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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州在明清时的几位廉吏

 撰世箫笛i 2020-02-07
华州在明清时的几位廉吏
作者 闫广勤
刚正不阿的监察御史东郊
东郊,明朝华州故县里(约在今杏林镇故县村及其附近一带)人,字希宋。正德六年(1511)进士,授平阳府(今山西省临汾)推官,后升任浙江道监察御史。监察御史行使监察之权,不仅可对违法官吏进行弹劾,也可由皇帝赋予直接审判行政官员之权力,并对府州县道等衙门进行实质监督,也可在监察过程中对地方行政所存在的弊端上奏。防范公家官吏侵害人民权益,或者是成为贪赃枉法的贪官污吏。东郊在监察御史任上,敢于上疏直谏,大胆揭露奸臣丑行。明武宗常借口巡边,抢掠妇女财物。一次武宗又欲巡行居庸关,东郊恐此行扰民为害,立即上疏进谏,竭力劝阻,使朝野内外大为惊愕。明武宗的亲信钱宁收受贿赂,东郊据实论奏。明武宗的另一宠臣江彬,依仗权势,索夺妇女珍宝,东郊予以揭发。太监张阳欲将百艘盐船强卖给州县,地方上不堪扰害,东郊力为禁止。明《华州志》称赞东郊在监察御史任上“桓善除恶,风裁犹著”,意思是惩恶扬善,刚正不阿的品格尤为著名。但佞臣贪官对东郊却恨之入骨,将他贬为潞州(今山西省长治)判官。东郊气愤之下,申请退职回乡,脱离了官宦生涯。
华州区政务广场
当官为民的郭宗振
郭宗振(?—1643),明朝华州甘泉里(约在今县城三门巷及其附近地区)人,字胤震,万历三十一年(1603)举人。先后任河南孟县和永城知县,寿州(今安徽寿县)知州、刑部员外郎等职。
孟县地处交通要道,官差过往频繁,供给全部取之民间,百姓不胜负担。郭宗振力主革除。孟县额外的赋税几达四千金,郭宗振与上司力争,得以罢免。永城多豪绅巨室,号称难治。有一豪绅之子强夺民田,逼死人命,郭宗振不畏权势,将豪绅之子绳之以法。寿州北水害严重,居民被迫流亡他乡。郭宗振捐薪俸五百金,盖房架屋,招回灾民60家,人称此地为“郭公集”。寿州境内荒地甚多,郭宗振设法招抚,供给耕牛、籽种,宽免税赋,荒地渐次得到开垦。他在任刑部员外郎时,曾于崇祯九年(1636)奉命至四川,闻知两个军官触犯刑律,欲予以追究。有人说情为之开释,郭宗振不为所动,坚持以法处理。
为官廉洁的党声震
党声震,清朝华州党家河(在今莲花寺镇)人,字丕承。康熙五年(1666)举人,康熙十五年(1676)进士,授直隶(今河北省)成安知县,后升工科给事中。康熙三十五年(1696),曾主持福建的科举考试,后又任礼科掌印给事中,党声震一生为官廉洁。康熙四十三年(1704),他告老还乡。离北京后,有人上奏清圣祖,说党声震所携赃财甚多。清圣祖大怒,立即派人将党声震追回,拆开行装一看,尽是纺成的线缕。清圣祖十分惊讶,党声震说:路费拮据,以此补路费不足。清圣祖很感动,欲赐重金,党声震不受,清圣祖又薄给路费,他才接受下来。
家贫如洗的知府王惟一
古时有一句话:“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意思是:当了三年清廉知府,也能到手十万两雪花似的银子。做了三年知府,即使尚属清白的,也已搜刮得十万银两。至于那些不清不白的,搜刮民财之多就可以想见了。但清朝华州人王惟一,宦游数十年,官至从四品的知府,但清廉有加,不贪财,不敛财,以致《三续华州志·王惟一传》称其“家贫如洗”。
王惟一,华州人,字薪斋。清朝乾隆十九年(1754)进士,由教谕历任知县、知州、知府等职。他任建平(今安徽省郎溪)知县时,积谷备荒的义仓因年久亏空,王惟一捐薪俸补充亏额。此县有溺女恶习,他设育婴堂收留被遗弃的女婴。在代理徽州府(治所在今安徽省歙县)知府时,有人别有所图而持金祝寿,王惟一笑道:“我作十几年知县都不要钱,难道今天能改变气节吗?”贵州铜仁苗民很多,他在任铜仁知府时,对苗民不予歧视,妥善处理民族关系。一次查狱时,他发现有差役为索贿而滥捕的数十苗民。王惟一痛惩了差役,将这些苗民全部释放。前任知府经常给苗民派加许多苦役,王惟一将这些苦役解除,以恩相待,苗民非常感激。王惟一离任时,数千苗民跪送江边,依依不舍。
王惟一退职回家后,生活艰难,仅布衣粗食而已。
原文来源:作者供稿
原文作者:闫广勤
整理编辑:华州文史荟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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