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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在变你不变终将被淘汰

 思维智慧院 2020-01-25

消费者在购买企业的产品后,企业应该把消费者的消费视为对企业的投资,并按一定的时间间隔,把该企业的利润按一定的比例返还给消费者,消费者消费行为同时也是投资行为,而变为“资本家”的消费者不仅仅关心自己所购买商品的数量和质量也关心购物后所带来的利益。

消费资本论的出台和连锁经营的运行,与中国加入世贸是呼应的,中国加入世贸花费了数十年的努力,2001年的11月在世界贸易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上已经表决审议通过中国加入世贸,同年12月中国正式成为世贸成员,中国终于和世界接轨,在欣慰之余,潜在的危机同存,在贸易国两个条件的限制下,做为中国本土企业怎样去面对外国产品对本国产品的冲击,成了中国政府和企业面临的一个实际性的问题,在同等价位的前提下,怎样去鼓励老百姓消费本国产品,从而去抵制外货的冲击,除了加速本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外,怎样去鼓励老百姓消费本国产品,只有从人的角度来解决,连锁经营的运行可以让老百姓接受一种购买国货就能有回报的观念,从人性的角度去诱导去消费,在消费的同时又可以以人流量和跨地区来带动贫困地区的经济。从而辐射整个西部,为西部的大开发起到一个促进的作用。至于“连锁经营”的运行是非能长期良性的走下去,这取决于政府的规范和管理,在这里面人性的作用至关重要,怎样去提高国人的素质,怎样去规范行业,任重而道远。

消费商与传统商

消费商是市场进入新经济下产生的一种新的商业主体身份,在消费商之前曾出现有经典的传统经销商,后来出现直销模式产生直销商,进入电子商务时代产生网商,每一个时代新身份的产生适合不同人群发展,同样都实现了不同层面人的成就。

经销商很显然是经营市场的人,需要大资金运作;

消费商只需要投资时间学习全新的商业概念以及使用自己本来就需要的产品(消费品),同时把使用产品的感受、体会、效果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商业机会分享给更多的人,不需要运作资金。

但并不是所有合法直销公司的经营者都属于消费商,大部分合法直销公司的经营者属于以产品销售(零售)为导向的直销商。而只有引入消费商模式以生产消费者为导向的合法直销公司的经营者才属于真正意义的消费商。消费商既是消费者,同时也是经营者。

2012年6月19日下午2点,由庞博夫、刘茂才所著《创富新思维-消费商》新书发布会在成都凯宾斯基酒店五楼国际会议厅隆重举行,新闻媒体及各界嘉宾共1200多人出席了活动。据悉,刘茂才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原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庞博夫是清华大学客座教授,国际消费商联合会发起人。这次发布的新书《消费商》是由两位共同创作的。在发布会现场,两位作者都得到了现场读者的热烈追捧。在现场,庞博夫先生详细阐述了消费商和传统上的区别,为消费商理论奠定了学术基础

那么这就是现有阶段存在的大多数人都在使用的卖货方式,为我们所熟知。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在这里消费者是最重要的,但是我们没有得到什么,并且中间所有的利润都是我们自己承担的,也就是我们养活着中间环节那群人。所以我们要寻求的是改变,也就是说由消费者转变成消费商。

取缔掉中间环节,把原本的百分之六十的利润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然后进行二次投资,也就是资金重组再分配。让我们消费者也能得到利润。

在这里仅仅是简单的向大家介绍了一下,我们都听过一句话,细节决定成败。所以如果您有疑问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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