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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万物齐一,不分高下

 苍木先生 2020-02-29

“齐物论”是庄子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包括“齐物”和“齐论”两个方面,与“逍遥游”一并构成庄子哲学思想体系的主体。

庄子认为世界万物包括人的品性和感情,看起来都是千差万别,各有各的不同,归根到底又是齐一的,一个统一的整体,这就是“齐物”。同时认为人们的各种看法和观点,看起来也是千差万别的,但世间万物既然是齐一的,言论归根到底也应该是齐一的,没有所谓的是非对错和不同,这就是“齐论”。

人与万物都有各自的特点和不同,都有其存在的价值,然而人与自然处于一个和谐的整体当中,又并非是对立的两面,也不应该区别对待,万物与人构建一个和谐的整体,在整体当中的作用都是相同的,都是让整体更安定和谐。因此,人和万物不存在高下、是非、对错等不同。

高下、贵贱、对错、善恶,美丑,这些都是人所定义,没有高就没有下,没有贵就没有贱,没有对就没有错,没有善就没有恶,没有美就没有丑。这些东西必须相互依存才可以有其显示其意义。所以孤立的,没有参照的事物是无法用高下,贵贱、对错、善恶,美丑等来定义和描述的。所以,这些东西都是相对的,相对的东西总是在变化,但之于事物本身却没有意义。

同一个事物,本身是一个整体,作为整体也是相反相成且不断变化的,月有圆缺,当圆满时必然向残缺方向转换;物壮则老,事物成长到一定的时候就必须进入衰老的过程,没有对比,就不明白事物的转换,就不知道事物是一个整体,圆月也好,朔月也好,都是那个月亮,其本身没有什么不同,只是人为的定义,月亮还是那个月亮。圆月代表的是月亮,朔月代表的同样是那个月亮,所不同的只是观看的时间不同而已。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在不同的方向,看到的结果不一样,但物体还是那个物体,只是看的角度不同。几个瞎子摸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说法,然而他们所知道的都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而不是整体,所以才会有不同,对整体的高山或大象来说,他们只有一个样子,只是接触的人自己的定义和他人不同,只是站在自己狭小的角度去评论,而不是从整体来看的。

世间所谓的客观只是站在主观观看的角度上看基本上都是相对的,善恶是相对的,大小是相对的,美丑是相对的,对错是相对的,只是人为的定义。人的定义一定正确吗?很大程度上,不。角度不同,对错也不同,在庄子的年代,秦国横扫六合,一统华夏,人民流离失所,横尸遍野,对亡者,对六国,这就是野蛮不人道的,站在现今这个角度,秦皇书同文车同轨促进了中华大一统的思想,结束了春秋战国乱世的局面,这又是千秋功业。

对错都是相对的,高下是相对的,大小是相对的,顺应自然,与道合一,万物齐一,没有对错、高下、大小、美丑、贵贱、善恶,世间万物都是一体的,平等的,人与动物是无差别的,正确与错误是无差别的,一切事物都是这样。人与物,我与物,都是“道”的化身,其根源都来自“道”,其本质没有什么不同。人为地划分等级和阶层,只能导致物与物、物与人、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使得人与自然这个整体混乱不和谐。

世界上没有孤立的存在物,一切事物都是在与各种事物的相互对峙中存在,都是在周围的环境中取得自己的规定性。万物和人都有各自的特点,只是在自然环境中的分工不同,都是维系自然和谐发展的一员,没有高下贵贱之分,缺一不可。万物运动不息,而运动的动力在于事物自身,其本身物象之间的相互转化发展。

庄子提出齐物论,主张消除事物之间的差别和对立,以达到万物平等的境界。前提是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矛盾和对立的充分认识、了解与承认,在此前提条件下对对立的观念进行批判和重塑,它既包含了对事物差异性的认识,又不是简单地对差异性的抹杀,而是着重只从主观上消除差异,不人为的区分等级和阶层,只是差异不同下的不同分工协作,不偏向有差异的个体,实现主观意识上的平等,当然这并不代表现实中的差异的完全消除。

在现实中把握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有益于认识人与自然之间、主体与对象之间的伦理关系。人是具有主动性、选择性和创造性的有意识的能动的主体,人不仅懂得自己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的生存要依赖于自然,而且能够认识和遵循自然规律改造自然,同时具有调节和保护自然的能力,只是有时由于认识水平、实践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有限与缺乏产生一些错误。且人类自身是在不断发展和进步的,不断地由片面走向全面,人类对自己与自然的关系的认识也会随着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的发展而不断深入,人与自然的关系会更加合理与和谐。人也会逐步认识万物是一个整体,只顾人类自身的发展而限制万物的发展,或者对万物进行无休止的掠夺,最终也必将导致人类的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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