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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再推一批支持保供的税收政策 这些收入免征增值税

 zjshzq 2020-02-06

2020年2月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在前期针对疫情防控已出台措施基础上,再推出一批支持保供的财税金融政策。自1月1日起暂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对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这期间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中国财税浪子简单点评】

1、适用主体——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比如治疗和防疫药品、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等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不是批发零售企业。重点物资的范围后续会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文件确定。

2、企业所得税优惠——对这些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实行一次性扣除,预计不会考虑设备自身的价值大小。

比如,某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在2020年1月24日购进生产线立刻投入生产,价值1000万元。该企业在财务会计上按照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做固定资产处理,但是在进行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处理时,允许这价值1000万元的设备一次性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增值税优惠——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该企业购置的上述生产设备取得相应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依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其形成的增量留抵税额允许全额退还。但是对于这里的“增量”留抵税额的计算基数是否以2019年12月31日的留抵税额为基础计算,还要看财政部 税务总局后续出台的具体税收政策公告。

第二、对运输防控重点物资和提供公共交通、生活服务、邮政快递收入免征增值税。

【中国财税浪子简单点评】

1、适用范围——除了运输防控重点物资企业提供的运输服务外,还有公共交通服务收入、生活服务收入、邮政快递收入免征增值税。这里有的属于交通运输服务、有的属于生活服务、有的属于邮政服务、有的属于现代服务,后续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配套政策公告可能还会对服务范围进行进一步细化。

2、关注事项——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会存在不得抵扣的问题,需要进行相应的转出。有的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还要做追回等相应处理。

3、不是对防控重点物资本身免征增值税,而是对运输防控重点物资的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

其他问题:

为什么本次会议没有对提出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什么对疫情防控有关的公益慈善捐赠没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全额扣除?

回答:因为本次会议出台的税收政策主要是针对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当然大家关注的这些政策后续出台,也是非常值得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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