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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健 | 明清漕运、重赋的变革背后,是不同的时代语境

 小小雏鸟 2020-03-01
随着唐宋经济重心南移,江南地区成了历史上突出的重赋区。江南重赋对明清国家财政、地方行政,以及区域社会经济、民众生计均有重要而深远之影响。建投读书会第四季“江南经济史”系列第三期,我们邀请到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 周健 老师,从清代漕运讲起,为我们揭示《重赋之下:清代漕运与江南社会》

以下回顾内容据现场速记稿整理:




重赋和漕运,实际上是税收与财政的问题,体现的是国家与社会,政府与民众,中央与地方,政府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之间的关系。就好比一刀切下去,它能为我们呈现出社会的某一个剖面。

——周健


明清江南重赋



重赋的形成与概观

财赋甲天下是历史上江南的标签。韩愈说“赋出天下而江南居十九”,天下的赋税十分之九来自江南,虽然有些夸张,但因经济重心南移,唐宋之际江南重赋已初见端倪。

重赋中的“赋”是什么意思?赋在明清的语境里是田赋,类似于土地税或农业税。田赋有的是以实物形式缴纳,比如明代的税粮、漕粮,主要是米、麦、豆。另外一种是以货币形式缴纳,明代“一条鞭法”以后,田赋多用货币的方式缴纳,比如清代的地丁银等。

田赋缴纳总体上是由实物形式向货币形式转变,但漕粮这部分是最晚转化成货币形式的,一直到1911年,江苏和浙江还在海运漕粮,漕运仍以实物形式运作。

在以农业为主的传统社会,田赋是国家财政收入最重要的来源,清代1850年之前,田赋占整个国家财政收入70%以上。另一方面,这也是民众最主要的税赋负担。

注:明初是江南重赋达到顶峰的时期,此图表为前期、中期和后期江南的田亩数和实征税粮数。资料来源:范金民《明清江南重赋问题述论》(1996)。


这份表格展示了明前、中、后期田亩数和实征的税粮数,是明代江南重赋的证据。这里的江南八府是指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应天五个府,以及浙江的杭州、嘉兴、湖州三个府。我们可以看到,江南的田亩数仅占全国的6%,但税收却占全国20%以上,也就是说全国税粮五石中便有一石以上来自江南。江南地区赋额最重的是苏州、松江两个府,田亩数大约占2%,税粮额数却占了12%左右。

当时的税率称为“科则”,即每亩地要缴纳的税粮是多少石,一石大约是140斤。全国平均数据是每亩0.038石,江南的平均数据却高达0.134石,其中最重的是苏州和松江,分别是0.24和0.23石。在江南各府中,赋额最重的是苏、松、常、嘉,然后是镇江、杭州、应天。

注:清代前期的数据,此时税收已经变成银的形式,资料来源:范金民《明清江南重赋问题述论》(1996)。

这是清代前期江南区域的数据,此时税收已大量变成银的形式。江南田地占全国的7%左右,税银则占到全国的16.92%,虽然江南地区的税收比其他地区重,但差距并不是非常大。而全国400多万石米粮,70%以上来自江南,其中最主要的是漕粮。可见,实物税收以江南最重。

可以举一个例子,比如说苏州府的大县,一县的漕粮额数最重时可达二三十万石,雍正时期曾把某些县分成两个县,一些县的漕额仍旧十几万石。这和当时的湖北、湖南的漕额差不多,可见当时江南米粮部分的赋额有多重。

为什么会有重赋?

关于重赋原因最流行的说法是怒民附寇,这和元末明初的政治有关。元末朱元璋与苏松的地方势力张士诚作战,打了很久才将此地攻克。因为当地人支持张士诚,所以朱元璋对苏松地方的人不满,于是便把当地富豪的田地籍没,按照私租簿起税。

这里出现了两个概念,一个是租,佃种的人要向地主交租;另外一个是税,即地主向政府缴税。这里租比税要重,所以按照私租薄起税,是加重税则。这是当时最流行的一种说法。

除此之外,还有说法认为由于朱元璋平民出身,对于贪官富豪非常痛恨,他希望建立一个小农社会,所以想要改变当时苏松地区奢侈的风气。

而明清时代的重要人物顾炎武、冯桂芬等人则将江南地区的重赋解释为官田重赋说,因为官田的扩大导致重赋,这是从土地制度和经济层面来解释这个问题,也是当下最具代表性的论说。

什么叫官田重赋?顾炎武的解释是江南重赋逐步形成,是官田不断扩张的过程。

第一个阶段是南宋景定四年(1263)贾似道公田法的开始,他把两浙官民逾限之田买来充公,按照较重的租额收税,增加税额230万石,官田扩张初现端倪。元代又延续了这个过程,官田继续扩张。

