四回《废汉帝陈留践位 谋董贼孟德献刀》中的描写非常微妙:操不顾,策马便行。行不数步,忽拔剑复回,叫伯奢曰:“此来者何人?”伯奢回头看时,操挥剑砍伯奢于驴下。

曹操策马不顾吕伯奢的挽留,走出几步,突然拔剑返回,叫住吕伯奢,还非要“诈”他,待其回头时,方才一剑砍过去,整个过程画面感极强,这先执着,再犹豫,最后下狠心的过程极其有层次,让观众仿佛看身边人一样。

进而导出陈宫对曹操的指责,曹操再用“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作答,大奸大恶的形象跃然纸上,属于典型的“明知故犯、罪加一等”,整部小说中曹操的“人设”就此“立”下了,可以算是文学创作的“神来之笔”。

而文学的“长处”,也恰是史事的“短处”,因为属于绝对的“复杂问题简单化”以获取“共情”和传播,真实历史的事件,往往要复杂得多,理解起来需要的背景知识也多得多。

见裴注《三国志》卷一《武帝纪》中关于此事的几条记载:

《魏书》曰:太祖以卓终必覆败,遂不就拜,逃归乡里。从数骑过故人成皋吕伯奢;伯奢不在,其子与宾客共劫太祖,取马及物,太祖手刃击杀数人。

《世语》曰:太祖过伯奢。伯奢出行,五子皆在,备宾主礼。太祖自以背卓命,疑其图己,手剑夜杀八人而去。

孙盛《杂记》曰:太祖闻其食器声,以为图己,遂夜杀之。既而凄怆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遂行。

这三条史料的记载各有侧重:

第一,是吕伯奢之子图谋曹操等人马匹和财物,被曹操亲手杀死数人;

第二,吕伯奢家五个儿子热情款待,曹操疑心有诈害自己,亲手持剑杀八人离去;

第三,曹操听到食器声响,以为有伏兵,于是杀人离去。

这三条史料看似无关,其实是一个事件的三个视角的记录,第一是“吕家动机”,第二是“曹操心理”,第三是“事发诱因”。

完整重构一下事实应该是这样的:

曹操带着曹纯、刘备等人来到了他的朋友吕伯奢家,吕伯奢本人不在家,只有五个儿子在,却对身为通缉犯的曹操非常热情,引发了曹操的怀疑,而这五个儿子之所以如此,则是垂涎曹、刘等人的马匹、财物,想要来个“黑吃黑”,反正通缉犯也没法去找官府报官。

没想到在吕伯奢之子和宾客部曲还没有“发动”的时候,曹操等人因为听到了“食器之声”,以为是刀剑碰撞,先下手为强,战况也非常惨烈,连曹操本人都手刃八人,可想而知,刘关张等骁将手上得留下多少人命。

杀完人之后,曹操等人肯定是通过“审讯”得知了吕伯奢之子的图谋,否则,《魏书》中的记载也根本不会流传下来,这就等于是事实有个两重反转的效果,因为“意外”而杀人,又因为杀人才揭破“阴谋”,所以,曹操的“凄怆曰”才算是有的放矢。

这里的“宁我负人,毋人负我”,实际上,是对这个“狗血”事件的无奈表态,甚至毫无“庆幸之情”,翻译过来,也就是“宁可我先下手为强,也比后下手遭殃要好”,但又“凄怆”表态,可见曹操还是有“悲悯之心”的。

至于什么将“负”翻译成“肩负重任”之类的说法,完全是胡扯,只不过是没理解事件背景的梦呓罢了。

最后多说一句,为什么吕伯奢之子如此“利令智昏”呢?你都是有庄园、宾客的大户了,眼皮子何至于这么浅?

根子就在东汉末年的马价上。

黄巾之乱前的汉灵帝光和四年搜括天下马匹,民间一匹马的价格高达200万钱,当时的金价约为10000钱/斤,汉制一斤约合250克,也就是说,一匹马价值50公斤黄金,以300元人民币/克的金价粗估,一匹马价值今天1500万人民币。

考虑到光和四年尚是黄巾之乱前,曹操过吕伯奢则在黄巾之乱后,马匹更加稀缺,曹操又是比二千石高官,相当于今天的“副省级”领导,其骑乘的自然是骏马,因此价格只会更高,刘备则以骑兵起家,又曾与马贩子交往,部下多有幽州骑兵,则其坐骑也不会是“凡品”。

也就是说,曹操、刘备、曹纯、关羽、张飞等5人,每人开了1辆价值1500万人民币的布加迪进入吕家的庄园,总价在7500万到1亿左右,这笔财富在北上广深买套好别墅还差点意思,可要是在“成皋”,也就相当于今天出北京到河北衡水买房,买下个庄园,应该还是不难的。

所谓财帛动人心,况且成皋还在董卓控制下,以这五人通缉犯的身份,吕家可以说是伸伸手就能把这笔巨额财富拿到手,曹操又只是吕伯奢的朋友,大不了求财不害命也就能和父亲交代了,他们又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曹操的感慨,或许还有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不甘吧……

至于刘关张三兄弟,又不是刚进社会的小青年,以他们相对熟稔“底层社会”的生活经验来看,恐怕连曹操的这种“高官子弟”的诗性感慨都不会有,否则早就被“蹉跎的岁月”给怄死了,哪儿还有屡败屡战的“刘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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