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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去非:国有大型银行扩张小微信贷业务:“鲶鱼效应”与“掐尖效应”——基于台州的调查分析 | 银行与信...

 王滨wxh 2020-02-27
王去非:国有大型银行扩张小微信贷业务:“鲶鱼效应”与“掐尖效应”——基于台州的调查分析 | 银行与信贷

文/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行长王去非

近年来,各家银行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但随着国有大型银行在小微信贷市场占比大幅提升,带来了业界对国有大行“掐尖”优质小微客户,抢夺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市场蛋糕的质疑,和运动式、行政化干预小微信贷市场是否违背市场规律的争议。作者通过数据分析和实地调研发现,国有大行做小微“抢夺”其他银行存量业务实际并不大,主要依靠自主挖掘市场潜力,产生的“鲶鱼效应”更为明显,“逼迫”地方法人银行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和下沉业务。

为破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2018年以来各家银行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特别是国有大型银行从信贷额度、利率定价、考核激励等多方面入手,小微信贷规模迅速扩大,市场占比大幅提升,但也由此带来了业界对国有大行“掐尖”优质小微客户,抢夺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市场蛋糕的质疑,和运动式、行政化干预小微信贷市场是否违背市场规律的争议。为此,我们利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台州市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信息,结合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对台州辖内国有大行做小微产生的效应和带来的影响做了一次较为全面、客观的分析,并得出了若干结论。

结论一:国有大行做小微“抢夺”其他银行存量业务实际并不大,主要还是依靠自主挖掘市场潜力

国有大行普惠小微贷款增速加快、占比提高

从余额增速看,截至2019年9月末,台州国有大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394.28亿元,比年初增长27.78%;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261.91亿元,比年初增长11.07%,增速低于国有大行16.71个百分点。从增量占比看,2019年1—9月,国有大行普惠小微贷款新增量占全部普惠小微贷款新增量的32.54%,比2018年下半年提高8.06个百分点。而同期地方法人为39.68%,比2018年下半年下降6.6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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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大行小微业务结构分析

国有大行发展普惠小微贷款业务主要靠自主挖掘市场潜力。2019年9月末,台州国有大行新增普惠小微贷款余额394.28亿元。因分析比较数据可得性问题,剔除普惠小微贷款中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即选取其中的小微企业贷款作为样本进行分析。

2019年1—9月,台州国有大行小微企业贷款的客户发生数为6316家,9月末贷款余额179.90亿元,年内新增贷款33.77亿元,较年初增长23.11%。自主挖掘市场潜力主要体现在:一是2019年前三季度新拓展的首贷小微企业客户,共1683家,9月末贷款余额21.77亿元,分别占发生家数和余额的26.65%、12.10%,占国有大行小微企业贷款新增总量的64.47%。在这些首贷企业客户中,有44家企业原就与银行有承兑汇票业务但无贷款业务,2018年底票据业务余额0.79亿元,2019年9月末贷款余额1.04亿元;248家企业为2018年以来的新设企业,2019年9月末贷款余额6.61亿元,且通过核查上述248家企业投资人的259家关联企业,未发现将贷款以大拆小的现象;少量企业首贷户是由个人经营性贷款转变而来,从抽样调查的情况看,比例并不高,以台州辖内临海市为例,2019年上半年国有大行首贷业务是因个人贷款转企业贷款的小微企业仅3户、余额0.08亿元,分别占当地同期国有大行小微企业首贷户数、余额的3.70%和5.78%。可以看到,国有大行拓展的首贷客户绝大部分是真首贷。二是国有大行原有的小微企业客户,共4216家,9月末贷款余额148.3亿元,年内新增贷款2.17亿元,分别占发生家数和余额的66.75%、82.43%,占国有大行小微企业贷款新增总量的6.43%。

以上两类客户合计共5899家,9月末贷款余额170.07亿元,分别占发生家数和余额的93.40%、94.54%;年内新增贷款23.94亿元,占新增量的70.89%。可见,国有大行的小微客户主要来自自主挖掘市场潜力,而非抢夺其他银行的市场蛋糕。

两类银行在小微市场竞争中各有优劣,互有攻防,并非国有大行单方面“掐尖”。一方面,国有大行最大的优势在于贷款利率水平明显偏低。2018年以来,台州国有大行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一路下行,2019年上半年在5%以下,仅相当于地方法人银行的50%至60%左右,成为国有大行普惠小微贷款快速增长和部分小微企业“贷款搬家”的主要原因。2019年前三季度,从其他银行(即非国有大行)转移到国有大行的小微客户共417家,9月末贷款余额为9.83亿元,分别占国有大行小微企业贷款的客户家数和余额的6.60%、5.46%,其中从地方法人银行转移至国有大行的小微企业有362家,9月末贷款余额7.86亿元,占同期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68.30亿元)的2.93%,户均贷款约303.14万元。