第二个阶段是明洪武年间,朱元璋出于打击政敌、抑制豪强、增加财政收入等因素的考虑,继承宋元官田,又大量籍没富民田土,江南官田激增,重赋达到顶峰。宣德年间,应天巡抚周忱核减苏、松二府税粮27.46%、22.2%,允许重则官田折征,折征意味着优惠,重赋得到一定轻减。

第三个阶段是嘉靖年间“均粮”导致官田重赋的普遍化:嘉靖十七年,苏州知府王仪展开“均粮”、“征一”的税粮改革,扒平官、民田科则,实现税粮负担的均等化。“均粮”完成后,官田名目取消,但重赋均摊于全部田地、全体粮户。后来江南各府科则不同,不是因为土地肥沃程度有很大的差别,而是因为某一府原来官田比较多。

第四阶段是清初顺治年间,钱粮考成日益严格,田赋大量积欠。康熙前期,很多人提议核减重赋。17世纪后半期,在战争的背景下,国家财政匮乏,所有的减赋奏请均遭驳回。等到清朝鼎盛的雍正、乾隆时期,江南终于实现了银的部分的核减。同治初年、太平天国战争结束后,经李鸿章、曾国藩、冯桂芬等人筹划,江苏又核减米粮54万余石,占额赋的26.77%,江南重赋至此不再成为问题。

从整体脉络来看,江南赋税在明初洪武时代重赋达到顶峰后便不断核减。

重赋何以成立

重赋自然增加了官民负担,逋欠成为常态。这种情况下,需要考虑相应的措施:第一是减征,即直接核减额赋;第二是蠲免,蠲免是临时性的减征或者缓征,康熙、雍正和乾隆时期经济鼎盛,财政也比较宽裕,因此田赋多有蠲免;第三是折征,比如宣德时期的金花银,又如明代嘉定税粮可折银完纳,松江府可以折成棉布,都是适合本地的变通方式,以获得重赋的轻减。还有就是降低考成标准,考成即按征收税赋的比重按分考核,明中后期完至七分即为上考。清初严格考成,地方官加紧催征田赋,借机打压绅权,“奏销案”便是典型。

雍正二年,苏、松、常三个府“升州析县”,原先一些大县税额太重,可能达到二三十万石,而且人口众多,在此做官压力非常大。为了给官员减负就进行析县,一个县变成两个,以此减轻大县的税额与政务压力。康雍乾三朝履行蠲免,至嘉庆以降则基本停止。道光以降,江南的官员发明了一个新方法,即历年捏报荒歉,以冀税额的蠲缓或蠲免,减少起解的税额。另外,江南的农业事关重赋,为了保证农业生产稳定,中央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地方的水利和海塘,兴修水利、修筑海塘。

对于老百姓来说,重赋当然有很多负面作用,但正如很多学者所指出的,它对于区域社会经济也有正面的刺激作用。

它迫使小农改变经营方式,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明中后期以来,“取办于木棉,以花织布,以布贸银,以银籴米,以米兑军运”,促使苏州、松江的棉纺织业以及嘉兴、湖州的丝织业繁荣发展。也就是说,江南民间通过商品生产增加收入,以完纳重赋,可见重赋超出了土地税的范畴。这导致了江南的粮食必须进口,18世纪,江南食用粮多依赖于湖广、四川等省区的输入。1780到1850年代,常年输入江南的粮食达2400至3000万石。


清代江南的漕粮与漕运



重赋的核心部分是漕粮。漕粮是广义的田赋的一部分,但因这一部分米粮的解运非常重要,也极为复杂,由此形成了专门的漕运制度。

漕运是指大一统国家中政治、经济中心分离的局面下,借助水运的方式,跨区域调度粮食,解决京师的供应,充作八旗兵丁甲米、官员俸米以及宫廷食用。明永乐年间起,明朝迁都北京,又把海运取消,河运几乎是漕粮的唯一形式。

漕运由谁来运呢?明初是民运,老百姓不仅要缴税粮,还要将米粮解运到指定的大仓。对老百姓来说,漕粮不仅是赋税负担,更是徭役负担。成化七年后改为长运法,实行军运。运丁至江南各州县水次交兑,增加的成本(耗银、耗米)由老百姓负担,百姓直接向运军交兑,不免遭受勒索。清顺治以降,改为官收官兑,由地方官征收于民,再交兑运丁。

漕运是跨年度的。江南漕粮一般农历十一月左右开征,规定冬兑冬开,十二月过淮渡黄,四月到通州。但实际上这是做不到的,通常延迟数月不等,冬天开始征漕,春天交给旗丁,运到北京、通州时就快到夏天了。漕船往返一趟,将近一年。 



