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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男童被绑石柱鞭打,私刑何以杜绝不了?

 苍木先生 2020-02-29


说起小偷小摸,人们都是深恶痛绝的。通常情况下,很多人看到或听闻抓到小偷小摸的人,都会说恨不得上去踹两脚,揍他一顿。不可否认,小偷的行为让很多人受到伤害,他们受法律制裁是应该的。

只是,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有没有权利对其他人,甚至是一个有违社会秩序和规则的人动用私刑?是的,违反规则和秩序的人很可恶,但是他们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不是个人的私刑。

如果因为一些人违反了规则和秩序,你就去殴打或羞辱他,那你本身也违反了社会的规则和秩序,你和那些人的区别在哪呢?难道就他们违规应该受到处罚,而你的违规就不要受处罚,可以凌驾于法律和道德之上吗?

7月12日,广东廉江,一名10岁的小男孩被绑在柱子上,另一名穿着白色上衣的男子拿鞭子对其进行殴打,周围还有多名男子围观,但并未劝阻。小男孩惨叫连天,嘴里一直喊着:我没拿,我没拿。

绑在柱子上被殴打的小男孩是一名留守儿童,被打的原因是有村民怀疑他偷钱。这也不是小男孩第一次被人殴打,他身上有很多伤,其小叔表示,之前发现孩子身上有伤口,问他是谁打的又不说。

男孩的小叔表示:这次被殴打事件中,男孩就亲口说不是他拿的钱,是其他小孩子拿的,但是有分一点给他,就是人家拿的,把那些钱给他,扯到他身上,就把他抓回来恶打。

以前家里人发现孩子有伤,会带去医院治疗,给他敷药,也想过报警,可能因为男孩有过劣迹,又或者被打的不严重,所以都不了了之。只是没想到这次殴打那么严重。

男孩小叔表示:孩子调皮比较难管,但也不应该这样恶打孩子。太残忍,简直没有人性那种,管教是可以管教,也可以跟家里人说,也可以报警,但是这样子不通知家人就叫人恶打。7月13日,男孩的小叔邱先生报警。

当地警方在14日的通报中称,该男孩(邱某扬,12岁,留守儿童,石角镇下中坝村人)父母离异,自小跟着爷爷奶奶长大,有小偷小摸的劣迹。于近日因盗窃被村民发现,采取了不正当的方式进行处理并被人拍下视频。

经医院检查,小孩受皮外伤,并不大碍。警方同时提醒,村民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后应马上送到公安机关或报案处理,而不能动用私刑,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男孩被打是否值得同情,可谓各有各的说法。一部分人因为曾被小偷小摸害的不浅,可能会认为小孩应该被打,不打就不长记性,搞不好就会变成“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的人。

也有部分人会站在人性的立场,认为小男孩的行为固然可耻,也令人憎恨和讨厌,违反了法律,应该受到惩罚,但毕竟被偷的人没有权利动用私刑,去殴打他人,特别是一个未成年的小孩。

不管是那部分人,都有他们的理由。从社会文明的发展看,越文明的社会越遵守规则,即使别人错了,那也是由执行规则的人去处理,任何个人都没有权利去动用私刑,动用私刑也是违反规则。

现实中,这种动用私刑的并不少,小偷小摸被抓往往会被先殴打一顿,然后才会被警察带走,接受法律的制裁。然而那些殴打者,却往往不会受到任何处罚,这就导致了抓到小偷小摸后私刑的滥用。

作为文明社会的一员,应该遵守规则,抓到违反规则和秩序者,应该通知执法部门,而不是动用私刑,自己拿起执法的鞭子去惩罚违规者。既然其他人违规要受到惩罚,那动用私刑的道德评判者凭什么可以违反规则呢?

小男孩的行为并不是偶发,而是有过多次,应该也必须受到处罚。想想那个叫嚣着“我还不满14周岁,还可以偷几个月”的手机偷盗者。同样是未成年的孩子,同样是小偷小摸习惯了。

孩子需要教育,这不仅仅是家庭或学校的责任,还有社会的责任。许多肆意妄为的熊孩子,有的是因为有熊家长的存在,有的则是没有亲人的关怀,他们在破碎的家庭环境中成长,或者是留守儿童隔代抚养。

没有了家庭的教养,家长的管教,一些孩子就像是被放逐的囚徒,他们没有目标和方向,对生活茫然,对未来没有念想。但是,他们就应该过这样的生活,接受这样的命运吗?

要知道,每一个留守家庭的背后都是辛酸的,都有不得已的苦衷,没有人愿意离开自己的孩子,但这些是他们能决定的吗?是他们的错吗?他们有太多的无奈,却又毫无办法。

不管是人、家庭,还是社会,都有自身的责任。孩子有问题,家庭的责任不可推卸,只是孩子与家长的分离难道不是迫不得已的吗?社会本应该有的温暖和责任又在哪呢?难道就不应该反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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