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易立新 王佐良 在人们的印象中,王佐良先生是英国文学研究的集大成者,因为他曾主持国家重点社科项目——浩浩五卷本的《英国文学史》,并著有《英国诗史》、《英国浪漫主义诗歌史》、《英国散文的流变》、《莎士比亚绪论》等扛鼎之作。王先生还写成了大量有关英语语言研究、比较文学研究的论文、随笔,并有自己的诗歌创作。在翻译理论和实践方面,他同样成就卓著。应该说,他对翻译有着特殊的感情。他曾说:“我是喜欢翻译的,有时候,当我写完了一篇所谓的‘研究’论文,我总是感到:与其论述一个外国作家,不如把他的作品翻译一点过来,也许对读者更有用。”由于在文学、语言学、哲学以及西方文化等方面造诣极深,所以,他从事翻译时,也就自然得心应手,游刃有余。王佐良最早的文学翻译活动始于西南联大任教时,授课之余将曹禺的代表作《雷雨》译成英文。尽管是刚刚涉足翻译领域,但已显示出在这方面不凡的才华。在这一时期,他还翻译过乔伊斯的短篇小说集《都柏林人》。遗憾的是,当时正处于战乱时期,译稿不幸随战火化为灰烬。王佐良一生译作以诗和散文为主。在散文方面,他译过培根的《随笔》中的部分篇章。虽然只译了少数几篇,但是篇篇精妙,堪称散文翻译的典范之作。另外,他还选译过英国散文家科贝特的《骑马乡行记》。科贝特的文章曾受到马克思的盛赞,王佐良十分喜爱。他的译文同原作一样质朴有力,散发着土地的芳香。当然,王佐良最为倾心的还是英国诗歌,所以英诗翻译很多,出版过《彭斯诗选》、《苏格兰诗选》、《英国诗文选译集》等。就诗人而论,译彭斯和苏格兰诗人麦克迪儿米德较多。这是他十分喜爱的两位诗人。其他诗人的作品,如雪莱、华兹华斯、布莱克、叶芝等等,由于写文学史时需要引用,也译了不少。除此之外,王佐良还从事过为数不少的非文学作品翻译:50年代初参加过《毛泽东选集》的英译,70年代末,参与主持编写工程浩大的《汉英词典》,其中涉及大量翻译工作。 翻译活动伴随了王佐良一生的文学研究生涯,他一边翻译,一边思考,不断总结自己的翻译经验,探索翻译理论。其理论论述主要收集在《翻译:思考与试笔》和《论新开端:文学与翻译研究集》中。王佐良的研究丰富了新时期的翻译理论。他最早从文体学角度和文化比较的角度论述翻译问题,为当时并不十分活跃的翻译理论研究带来了新气象。翻译者必须是一个真正意义的文化人关于翻译与文化的关系问题,在《翻译中的文化比较》一文中,他提出:翻译者必须是一个真正意义的文化人。翻译所面对的是语言问题,但是如果一个译者不了解语言中的社会文化,那么他也无法真正掌握语言。“他处理的是个别的词,他面对的则是两大片文化。”译者首先要深入了解自己民族的文化。其次,还得了解外国文化,包括一国的历史、风俗习惯、经济基础、情感生活、哲学思想、科技成果等等。不仅如此,他还要不断把两种文化加以比较,因为译文与原文的对等词,应该是真正的对等,即在各自文化里的含义、作用、范围、感情色彩都相当。王佐良还研究过严复的翻译理论与实践,指出正是由于严复了解西方资本主义文化,同时摸透了中国士大夫的心智气候,才投其所好,用典雅的古文来译《天演论》,以引起士大夫们的兴趣。因为译语与原语文化上的巨大差异,所以他不主张词对词的译法,甚至句对句的译法,而是要注意旬以上的单位,例如段落,乃至整篇文章。除了这些具有开拓性的理论外,关于翻译的其它问题,王佐良也提出了自己独到的主张。择其要点,列举如下:一、该直译则直译,该意译则意译,任何成功的翻译都是直译与意译的结合。二、译者只应该译与自己风格相近的作品。如果无所不译,必然导致劣译。三、一切照原作,雅俗如之,深浅如之,口气如之,文体如之。四、译者要不断锤炼自己的汉语,使之纯净而又锐利。 那么,王佐良又是如何在翻译中实践自己的主张的呢?我们不妨以他译的培根的名篇《谈读书》为例,略加赏析。Studies serve for delight,for ornament,and for ability.Their chief use for delight is in privateness and retiring;for ornament,is in discourse;and for ability,is in the judgment and disposition of business.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博采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 单看这译文,就是一段绝妙典雅的散文。略带古风而又明白畅达,遣词炼句无不恰到好处。撇开原文,专读译文,也是一种享受。时下的各种翻译,有几人能达到如此境界?然而译文并不是脱离原著而任意发挥。恰恰相反,译文与原文堪称水乳交融,珠联璧合,无一处不贴切。用“怡情”译“delight”,用“博采”译“ornament”,用“长才”译“ability”,这些都不是简单的直译,而是深刻领会原作后加以变通,在汉语中找出最恰当的字眼。