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明代木氏土司时期经济 明代木氏土司统治时期,纳西族地区经济获得较快的发展。这是元以来,祖国统一、各族间经济交往的结果。同时,也是该地区各族人民辛勤创业和木氏土司重视生产发展的结果。 崇祯十二年(1639年)农历二月初一,土司木增在解脱林设宴招待著名学者徐霞客,桌上摆的菜肴多达80盘,摆排得很远,他自己也分辨不出各种味道了。以后几天,又送给徐许多奇异的点心和土特产、金银,使足迹踏遍大半中国的徐霞客赞不绝口,形诸笔端,认为丽江“富冠诸土郡”;其“宫室之丽,拟于王者”。[1] 一、农牧业 (一)农田水利 徐霞客从鹤庆入丽江的七河,看见“坞盘水曲,田畴环焉”,入东坝子,看见“陇北平畴大开”,还描写了象鼻水(玉河水)两次“析为二”的分流情况。此外,“中有溪自东出山(即清溪水),灌溉田畴更广……坞中溪东南与玉河会于三生桥之东,又有水西南自文笔山,沿南山而东转,随东圆岗之下,经三生桥而东与二水会,于是三水合而成漾共江之源焉……漾共江出峡而下盘其麓,峡中始环叠为田”。 丽江坝子的水利网,可能明代就已经形成。丽江坝北高南低,束河、白沙、清溪、黑龙潭几处水流梳理得比较好。 西坝子水从白沙发源,特别是束河有龙泉水,引入青龙河,河堤高于两岸耕地,堤上广植树木。两边有许多引水涵洞,灌溉十分有利。青龙河两岸,是比较稳产的农田。当然,青龙河有时也会肆虐为害,河两岸村子有防洪组织,当洪水季节来临,每村都派有值班者,一旦发生险情,就吹牛角号,村民就会迅速投入抗洪抢险。发洪水之前,村民要分段清理河道。 清溪水虽源于东山,但有沟渠引向西坝,以补充青龙河水的不足。 中海是人工挖掘的水库,“雪山东南之溪,南注中海”,它曾是土司泛舟的游乐之地,同时也是中海南面农田的命脉,海中盛产鱼类和茭白等。 象山之麓的黑龙潭,又名玉泉,出来的水称玉河,年水流量8000多万立方米。玉河水下流半里分为三股。东边地势较高,故以巨木栏河作坝,使水流入汊河,引向东南至兴仁村向东走,又分为两股水:一股水东南行至小西门,穿城流至东南角,出城灌溉东南一带田亩;另一股水直向东行至大西门,穿城流至东门,出城灌溉东门一带田亩;再南流灌溉西吴烈、东元里一带农田。 中汊水南行穿大石桥,往南流至八河上村,折东环南门而流,又折东南分出一股,直向南流到下八河,灌溉那一带农田。 西汊河南流,从狮子山东麓穿街东行,在木氏土府石牌坊分为两股水:一股水向南流至白马,灌溉好几村农田;一股水东南行至下八河,灌溉那一带田亩,然后归入中汊河。 总之,丽江城内街街有河,巷巷流水,如此好的水利设施,在历史上是罕见的。 此外,丽江坝中下段沟渠纵横,每块田边都有一条深沟,既可排涝和引灌,又可养鱼,每年取一次沟底肥,成为农田重要肥源,至今深受其惠。 由于水利设施好,农业出产丰富。元代称丽江坝(通安)“据雪山丽水之奇胜,土地肥饶,人资富强”。出产稻谷、小麦、大麦、桃、李、核桃、花红、鱼、羊、马等。明代出产东西更多了,单是谷子就有麻线、鼠牙、光头、香谷等品种,麦子有无芒麦、红麦、大麦等品种。 木氏土司在原中甸坝子鼓励开荒。据说,木氏土司只征收田埂税[2],这样中甸逐渐变得富庶,盗贼很少。至今在中甸藏族老人中流传着一首歌谣,说那时“人畜康泰,安居乐业”。 (二)耕作制度和农作物 徐霞客说: 其地田亩,三年种禾(水稻)一番。