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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取仕的历史演变

 嘟嘟小萌怪i 2020-02-13

自古用人取仕为邦国大计,为政以德为邦国大要。而人才的选拔伴随着权势与名利,所以很难有绝对的公允。尤其是在科举未产生之前,取仕一直是统治者比较头疼的问题。先秦时期的取仕制度可分为两种,一为世袭,二为大比。所谓世袭,即士以上的阶层,通过世袭制来取仕。而所谓大比,即士以下的阶层,通过选举来选拔英才。

《周礼·地官》中就有三年举行一次大比的记载,即古人所说"乡举里选"。大比主要通过考察其"德行道艺",入选者赐"俊士","进士"等名称,这也是科举最早的雏形,后世科举制度的一些做法和用语就是从这儿来的。

虽有大比,但那时的人才选拔几乎被世袭阶层所垄断,所以平民百姓很难有出头之日。

到了汉代,开始通过察举制来选拔人才。所谓察举,就是由丞相,列侯,刺史等侯国和州郡地方长官在各自辖区内,定期或不定期选拔人才,举荐给朝廷。

高汉祖,汉文帝,汉武帝都曾下求贤诏,文帝曾下诏察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武帝诏令天下察举孝廉和秀才(秀才在东汉为避光武帝名讳改名茂才,后世记载皆"茂才")。

被举荐之人,要经过皇帝"策问",然后按等级授予官职。"策问"又分为"对策"和"射策"。所谓"对策",就是将政事或经义方面的问题写在简策上发给应举者作答;而"射策"则类似于抽签考试,由应举者用矢投射简策,并解释射中的简策上的疑难问题。

随着"策问"政策的推行,"策问"的形式也逐渐被定型化,所以后世把它们看成为一种文体,萧统《文选》称"射策"为"文","对策"为"策"。

杜甫的《醉歌行》中就有"只今年才十六七,射策君门期第一"的典故来映射当时的科举。

总体而言,西汉以举贤良为盛,东汉以举孝廉为盛。所谓孝廉,就是指因孝敬父母,办事廉洁而被举荐。

但是到汉桓帝,汉灵帝时,出现了"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现象,足见当时的察举制已经糜烂,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利益勾连的谋私渠道。

到了两晋南北朝时期,地方察举孝廉,秀才的制度基本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九品官人法"。

所谓"九品官人法",一开始是各州郡都设中正官负责品评当地人物的高低。九品官人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直到下下,一共九品。

后来变为由中央选派有声望的人担任各州郡的中正,负责对士人品级的评定,然后朝廷按评定的品级录用。

在《琅琊榜》中所讲到的"二月定品"指的就是指"九品官人法"。而此选人制度,要想杜绝流弊之风,中正官既要有品衡天下士子的本事,还要能承受住各方的压力,保持自身的绝对清允廉洁。所以一般人很难做到绝对的公允。

而且后来担任中正的大多都是"著姓士族",他们评量人物的标准也变成了以门第,出身为先,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所以,所谓的"九品官人法",也逐渐演变成为士族豪门操纵政治的工具。一直到隋炀帝开千古先河,立科举制,用人制度才趋于完善,寒门士子也才有出头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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