同样,用“独处幽居”、“高谈阔论”、“处世判事”分别对应“privateness and retiring”、“discourse”、“the judgment and disposition of business”,虽然不是字字对应,但无不恰到好处。在句式安排上,用“其怡情也,最见于……之时;其博采也,最见于……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之际”三个排比句与原文相呼应,恰如其分地再现了原作的论辩气势。培根是17世纪的哲学家和散文家,相对于现代英语而言他的英文当然比较古雅,因而王佐良的译文用的是浅近的文言,二者相得益彰。培根的文笔简练,然而力透纸背,不论以小喻大或以大喻小,都能鞭辟入里。文中警句叠出,俯拾皆是。这样的文章要在汉语中再现其神韵,谈何容易,然而王佐良做到了。“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译文精练之至,不同样成了家喻户晓的名言了吗?其实这样的警句在译文中比比皆是,好像译者信手拈来:“读书费时过多易惰,文采藻饰太盛则矫,全凭条文断事乃学究故态”,“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可谓真正做到了“一切照原作,雅俗如之,深浅如之,口气如之,文体如之。”当然,王佐良更喜欢诗歌,所以诗歌翻译更多。他对罗伯特·彭斯和休·麦克迪儿米德似乎格外偏爱。二位诗人,一位生活在早期浪漫主义的18世纪,一位则为20世纪的现代诗人。不过二人共同之处却不少:都生于苏格兰,都用苏格兰方言写诗。更重要的是,二人在语言的运用上既纯朴又新鲜,极具感染力。这正是王佐良所欣赏和追求的风格——新鲜而又锐利。这里也体现了他的翻译准则:要选择与自己风格相近的作品来译。再以彭斯的名诗《我的爱人象朵红红的玫瑰》(“My Love Is Like a Red,Red Rose”)为例,看一看王佐良译诗的特点。 0,my love is like a red,red rose,That's newly sprung in June.0,my love is like the melodie,That’s sweetly play'd in tune.As fair art thou,my bonie lass,So deep in love am I,And I will love thee still,my dear,Till a’the seas gang dry. 呵,我的爱人象朵红红的玫瑰,六月里迎风初开:呵,我的爱人象支甜甜的曲子,奏得合拍又和谐。 我的好姑娘,多么美丽的人儿!请看我,多么深挚的爱情!亲爱的,我永远爱你,纵使大海干涸水流尽。 译诗没有采取通常的以顿代步的方法,但是大体上保持字数与原诗相当,形式上力求接近。彭斯的诗富于音乐性,所以译诗保留脚韵。这首诗是根据苏格兰民歌改编而成,故诗中多苏格兰方言,译诗也用民歌的调子,十分通俗,多用叠词如“红红”、“甜甜”,同样民歌化。原诗语言清新、自然、明白如话,译诗也同样清澈、流畅、毫无华丽雕饰之感。王佐良认为形象是诗歌语言里最重要的成分,这是诗人最为看重的,所以译诗必须高度忠实,即不要破坏原诗中的形象。然而由于译语与原语在不同文化中可能存在巨大差异,所以仅仅字面上的忠实不一定能保留住原诗的形象。例如这首诗中的形象——海水枯竭,岩石熔化——在原诗里,在西方的文化环境里,是新鲜的,具有表现力的。如果不假思索地译成“海枯石烂不变心”,那就俗了,因为“海枯石烂”这一成语在汉语和中国文化里已不新鲜,已是陈词滥调。所以王佐良不用这一成语,直接译成“大海干涸水流尽”,反而能保持原诗的形象。王佐良一贯主张注重形似的同时,更注重全诗的整体效果,即作品的意境、气氛。如果某些形似的细节不足以促成总的效果,那么可以根据语言特点加以变通,以保持全诗整体上的神似。这首诗中另外两行中就有变通: And I will love thee still,my dear,While the sands O‘life shall run.亲爱的,我永远爱你,只要我一息犹存。 在英语里,“the sands O’life”就是成语。“sands”指过去计时的沙漏,这里引申为“时间”,这在彭斯使用时已不新鲜,而汉文化里没有沙漏计时的对应说法,所以译诗里并没有出现这一已失去新鲜感的形象。在王佐良看来,一首诗,一部作品经过翻译,固然与原作有血缘关系,但实际上脱离了母体,获得了自己的生命,成了一个独立的实体。文学翻译的创造性,也正体现在这里。王佐良先生虽然逝世了,但无论在英国文学研究,还是在翻译理论与实践等方面,都给我们留下丰富的遗产,值得我们去欣赏和研究。王佐良先生一生从事教育事业和学术研究,他诲人不倦的育人精神和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也将永远是后来人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