本年种禾,次年即种豆菜之类,第三年则停而不种。又次年,乃复种禾。 徐霞客说的情形,直到1950年前仍如此,因为丽江虽然水利较好,但海拔高达2400米,比之内陆,已属高寒地区。最热月平均气温仅为17.9℃,热量不足,稻谷往往在后期受低温之害,所以不少村子三年才轮种一次谷子。有些瘦田,亦有“停而不种”休耕一年的。 坝区牛耕,二牛抬杠,与唐《蛮书》所叙述的“每耕田用三尺犁,格长丈余,两牛相去七八尺,一佃人前牵牛,一佃人持按犁辕,一佃人秉禾”情形,至今无大变化。 山区耕作方式更原始些。光绪《丽江府志》尚称“丽江居万山中,玉龙凝阴,盛夏积雪,居民刀耕火种,半属荞粱菽麦而稻田无几。盖高埠之地,苦于无水,卑湿之地,苦于阴寒,俱不宜稻也”。 丽江清代诗人杨品硕有两首刀耕火种诗。 刀耕 高田陡峻不涂泥,两手扶叉脚踏犁。 胜似牛耕翻赤壤,晚耨秋获种春时。 火种 块压松枝火有烟,铲平待雨种荞田。 先苦次甜继燕麦,收在三禾荒几年。 【原注】此所谓歇岁田也,又有山中杂木,冬日砍下,待来春将雨时,纵火烧之,只就火灰播“老来红”,可连收获三年,继挖树根耕之,为菑畲之田。 刀耕火种在古代是一种简单易行而又收获稳定的耕作方式,灰烬就是含钾的肥料,且杂草不易生长,省去费时的薅锄。头年可种玉米,次年种燕麦,第三年种荞(杨品硕诗中称头年种苦荞,次年种甜荞,第三年种燕麦),则地力耗尽,在高寒地区,生态破坏严重。 荞、蔓菁是山区主要作物。 玉米(包谷)、洋芋可能是晚明时经菲律宾从美洲传入云南。万历《云南通志》中有玉麦记载,可能就是玉米[3]。这两者的传入,从根本上改变了丽江地区农作物的结构。因这两者耐高寒,适应性强,用途广,可作主、副食,亦可作饲料等。 水果已出现“白葡萄、龙眼、荔枝诸贵品”[4]。 (三)畜牧业 木增送徐霞客礼物中,“有生鸡大如鹅,通体皆油,色黄而体圆,盖肥之极也”。 木增第四子招待徐霞客时“肴味中有柔猪、牦牛舌……柔猪乃五六斤小猪,以米饭喂成者,其骨俱柔脆,全体炙之,乃切片以食。牦牛舌似猪舌而大,甘脆有异味”。他还告诉徐霞客:“其地多牦牛,尾大而有力,亦能负重,北地山中人,无田可耕,惟纳牦牛银为税”,“盖鹤庆以北多牦牛”。 《滇略》称:“牦牛,产剌次、香罗、瓦鲁诸夷地,毛可为缨。” 天启《滇志》称:麽些“好畜牛羊,产麝香、名马”。 明代畜牧业总的说来仍占有重要地位,具有一定程度的发展。 二、手工业 木增招待徐霞客“大肴八十品,罗列甚遥,不能辨其孰为异味也”,还有“诸贵品”“诸奇点”: 酥饼油线:细若发丝,中缠松子肉为片,甚松脆。 发糖:白糖为丝,细过于发,千条万缕,合揉为一,以细面拌之,合而不腻。 解脱林(福国寺)主僧纯一“馈以古磁杯、薄铜鼎,并芽茶为烹瀹之具”。 木增第四子“复有红毡、丽锁之惠”。 《滇略》称: 㲲者,织羊毛为之,其细如绒,坚厚如毡,染成五色,谓为缥毡,永昌、丽江人能为之。其在广西者曰氆氇,本一种也。毡则诸郡皆为之,而邓川最良,然亦粗甚。《桂海虞衡志》云,蛮毡以大理为最,蛮人昼披夜卧,无贵贱,人有一番。 此外,天启《滇志》称,麽些“能制坚甲利刃”。 《桂海虞衡志》云:“蛮甲惟大理国最上,甲胄皆用象皮,胸背各一大片,如龟壳,坚厚与铁等,又联缀小皮片为披膊护项之属,制如中国铁甲,叶皆朱之,兜鍪及甲身内外,悉朱地间黄黑漆,作百花虫兽之文,如世所用犀毗器,极工妙。又以小白贝累累络甲缝,又装兜鍪,疑犹传古‘贝胄朱绶’遗制云。” 