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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价款中“人工费”成为焦点

 昵称53427127 2020-03-01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出台本条例的目的是“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体现国家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的决心和力度。

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价款中“人工费”成为焦点

国家坚决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一、在我们建设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足额获得工资,首先建设单位投资建设项目资金一定要到位。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依法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从上述《条例》第二十三条,可以看出国家以作出相应的保障政策。

二、其次,现行国家、行业、地方定额中,人工费的消耗量和单价与市场水平接轨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也是保障农民工足额获得工资的基础。

原因是我们建设领域在签订施工合同前,进行的招投标最高限价以及实施过程中处理变更、索赔等绝大多数还是依靠定额。

三、再次,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要能够保障“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这是我们今天的主要话题: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可能要在招投标、合同签订、实施过程等环节对“人工费”的数额、支付、周期等产生更大的关注和博弈。

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价款中“人工费”成为焦点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在招投标、合同签订、实施等环节对“人工费”的数额、支付、周期等产生关注和博弈

(一)人工费用的金额,在投标中标后确定。由于本条例实施后,建设单位在发布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单位对投标报价的策略以及评标、清标等环节都可能对“人工费用”合理情况高度重视。

1、建设单位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以往只公布总价和不可竞争费用。那么现在《条例》实施后,势必引起对“人工费”也采取“不可竞争或最高限价”来保证投标报价中人工费用可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2、施工单位在投标策略上,可能更重视人工费的报价。尽可能在总报价中占比高,还可能在可能变更增加工程量的项目做人工费高报的技巧。

3、在评标、清标过程,重点核对报价中人工费的合理性,避免以后出现由于报价错误或失衡引起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

(二)通过招投标人工费用在签订合同前已经确认,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根据《条例》要约定人工费用的支付周期(不得超1个月)和对应支付数额或比例(数额和比例要在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基础上确定)。对应有《条例》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因此根据本《条例》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对应条款:

1、建设单位更关心的是按周期支付,月底的支付数额和比例与实际建设进度的吻合,避免出现未干先支付情况发生。

2、施工单位重视的是借政策红利,在人工费能够保障支付的政策下,争取建设进度前期能够更大数额和比例的拿到人工费,来一定程度上弥补工程款拖欠带来的损失。

(三)另外,合同条款应约定项目建设实施产生的“变更、洽商、索赔”相关的人工费用的计算规则,以规避甲乙双方为人工费博弈产生的不必要纠纷。

总结,国务院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政策,对建设领域重视“人工费”的计量与计价产生重大影响。建设各方要有应对措施,建设主管部门要有与政策衔接的计价依据。

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价款中“人工费”成为焦点

建设各方要有应对措施,建设主管部门要出台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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