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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天与胜天

 稼穑居 2020-02-21

王兆贵

  台风“苏迪罗”侵袭台湾时,狂风暴雨和巨浪将花莲东海岸公路旁一方“人定胜天”石碑损毁卷走,景象惊人。尽管这是个偶然事件,但也不能不说是对“人定胜天”这一口号的绝妙讽刺。

  “人定胜天”这句话并没有错,关键在于怎样诠释。从古籍记载来看,这句话先后出现过三种提法,即“人强胜天”、“人众者胜天”、“人定兮胜天”。但这三种提法的原义,都不是人一定能够胜天,而是与天灾相比,人强、人众、人定更重要。人心安定,众志成城,即便发生自然灾害,国家也能安然无恙。

  古人将天地人合称三才,天时、地利、人和均占,才能无往而不胜。俗话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因为“人和”乃人心所向,决定国家的兴亡、事业的成败,比天时地利更重要。俗话又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前者是说人的主观能动性,后者是说自然规律的制约。由此可知,“人定胜天”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人的因素比天命更为重要,并无“人类必定胜过自然”之意。

  极而言之,举目所见,不过是天地人而已;扪心所思,也不不过是天地人而已。从根本上说,人来天地间,与一草一木、一兽一虫没什么两样,都要经历荣枯与生死这样一个自然过程。不论你是伟大还是渺小,都是天地之间一过客,都无法与自然规律相抗衡。就连有些疑难杂症、变异病菌我们都奈何不得,当地震、海啸、飓风、雷电乃至火山爆发、宇宙爆炸等这些自然之力发威时,我们能挡得住吗?

  “人定胜天”这一口号,表达的是人的主观能动性,意在激励人们在大自然面前要有所作为。从人的主观能动性来说,人之胜天并非不可能,而是有前提、有条件的。前提是熟悉、掌握并顺应、利用自然规律,条件是科技发达、工具先进、措施得当。在前提、条件具备的基础上,一方面,可将风力、潮汐、水利、地热、光照等转化为可资利用的能源,让自然之力为我服务。一方面,可采取各种有效的预防措施,将自然灾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但是,凡事皆有度,过犹不及。比如说我们改造自然,动机不可谓不佳,但在战天斗地、移山填海、开采矿藏的过程中索取无度,破坏了生态平衡。比如说我们造福社会,用心不可谓不良,但在利用能源、发展交通、夺取高产的过程中节制不力,造成了环境污染,从而导致了冰山消融、海水上涨、气候异常、阴霾多发、水质混浊、恶疾流行等一系列灾难性后果,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的这一论断告诉我们,大自然的运行是有其自身规律的,不会因为统治者的圣明与昏暗而改变。人类只有顺应自然规律,按自然规律办事,才能生存发展得自由。迄今为止的所有科学,都是人类对自然规律的发现、掌握和利用。凡是违背自然规律逆天而为的行为,都注定要碰壁,要失败。即便短期内可能得逞的行为,规律的周期一到,仍然会受到严厉惩罚。

(原载《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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