《桂海虞衡志》系范成大于宋乾道二年(1165年)在广西任职时所作,他所指的大理是大理国,包括纳西族地区。 木氏时期建筑工艺水平也相当高。除寺庙建筑外,木氏土府宫室也十分壮丽,其气势排场,不下于王府。现仅存的光碧楼,结构庄重而典雅,富于韵味。土府大门口“忠义”石牌坊建于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忠义”两字为明神宗所写。坊高18米,四柱三门,中间一门比两侧门宽而高,柱是通天式,全仿木结构式样。上有两层石檐,檐下斗拱。下层二挑,上层三挑,都有斜拱。下有四头石狮子,沉着、安详而机敏,后有狮头鱼身两尊,雕工精细,神采奕奕。 三、采矿业 自古以来,木氏土司领地内金银矿较多,金沙江流域沙金较多。传说木里俄亚地方,老母猪滚泥塘都会带上一层金,木氏土司在那里经营金银矿较多。 《滇略》称:“语云,金生丽水,今丽江其地也。其江曰金沙,源出吐蕃,经铁桥、宝山、永宁、北胜,以达东川。江浒沙泥金麸杂之,贫民淘而锻焉。日仅分文,售蜀贾转四方,其税属之土府,汉不得有也。朝廷岁责滇赋金五千,其值可四万缗,皆蜀贾有力者,先期受值于官,而走四远袤人之间,有逃且死者,累及姻族,桁杨累累至于黔巫瘴疠,十死一生,又不具论也。永平山中,有金沙,色更赤,而利甚微。丽江之金,不止沙中,又有瓜子羊头等金,大或如指,产山谷中,先以牛犁之,俟雨后即出土,夷人拾之,纳于土官,然近亦绝无矣。” 《博物志补》云:“金,一也,产于金沙江者赤色光荧。产于丽江者,色赤而沾垢腻。银,一也,产于梁王山者,白莹而有茶花黄点,扑之有声铮铮然。产于细花、明光诸场者,微有铅色,扑之其声黯。丽江府产金尤多,每雨后,其金散拾如豆如枣,大者如拳,破之中空有水,亦有包石子者。银则穴地数十丈,取矿石炼之,其所产最盛者,莫如磨乃场。” 上述情况,不无夸大之辞,但从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丽江矿藏丰富,以至类似雨后拾金传说甚多。当时书中亦称: 万历中有弟兄三人,长名木公,次名木幺,三名木厶,长即土知府也。三人皆好礼有名,顾善取金,其法每雨过,辄令所在犁其地伺之,及又雨,耨而杂拾皆金矣[5]。 其管理金的方法是: 特拾金皆输之官,民间藏匿铢两皆死。尝贮金数十库,馈人每馈以千计,人谓之木公金云。 明谪戍云南御史施武说:“丽江……地寒五谷稀少,惟产沙金毛布之类,方伯用贡金必索其值。”又称,“黄金有价不输官,按此时丽江有贡赋而无黄金,今昔之异,不可不知”[6]。 明代除木里外,丽江大具、维西、永胜、香格里拉天生桥、麻康等地亦产金。 银矿也比较多,以丽江石头桃花村、香格里拉安南等地最旺。相传木氏土司在香格里拉三坝、安南东炉房、白马厂大开银矿,招引来内陆大批汉族、回族和白族工匠,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香格里拉许多地名与挖金银矿有关,如江边各格瓦村有个地名叫“含如里”,意为淘金的地方;还有个地方叫“立书地”,是挖银的地方。木氏土司财源大部分可能来自银矿。明末木增到处捐银,十分大方。一次就向王朝贡银2万两,正如徐霞客所说的“采矿业独盛”。 巨甸、石鼓一带在元代就产硝、滑石等。 盐也是木氏土司重要矿业。盐井主要在兰州(兰坪),有丽江、老姆、弥沙、乔后等井,开采的历史很早,唐代就很有名。