另一方面,地方法人银行相对于国有大行也有不少优势,如机制更加灵活,与小微客户更加“贴近”,贷款授信及定价审批权限足,贷款手续更加便捷,随借随还、无还本续贷等创新型贷款产品更加丰富,同样的抵质押品估值和折扣率更高,等等。受此影响,也有部分小微企业将贷款业务转向地方法人银行。2019年前三季度有129户普惠小微企业客户减少在国有大行的贷款额,增加地方法人银行贷款,2019年9月末相关贷款余额约3.51亿元。由于数据可得性原因,从国有大行完全转移到其他银行(即非国有大行)的小微客户数据情况尚不得而知。

大小银行虽然同做小微,但差异较为明显。一是在贷款种类上,国有大行小微贷款抵押类占比较高,而地方法人银行保证、信用类贷款比例更高。2019年6月末,台州国有大行小微企业贷款中抵押类贷款余额的占比为59.73%,高于地方法人银行近40个百分点。二是从户均余额看,目前国有大行小微企业贷款户均余额约280万元,地方法人银行小微企业户均贷款余额约190万元,仅为国有大行的67.86%。

结论二:国有大行做小微产生的“鲶鱼效应”更为明显,“逼迫”地方法人银行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和下沉业务,民间借贷市场也发生相应变化

国有大行做小微促使地方法人银行进一步下沉服务

王去非:国有大型银行扩张小微信贷业务:“鲶鱼效应”与“掐尖效应”——基于台州的调查分析 | 银行与信贷

2019年上半年,台州地方法人银行新拓展客户37 253户,贷款金额159.88亿元(2018年以来新拓客户数和金额逐步上升)。

从客户规模看,2019年上半年地方法人银行转移至他行客户中,单笔贷款余额在100万~1000万(含)占49.27%,50万(含)以下占32.88%;而新拓展客户中100万~1000万(含)占45.87%,50万(含)以下占36.52%。从担保方式看,2019年上半年地方法人银行流转至他行客户中抵质押、保证、信用比例(金额)分别为20.95%、71.68%、7.35%,新拓展客户中抵质押、保证、信用比例(金额)分别为21.39%、62.61%、15.99%。这些变化都说明地方法人银行服务继续下沉。

进一步推论,对于台州这样小微信贷供给较为充分,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经营性贷款的小微企业户均贷款已降至100万元以下的地区来说,地方法人银行拓展客源还仍有下沉空间,那么在全国范围内看,国有大行做小微对中小银行下沉服务,提高小微企业信贷获得率将会产生更为明显的推动作用。

促使地方法人银行降低贷款利率,让利实体经济

国有大行做小微之后,小微企业的贷款选择明显增加,“货比三家”的情况下大大增强了企业的贷款议价能力,同时使地方法人银行高价贷款的合理性遭受到更多客户的质疑和承受更大的社会舆论压力。调研中多家小法人银行机构负责人表示:国有大行做小微带来的主要经营压力不在量,而在价。台州地方法人银行由于利润空间充足,为应对国有大行竞争,把优质小微客户留下,也在主动下调小微贷款利率。2018年下半年以来,台州地方法人银行的小微贷款平均加权利率总体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王去非:国有大型银行扩张小微信贷业务:“鲶鱼效应”与“掐尖效应”——基于台州的调查分析 | 银行与信贷

如台州银行在市场资金价格的基础上,设置小微服务发展目标参数,对100万元以下的贷款FTP定价优惠0.5%。为避免基层因发放优质小微客户贷款出现负FTP而遭受个人利益损失,台州银行对优质客户负FTP在基层考核中做归零处理。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调低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对符合国家工信部口径的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农户定向下调了0.2%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资金成本,对普惠型小微贷款业务定向下调了0.5%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资金成本,内部定价曲线累计平均下调了0.35%。同时,泰隆银行持续下调利率定价参考标准,对长期合作、绿色产业、增值税减免客户等20种情况制定了不同程度优惠幅度,对部分优质客户实行定价上限管理。2019年利率定价标准较2018年平均下降92BP,引导分支行下调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执行利率,尽可能让利给发展形式良好的民营和小微企业。

