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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型二十一证辨证纲领:五气为病常见证候...

 秋风瑟瑟无尽思 2020-01-19
【三型二十一证辨证纲领:五气为病常见证候及其方药】

第一型五气为病,因病邪伤害不同的脏腑(脏腑部位)和产生各种有害的病理产物,可构成图表中各证(点开下列图表)。

外感五气为病,初起多表现为风、热、湿、燥、寒五种表证。风寒外感化热入里与热邪传里来源虽不同,其见证有的是相同的,如寒阻膜原,温病称为“邪留三焦”,伤寒谓之“少阳病”。热结肠胃,伤寒谓之“阳明腑证”,温病称为“里结”。外感病在传变中期和后期,邪深入里,随人身阴阳消长变化不同,其结果只有寒热两证。从热化即温病所指顺传、逆传之证,从寒化即伤寒所谓三阴证。外邪伤害人体不同的脏腑,如热邪犯肺、热邪犯胃、热伤营血、热犯心神,是指温病发展四个阶段——卫气营血的典型症状;如寒邪犯肺、寒中肠胃、寒犯心肾,是指伤寒太阳证、太阴证、少阴证。由于外邪伤害人体脏腑部位有深浅不同,用药必须审慎适宜,药病相当。病重药轻,则药不及病;病轻药重,则引邪入里,均难达到预期的效果。

人体存在寒、热、湿、燥等内在发病基础,因外邪触发,往往两种证象同时并见,其证前人称为“两感”,实质上多属“外内合邪”所致。两感证如风湿相搏、寒热夹杂、湿热交感等,一般可采取“双解”之法。如两方面症状有多少轻重之分,用药亦当分清主次轻重。

外感病在传变阶段,产生痰、饮、食积等证,如热郁成痰、湿滞痰生、因寒动饮、因寒滞食等。虽多与患者平时肺胃不健、停痰、留饮有关,但病由外感所引起,当及时给以清热、化湿、发散之剂。人体内部不受外邪之扰,痰、饮、食积等病变即不致于继续发展。当然,也不妨适当加入祛痰、逐饮、消食之品。故热入血结,因妇人经来适与热病相值以致经血瘀滞,亦当和解清热为主,只稍加活血之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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