元代称“有盐七井之货”。清朝初年,年产盐60多万斤,主要行销丽江、鹤庆、剑川等地。每百斤盐征税银2.1两,单丽江一井,年征税银5876两。 西藏芒康县盐井纳西族是明代去的。那里取盐方法很简单,拿木头搭成一个个平台,上面糊上一层泥,然后把盐水挑来放在上面,靠阳光把水晒干成盐。1950年前,香格里拉、维西、德钦等地人畜用盐都靠它。 四、贸易交通 木氏土司也十分重视交通。远至禄丰县的启明桥,近至丽江坝的东圆桥、长水桥、普济桥、茨满桥、清溪吉祥桥、白沙具可桥等,都是木氏土司时修建的。木里民间传说,许多马道都是“木天王”开的。 在川滇纵谷区,每条河谷都是沟通民族之间的孔道。千百年来,马帮的铃响,乃是河谷中最动听的乐章,它交织了联系民族经济文化的纽带。木氏土司时代,随着军事势力的扩张,丽江和藏族地区的贸易有较大的发展,丽江是云南到藏族地区的枢纽。从丽江往东北走18天,经永宁、木里到康定(打箭炉);从丽江经香格里拉、乡城走20天,到理塘;另一条经香格里拉、得荣走25天,到巴塘,西可达拉萨。 当时,丽江也同云南各地一样,有与内陆不同的交易媒介。《滇略》称: 海内贸易,皆用银钱,而滇中独用贝。而贝又用小者,产于闽广,近则老挝等海中,不远数千里而捆致之。 同时,用盐块作货币,自南诏以来至近代都通行。《马可·波罗行纪》称建安州(今西昌): 其所用之货币,则有金条,按量讨值,而无铸造之货币。其小货则用盐,其盐煮之,然后用模型范为块,每块约重半磅,每八十块精金一萨觉( Saggio),则萨觉是盐之一定分量,其通行之小货币如此。 景泰《云南图经志》丽江府称: 盐块,土人煮卤为之,大者重一斤十两,小者重一斤,交易皆用之。 五、木氏庄园和领主经济 丽江木氏土司是世袭的封建领主,木公说他家“世守”丽江,“土地人民世有”。木氏土司世代占有当地土地和人民。 “人民”可分为百姓和庄奴两种。 百姓有人身自由,但要服各种劳役,特别是无休止的军事征伐,必须承担打仗、运粮草等差役,一部分尸埋异乡,一部分戍守碉堡,也就落籍当地。从事农业的百姓要纳稻谷,从事畜牧的百姓要上畜产品。另外,从1950年前永宁、左所等地土司来看,百姓还有许多繁重的额外负担,土司家婚丧节庆、祭鬼开印,都要向百姓征收牛、羊、茶、酒等;百姓死人还要向土司上报丧税;打鱼捕鸟、拾菌采药都要上税;百姓还要接受土司强制性高利贷。木氏土司剥削手段肯定有过之而无不及。徐霞客说,每年祭天时,木氏土司要向下属把事勒索金壶八宝。每年向丽江边远山区直接征收银子有2000多两。 据有关材料推算,百姓有1800多户5.5万多人,约占总户数的80%和总人口的95%。[7]占有土地29360多亩。[8]这种所有权属于土司,使用权归百姓的份地,占有份地的个体农民须“认纳粮差”[9]。即使无地可耕的农民,对土司也须“纳牦牛银为税”。[10] 庄奴直接在木氏庄园里劳动。庄园除皇帝赏赐的两处外,还有石鼓、生罗、桥头、巨甸、塔城、处可瓦、北浪沧(阿喜)、剌宝(宝山)、大具、你罗、九河、七河、江东、江西等14处。这些一般是山环水绕、土地肥沃的好地方,共有土地2453亩,约占当时官民田总数的7%,收租米1385.78石。从事劳动的庄奴,据改土归流后第二年(1724年)统计,有2344名,平均每个庄园有庄奴160人,而每人负担仅1亩多。说明许多庄奴用来从事饲养业、手工业或种植经济林木。今玉龙县宝山的牦牛寨、卷尾(狗)寨、牧羊寨处,可能原是给土司放牦牛、养狗、牧羊的庄子。