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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苏岩礁是水下暗礁,不具备领土地位,那曾母暗沙呢?

 长弓有心 2020-02-19

如果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曾母暗沙同样不具备领土地位。但是中国虽然签署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但是是有前提条件的:中国拥有1992年2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第二条所列各群岛及岛屿主权。也就是说在曾母暗沙的主权归属在海洋法公约之前已经确定,海洋法公约对其无效。


曾母暗沙是我国最南端国土,位于南沙群岛最南端。曾母暗沙广义上是由曾母礁丘、八仙暗沙和立地暗沙组成的一组群礁,主礁曾母礁。根据我国实际调查,曾母暗沙最浅处水深约17.5米,我国在此投放主权碑,但并没有实际驻军。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高潮时没入水下的暗沙暗礁是不具备主权的,不享有12海里领海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但是我国宣布拥有包括曾母暗沙在内南海九段线主权是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海洋法公约则诞生于1982年,我国签署海洋法公约则是在1996年。我国对曾母暗沙主权在海洋法公约诞生之前,且我国已经为签署海洋法公约设计了前提条件:中国拥有1992年2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第二条所列各群岛及岛屿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为邻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领土和内水的一带海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陆地领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它一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岛屿。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的水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

也就是说虽然我国签署了海洋法公约,但是这并不影响我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也包括曾母暗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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