不计成本的运作逻辑

漕运最重要的问题在于成本太高,漕粮的运费远远高于米粮本身的价值。围绕“天庾正供”运京,形成了复杂的漕运系统,其运营成本非常庞大。

首先,为挽运漕粮,需要维持仓场、漕运官僚系统,并在各卫所安置旗丁,每年漕运所需耗银耗米,数以百万计。其次,漕船数量庞大,明代1万多条,清中期还有6千多条,这些船要定期维修,十年要大造,花销也大。最后,修治、维护运道(河工),也需要很大一笔开支。而漕运一旦成为王朝运作的一部分,就会形成利益集团、权力格局,成本日渐高攀,经制极难变革。

1801年,户部云南司郎中祁韵士提出,每年有数千条漕船转运北上,漕运的过程花费巨大,从旗丁装兑,沿途盘剥,到通州交到仓场,作为俸饷发放,每一石米大约费银13、14两,是米价的数倍不止。但没人敢轻议停运,因为京师是“四方会归之区”,“兵民商贾群萃而居”,都靠漕米供应。由于京师的粮食问题至关重要,即使漕运要花很多钱,但这个钱仍然得花,因为这是根本大计。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漕运背后是一个不计成本的贡赋逻辑,不管是户部官员还是地方疆吏,他们都是按照这个逻辑思考的。


19世纪60年代,冯桂芬在著名的《校邠庐抗议》里有一篇《折南漕议》,提到南方的漕粮从种植、征收到驳运,要走那么远的路程。但领取漕米的官兵,直接食用者百不得一,多数人是把漕粮换成银钱。冯桂芬认为,既然如此,不如让南方有漕省份解交银两,再用这笔钱在北京、通州、天津等地采购,便会有商人运米过来。此时,已经有很多人在思考漕运的利弊,酝酿根本性的变革。

19世纪中期漕粮河运危机

19世纪前中期,漕运制度已经出现了很多问题。1850年前后,延续明清两代400余年的河运制度基本解体。一方面,河工废弛导致运河通行能力下降,乾隆后期,黄淮运交汇的清口丧失功效,黄河倒灌,运河淤积;1824年洪泽湖高家堰溃决,河运被迫暂停。

另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浮费。旗丁兑运时向州县勒索帮费,应付沿途漕仓衙门及卫所规费、挽运开支;“无处不以米为挟制,即无处不以贿为通融“——州县遂浮收勒折,常熟甚至出现近六石的米价折完米一石的极端情况。而且,各户的漕粮负担又是不均等的,江南的大户、绅衿势力庞大,地方官自然不敢多收,就让小户承担极重的税率。

税负不均在19世纪中期发展到极端的状况,税率的两级分化非常严重。当时有两种“制度”,一个称“长短价”,同样交一石米,大、小户享受的折价完全不同,小户折价较高,称长价;大户折价较低,称短价。另一种制度称荒额,就像一个赋税的优惠券,大户才可以获得荒额,以免除相当部分的税额。于是小户纷纷投靠大户,由大户代缴漕粮,因为这样远比直接向政府交漕划算。如此导致的后果,便是大户及其包揽的漕粮越来越多,小户越来越少,税基也就萎缩了,漕粮征收总是不足额。于是,州县常年捏报荒歉,减少起运的漕额,最后就导致了京师仓储不敷支放。

漕粮的浮收也有一些结构性的成因,并不完全因为官吏贪污腐败。清代的财政管理高度中央集权,地方各级政府的法定经费普遍不足。尤其是18世纪人口由1亿多激增至3亿以上,政府的行政成本提高,且物价持续上涨,但法定经费没有相应增加,地方官不得不向百姓浮收。在江南的赋税中,漕粮是最重的,因此漕粮浮收(盈余)是该地区最重要的经制外收入,成为办漕开支与日常行政经费的来源。

漕运本身成本极高,再加上运道难行、浮费膨胀,江南州县实在无力负担,这是漕运制度出现危机的根本原因。


19世纪中期以降的变革



19世纪30年代以后,起运京通的漕粮逐渐减少,实征额的亏缺越来越多。江苏是漕额最重的一省,通过该省的数据,可以清楚地观察到起运漕额的减少。


资料来源:周健《同治初年江苏减赋新探》(2017)

漕运牵扯到很多部门。林则徐曾指出,其他政事只要官民相安即可,只有漕务牵涉最多,“粮户输之州县,州县兑之旗丁,而旗丁领运于南,斛交于北,则又有沿途闸坝与通仓经纪操其短长”,每个环节都存在问题,很难通过局部改革解决问题。19世纪40年代起,清政府开始谋求漕务改革,以降低成本。

海运

1846年,户部提出改行海运的方案,因海运成本较低,可将节省经费用于弥补额漕亏缺。1847年,户部自上而下推动江苏漕粮海运。1851年起,江苏的漕运几乎等同于海运。1852年,浙江也开始海运。江苏和浙江是漕粮最重的两个省份,1850年代起,江南进入了漕粮海运的时代。

