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庭发问的范围和重点庭前对被告人要进行庭前辅导。庭前辅导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法庭庭审的流程。其二,庭审发问的问题。其三, (一)已表述的有利事实无须再问:最核心的抓手是起诉书。 (二)不利事实无争议的无需再问:我们应该要问的是有争议的不利事实,引起法官的注意与重视。 (三)未表述的有利事实必须发问:起诉书与卷宗中没有提及的有利事实,如犯意的提起,脏款的分配。 二、对证人发问及7条经验(一)安全性问题先行放松戒备心理:从简单的没有争议的问题开始,再进行攻击。 (二)用封闭式问题控制证人的回答:封闭式问题有两个弊端,其一,容易滑向诱导性问题,例:去没去过案发现场(你没去过案发现场,对吗?)。其二,控制力强,非常容易给对方带来心理压力,带来情绪上的对抗。在法庭上,要避免与证人有任何争吵,庭审效果很差。 (三)要从多角度质疑证人的可信度:揭示关系,动摇证言的可靠性。例,南昌大学校长周文赋案二审中对胡姓证人的发问。 (四)用对比法攻击不利证言可信度:前后对比,或当庭前后不一致的证言。 (五)采用归谬法攻击证言的可信度:当庭证言中无常理要揭示出来。 (六)适可而止没必要逼迫证人改口:我们总希望辩方证人承认说我撒谎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既然到了法庭,他定是坚持他一向的证言。一味得逼迫他,结果必然演变为与证人的争吵,我们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我们只需要展示他证言的不合理性即可。 (七)发问完毕后有问有评及时质证:我们容易犯两种错误,其一,我们急不可耐对证人进行评论;其二,发问完后不进行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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