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打赢大上海保卫战”的决策部署,促进建筑工地稳妥、有序、安全复工复产,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建筑工人人工费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建市管〔2022〕10号),就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人人工费工程计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筑工人因疫情防控被隔离、窝工期间的工资支付和生活费发放,施工单位(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应当参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维护当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沪人社关〔2022〕89号)有关规定,与其所招用的建筑工人协商确定。 供稿:市市场管理总站 编辑:张译文 责任编辑:施伟华 来稿请投:zjwxwxczx@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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