民间借贷规模和利率同步下降

随着银行服务群体的进一步下沉,市场低成本资金供给的更加充分,也带动了民间借贷规模和利率同步下降。据监测,2019年10月,台州民间借贷规模8544万元,较去年同期和2019年1月分别下降11.76%、21.54%;加权综合利率14.57%,较去年同期和2019年1月分别下降3.41个、2.26个百分点。

值得关注的问题

尽管国有大行做小微的负面效应小于正面效应,但仍有问题值得关注。

国有大行低价做小微,甚至亏本做小微易导致利率信号失真

长期来看,小微金融服务有自身市场规律,其中利率是衡量资金供求关系、企业信用风险和资源配置效率的核心指标。以行政手段强行压低普惠小微贷款利率,甚至亏本做小微会导致利率信号失真,造成市场“错觉”甚至是“幻觉”。从台州的情况看,建行台州分行2019年上半年小微贷款平均综合成本6.01%,但普惠小微贷款平均利率4.73%,成本倒挂1.28个百分点,亏损3022.98万元;交行台州分行2019年上半年普惠小微贷款成本利率倒挂0.59个百分点,内部FTP专项补贴105BP后,略有盈余;农行台州分行的上级行要求普惠贷款年利率维持在4.75%至4.80%之间,成本利率倒挂,也是依靠上级行补贴减少损失。现有的普惠小微利率水平对于国有大行而言不具有商业可持续性,对于贷款客户来说,一旦将来定价策略调整,可能会对基于目前低利率贷款制定经营策略的企业造成很大影响,甚至造成风险。

易产生过度融资和过度授信,存在风险隐患

台州的小微金融市场竞争本身比较充分,国有大行高调入局小微金融市场后,对部分小微企业特别是优质小微企业会存在多家营销、多头授信的情况,易产生过度融资和过度授信。目前台州出现不良贷款的贷款余额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企业有708家,其中676家企业存在多头授信的情况。临海农商行也在调研中反映,2019年上半年该行有79家出现不良贷款的小微企业存在3家以上银行对其授信,个别企业得到的多头授信额度超过该行认为适宜授信额度的2.2倍。

加剧了地方法人银行完成监管考核指标的焦虑感

地方小微金融市场规模终归有增长极限,特别是像台州这样小微金融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地区,普惠小微信贷边际增加空间相对更为有限。国有大行加大普惠小微信贷投放后,地方法人银行向下开拓的客户很多是家庭作坊式经营户,由于无营业执照,按规定不能被认定为普惠小微客户。在普惠小微占比基数已高、存量客户部分流失、新拓展客户存在统计认定问题的现实困难下,地方法人银行普遍对完成监管部门考核指标存在很大的焦虑感。

可能出现假冒或挪用普惠小微贷款的行为

从供给方看,银行为了完成指标任务,有多发放小微贷款的意愿;从需求方看,客户为了享受低利率,也有往普惠小微贷款靠的冲动,双方共同作用可能导致普惠小微贷款发生“注水”现象。如随着营商环境便利化改革不断推进,个人办企业越来越方便简单,就可能会出现原本是个人消费贷款而套用普惠小微贷款的名义申请贷款,或挪用普惠小微贷款资金用途,用于民间借贷套利、房产投资等行为。

政策建议

保持对做小微的正向激励措施

在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体系的同时,继续保持小微贷款税收优惠、定向存款准备金率、增加支小再贷款额度等优惠政策,国有大行适度鼓励、合理引导基层开展小微信贷服务,保持在小微信贷市场中的“鲶鱼作用”,使做小微成为各家银行内生的、自愿自主开展的业务,以此不断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获得感。

注重防范潜在金融风险

加强对商业银行信贷审批行为的监管,确保各类银行合理合规参与市场竞争,并加强企业信贷资金用途管理,防止出现冒名或挪用贷款、资金套利等行为,防范多头授信和过度授信风险,平衡好支小微和防风险的关系,保障小微金融业务可持续发展。同时,对个人经营性贷款的个人授信银行家数也应与企业一样通过行业自律等方式加以限制,防止银行机构从“垒大户”演变为“垒小户”。

优化普惠小微金融服务考核评价标准,加大支持力度

对“两增两控”指标中贷款增速、户数增量这“两个不低于指标”进行差异化考核。例如,可以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超过一定比例(如50%)的金融机构,不做具体考核要求。同时,建议放宽普惠小微金融服务方面“小而精”、“小而美”的地方法人机构在中期借贷便利(MLF)、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等业务上和跨区域机构设置上的限制,加大支持力度,也为地方法人银行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和机会。

文刊发于《清华金融评论》2020年1月刊,2020年1月5日出刊,编辑:王晔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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