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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66万!万和电气因Schuster商标使用遭起诉

 najieip 2020-02-07

2月5日晚间,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和电气)发布了一则涉及诉讼的公告。

该公告显示,万和电气主要是因为商标的不当使用被一国外公司起诉。

诉讼缘由

此次诉讼案件中,万和电气为被告,原告为“UNICAL AG S.P.A.”。

原告与被告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就被告使用原告“Schuster”商标在中国经销、制造和销售原告供暖锅炉及配件(以下简称“经销产品”),签订了独家经销协议和商标许可协议(以下简称“许可协议”,与经销协议合称“协议”),以明确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其中,经销协议约定被告是原告在中国的独家经销商,许可协议约定原告许可被告使用 Schuster 商标,以便履行其在经销协议下约定的义务。

然而,被告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存在未能达到最低采购数量及不正当注册商标的违约行为,因此原告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根据独家经销协议第4.2条,向原告支付应付差额9537440.88欧元;

2、请求判令被告注销其注册商标“舒时特”(注册号:16385056),并停止在相关产品及配件上使用该注册商标;

3、请求判令被告因违反独家经销协议,不当注册原告商标和使用该等商标而造成的损失560125.00欧元

4、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付原告外聘律师费用,暂计至2019年6月30日的费用为27855.69欧元(即港币247024.22);

5、判令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上述案件涉诉金额合计为1012.54万欧元,根据2019年10月31日人民币兑欧元汇率中间价7.8676:1换算,折合人民币为7966.28万元。

就因为存在未能达到最低采购数量及不正当注册商标的违约行为,便被对方索赔7966万人民币!

先不说别的,就这个涉案商标,真的有如此高的价值吗?

通常来说,品牌存世越久影响力就越大,当然这并不是商标越老越值钱的意思。其实这个得是要看商标的知名度,例如大家都知道的华为、五粮液、联想等等,都是因为具有很高的知名度才如此值钱。

原告UNICAL AG S.P.A.公司是意大利前六大暖通公司之一,其旗下的注册商标“Schuster”本身就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德国品牌。

目前,Schuster 的系列产品行销全球,产品线全面覆盖从家用到工业用的所有领域,并且整机性价比高。

所以原告的“Schuster”是个有着极高价值的商标,在发现被告违约的时候,自然会为了维护自家公司合法权益提起诉讼。

据了解,万和电气已于近日收到了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2019)粤06民初197号)。

被告回应

公司已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积极对原告所主张的事实和理由是否存在、所主张的诉讼请求是否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以及原告是 否存在违约行为等进行专业的分析和研究,并审慎地作出应对方案及准备相关证据。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案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 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万和电气还表示,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


在上述内容中提到的“不正当注册商标”的行为,我们可以简单谈一谈。

这方面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关于禁止“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规定是否可适用于商标注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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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也就是说,商标注册人采取欺诈等不正当行为,骗取商标注册或者转让的,其不正当行为一经揭发查实,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立即决定撤销其注册商标。

如果万和电气的这个商标确实属于注册不当行为,而且对社会公益、消费者利益或者对在先权利发生重大冲突,商标评审委员便会经过严格评审程序,决定撤销万和电气的商标。

不过我们也不要因为万和电气诉讼一案,就觉得中国企业都这么“无耻”,老沾外国企业的光。

其实吧,这种不正当注册商标的行为并没有国界区别。既有中国企业注册外国企业商标的案件,也有外国企业注册中国或其他国家企业商标的案件,他们都是受利益的驱动才做这种事情。

不管怎么说,这个案子多少还是会给万和电气带来一些影响。一个跌停必定跑不了,而且这个官司一旦打起来,至少得一两年才有结果,在此期间万和电气可能会有些亏损。

但是如果原告公司愿意调解,也许用不了多久双方就握手言和了。

那么对于此案,你认为法院会如何审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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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ID: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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