海运是商运,漕运从此不再依靠运丁。海运比河运便捷得多,通常在农历二月至五月间,分三批就可以把江南的漕粮运完,当然也更省钱。海运是从上海放洋,到天津后再驳运通州。也就是说,所有的海运漕粮都从上海出发。在这个过程中,上海的地位自然就提高了。

改折

前述冯桂芬提出的漕粮折银起解是最彻底的变革,1850年前后户部也曾如此提议。但折银可能导致京师的粮食减少、粮价升高,故无人敢冒此风险。

漕粮折银起解的真正实现,是在太平天国战争期间。1853年,太平军沿长江而下,一路占据扬州、镇江与江宁,运河与长江连接之处皆被切断,漕运被迫停止。运河的梗阻,成为清代漕务变革的重要契机。从那时起,南方的江西、湖南、湖北、安徽,以及北方的河南,都不再起解漕粮,而改以银两解部。

我们可能清楚地知道某项制度的弊端,认为其不能不变,但制度的运作总是具有一定的惯性,不是想变就能变的,需要一个契机来促成。太平天国战争就成了漕务变革的重要契机。

而在漕粮折解之外,1857年起,胡林翼奏准湖北各州县漕粮改折征收,每石折钱4000-6500文不等。各省先后援案,漕粮改折征收“合法化”,成为此后的惯例。

减赋

同治年间的减赋是清代规模最大的一次正额核减。在太平天国战争中,江南损失惨重,最为富庶苏州、常州等地遭受了空前的浩劫,难以再承担重赋。另一方面,战争末期,政府需和太平天国竞争,希望以减赋来收拾民心,速平变乱,以谋善后。

在江苏减赋的筹划过程中,尽管也有恤民生、苏民困之动机,但官员完成额赋的能力,才是首要的考虑。为经征官员减负,成为减赋的重要动因。同治减赋后数十年间,额赋常年虚悬,交仓漕额始终不及减定后的七成。地方官吏仍在“荒歉”二字上做文章,而且战后有了更多的花样。为什么漕粮、田赋如此重要,而赋税最重的江南却可以常年短欠?太平天国期间,各省为筹措军饷,开征厘金,该项在战后成为常设税种。同治年间,江苏每年的厘金收入达到200至300万两,是重要的财源。由于有了新财源,而且征收成本较低,故中央、地方对于厘金更为重视,而对田赋的态度则相对消极。19世纪后半期财政结构的变动,是减赋能够实现的重要原因。
市场化

19世纪50-60年代起,江苏的漕务运作方式转变,民间以货币折纳漕粮,江浙各州县于无锡、金匮等地采买米石,由当地粮行运至上海,海运至津。这是一种相当市场化的运作。

无锡邻近产米区,运河贯穿过境,又在沪宁铁路沿线,安徽、江西,江北、镇江、常州等地之米汇集在此,形成了发达的米市。19世纪80年代,无锡取代苏州,逐渐成为江南最重要的粮食贸易中心。无锡米多价低、米色齐一,易于充作漕粮解兑。清末,江苏州县群向无锡订购,江苏抚藩遂议定锡金商会逐日报告十月、十一月米价,以作江苏漕价之标准。也就是说,江苏的漕粮征价依据市场变动一年一定,是为弹性定价制度。

甲午以后,漕粮与漕运逐渐有名无实,京师的粮食主要通过市场来解决。甲午至戊戌之间,漕粮彻底改折征解已经多次进入中枢的讨论。1901年,清政府一度谕令各省一律停漕,改解银两,旋即仍令江、浙每岁海运漕粮100万石。除此之外,包括两省在内的各省漕粮均折解漕折银,用于外债、赔款、新政等急需支项。国家政治重心转移、财政万分支绌之下,漕粮远离了以本色贡赋支应京仓的定制。

以商运、采买的市场运作而非贡赋的形式供应京师,从根本上消解了漕运的意义。尽管如此,江浙两省的漕运仍延续至1911年。


小结


我们以最简单的表达总结19世纪江南漕务变革所展现的时代语境:

第一、重赋不再是问题了:长期的减免政策与实际上的短欠并存,而新式财源如厘金、洋关税日益重要,清代收入结构、经济结构发生了由农业向工商业的转移。

第二、漕运没那么重要了:京师的供应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依赖市场,不再以贡赋方式来解决。在财政困境之下,清朝也不再接受不计成本的运作方式,漕折银改用于外债、赔款、新政等开支。

第三、时代不同了:轮船、铁路、官督商办企业、通商口岸、北方的经济发展、海内外市场开拓、市场化的运作……漕运、重赋的变革背后,是不同的时代语境。

本文为2019建投读书会·江南经济史第三期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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