永胜县至今尚有芝麻庄、果园庄、芭蕉田、玩鹰庄、狗饭田等称呼的村寨,其中许多地方当时是木氏土司的领土。相传木氏土司的亲家高土司有360个庄子,每天吃一个庄子,其奢侈挥霍,可见一斑。 《徐霞客游记》中还描述土司木增次子所居一座庄园的情形: 漾共江出峡而下盘其麓,峡中始环叠为田,村之前,已引水为渠……随渠盘西山东突之嘴,又三里而抵七和……聚落倚西山颇盛,其下坞中,水田夹江,木公之次子居此。其宅亦东向。由其前又南半里,为税局,收税者居之。又南渐下……有数家居坡脊,是为七和哨。 七和是“坞盘水曲,田畴环焉”的“丽郡之外郛”,“南尽之鄙”,位置十分重要,有哨所、税所和聚落颇盛的村寨。木氏次子庄院除了生产外,兼有丘塘关前哨护任务: 丽江设关于岭脊,以严出入,又置塔于东垂,以镇水口,有室三楹,东南向西踞之,中辟为门,前列二狮,守者数家居其内。出入者非奉木公命不得擅行。远方来者必止,阍者入白,命之入,乃得入,故通安诸州守,从天朝选至,皆驻省中,无有入此门者。即诏命至,亦俱出迎于此,无得竟达。巡方便与查盘之委,俱不及焉。 至于木氏土司衙门背靠黄峰,面临玉河,“闻其内楼阁极盛,多僭制,故不于此见客云”;“木氏居此二千载,宫室之丽,拟于王者。盖大兵临,则俯首受绁,师返则夜郎自雄,故世代无兵燹。且产矿独盛,富冠诸土郡云”。 徐霞客这些描述,勾画了一个闭关自守,夜郎自雄,但又有相当经济实力和政治手腕,以及文化素养的封建大领主的概貌。 木氏土司除拥有以各处木家院为中心的大量田庄外,还占有并控制着大量的山地。据改流后清理出来的田亩数字来看,多达2万余亩,约为改流后全部农民所种的山地亩数的1/4[11]。此外,它还在被征服地区开金银矿,收入更大。 参考文献及注释: [1] 《徐霞客游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2] 系马夔麟说法。段志诚认为木氏在中甸征田税是熟一(斗)生二(斗)粮,叫老百姓忙于开荒,有“把犁架子丢失于田中”之谚。 [3]方国瑜:《彝族史稿》,四川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374~379页。 [4]《徐霞客游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5]《云南蛮司志》木幺、木厶名误,应为木山、木综。 [6](乾隆)《丽江府志·艺文志》《丽江词》。 [7](万历)《云南通志》赋役志称丽江府有2328户57713人,大体减去乾隆《丽江府志》称庄奴的户数和人数,虽非同时代,但可看出大体比例。 [8](正德)《云南志》称当时丽江府官民田318.16顷即31816亩,减去雍正年间清出庄田数。 [9]《土官底簿》。 [10]《徐霞客游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11](乾隆)《丽江府志》。 执行主编 和志菊 责任编辑 叶 紫 杨杰宏 文章来源 郭大烈、和志武著《纳西族史》2015年版 图片来源 网 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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