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笔:许林禁律师、林雪芬(实习)律师 审校:郑彩虾律师 编者按 建筑行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之一,它的健康运转与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为充分了解和研究泉州市建筑行业司法裁判动态,更好的为建筑行业提供法律服务。疫情期间,我们团队成员居家办公,以alpha案例库为数据来源,搜集整理了2019年泉州市建筑行业诉讼案件,完成了这篇报告,作为虾虾说风控大数据报告的开篇之作,以后争取每年都有这样的分析报告出炉。 【检索条件】 时间:2019年1月1日 — 2019年12月31日 案例来源:Alpha案例库 注册地:泉州市 行业:建筑业 数据采集时间:2020年2月5日 【检索结果】 根据上述检索条件,检索出的泉州市建筑业2019年的案件总量为1717件,争议标的总额为222,681.48万元。 报告指引 一、案件量及诉讼标的变化和趋势 二、审理程序分析 三、审判结果分析 四、案件类型分析 五、案由分析 六、高频法条适用分析 七、诉讼地位分析 八、行业对手分析 九、审判地域分析 十、审判法院及审判法官分析 十一、当事人情况分析 十二、律师代理情况分析 十三、争议焦点 一、案件量及诉讼标的变化趋势 (一)案件总量变化趋势 2019年,泉州市建筑业的诉讼案件总量为1717件。下图可知:2012年至2017年,泉州市建筑行业涉诉案件数量保持了高增长的势头。自2017年至2019年期间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数量呈现下降的趋势,2019年的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相较2018年的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减少1134件,减幅为37.5%。具体纠纷变化趋势如下图: 图表1:2019年泉州市建筑行业诉讼案件总量图 图表2:2012年至2019年泉州市建筑行业 诉讼案件量变化图 (二)案件诉讼标的情况分析 1、案件诉讼标的总额分析 2019年,泉州市建筑业的诉讼案件总量为1717件。下图可知:2013年至2019年,泉州市建筑行业案件诉讼标的总额随着案件数量增长与减少。2019年诉讼标的总额相较2018年减少102973.28万元,减幅为 31.6%。该减幅与案件量的减幅相比较少。由此可见,虽然案件量相比2018年减少37.5%,但案件的争议标的额有所增长。具体纠纷变化趋势如下图: 图表3:2012年至2019年泉州市建筑行业 诉讼标的总额变化图 2、诉讼标的分布情况分析 2019年,泉州市建筑业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占32.17%,较2018年下降3.1%;10万元至50万元的占26.83%,较2018年下降0.35%;50万元至100万元的占13.20%,较2018年上升0.92%;100万元至500万元的占18.87%,较2018年上升3.54%;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占3.71%,较2018年下降0.12%;1000万元至1亿元的占5.02%,较2018年下降1.02%;1亿元以上的占0.22%,较2018年上升0.15%;总体分布情况较2018年分布差异不大。小标的额的案件占比较2018年有所下降。 具体情况如下图: 图表4:2019年诉讼案件标的额分布分析图 图表5:2018年诉讼案件标的额分布分析图 图表6:2019年与2018年诉讼案件标的额分布对比图 (三)泉州市建筑业具体板块案件变化趋势分析 从更具体的建筑业版块来看,房屋建筑业是泉州市2019年发生纠纷较多的建筑业版块,其次是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与建筑安装业的纠纷数量同2018年一样,相对较少。具体情况如下图: 图表7:泉州市建筑行业具体板块诉讼案件情况图 二、审理程序分析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泉州市建筑业审理程序为一审的占49.01%,二审的仅占26.55%,再审的占5.72%,执行的占15.6%,其他的占3.68%。其中一审、二审同比2018年有所下降,再审、执行有所增加。 图表8:审理程序分析图 三、审判结果分析 (一)一审撤诉率高 据统计839份裁判文书中,撤诉的裁判文书为386份,占比为44.94%,撤诉率相对较高。另外案件被驳回的比例不高,其中全部驳回的占比4.66%,驳回起诉的占比3.38%。 图表9:一审判决结果分析图 (二)二审判决以维持一审结果为主 二审的判决文书为395份,其中维持原判的有234份,占比59.24%;加上撤回上诉10.38%,达到了70.62%;可以看出,二审裁判结果中,维持一审裁判结果的比例还是较大,而二审的翻盘率在四分之一左右。 图表10:二审判决结果分析图 (三)再审翻盘率较小 据统计再审的90份裁判文书中仅有5件改判,占比5.55%;8件提审或指令再审,占比8.89%;6件发回重审,占比6.67%。总体而言翻盘可能较小,建筑业企业应该重视一、二审审理程序的工作,尽可能争取在一、二审程序的审理阶段就实现维护自身企业合法权益的诉讼目标。 图表11:再审审判结果分析图 四、案件类型分析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泉州市建筑业前三大案件类型依次是:民事96.61%,行政2.22%,执行1.17%。占比情况与2018年基本一致,民事案件仍旧占据建筑行业诉讼案件的大部分。具体情况如下图: 图表11:2019年诉讼案件类型分析图 五、案由分析 2019年泉州市建筑业案件数量排行前三的一级案由依次是: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劳动争议、人事争议,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相比2018年,侵权责任纠纷案由落榜。具体情况如下图: 图表12:2019年诉讼案件一级案由分析图 图表13:2018年诉讼案件一级案由分析图 2019年,泉州市建筑业案件数量排名前三的二级案由依次是: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侵权责任纠纷,与2018年相同。具体情况如下图: 图表14:诉讼案件二级案由分析图 2019年,泉州市建筑业案件数量排名前三的三级案由依次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与2018年无异。具体情况如下图: 图表14:诉讼案件三级案由分析图 2019年,泉州市建筑业案件数量排名前三的四级案由依次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与2018年相同。具体情况如下图: 图表15:诉讼案件四级案由分析图 六、高频法条适用分析 (一)高频实体与高频程序法条引用情况 2019年泉州市建筑业诉讼案件引用频次较多的实体法条依次为:《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合同法》第六十条、《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合同法第八条。具体实体法条引用情况如下图: 图表16:2019年诉讼案件实体法条适用分析图 2019年泉州市建筑业诉讼案件引用频次较多的程序法条依次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具体程序法法条引用情况如下图: 图表17:2019年程序法条适用分析图 (二)高频实体与高频程序法条分析 1.高频实体法条分析 关键词: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关键词 :全面履行、诚实守信 《合同法》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关键词:工程款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关键词:欠付款项 《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关键词: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 《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高频程序法条分析 关键词:被执行人迟延履行、加倍支付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关键词:申请撤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关键词: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一项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关键词: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关键词:谁主张,谁举证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七、诉讼地位分析 2019年泉州市建筑业诉讼地位为攻方(指原告、上诉人、再审申请人、执行申请人)的占32.52%,守方(指被告、被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执行被申请人)的占67.48%,总体较2018年无异。说明建筑企业在诉讼过程中依然是经常处于被动的地位,并非主张权利的一方。具体情况如下图: 图表18:2019年诉讼地位分析图 八、对手行业分析 同2018年,2019年泉州市建筑行业的对手行业前三依旧是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行业。建筑行业主要涉及的是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建设需要采购大量的原材料,购买或者租赁施工设备。因此,建筑业纠纷主要发生在施工企业与制造业企业、零售业企业。具体情况如下图: 图表19:对手行业分析图 九、审判地域分析 2019年审理泉州市建筑业诉讼案件数量较多的裁判地域依次是:福建省、山东省、安徽省、广东省、四川省。说明2019年泉州市建筑业诉讼案件主要发生在福建省,其次是山东省,再次是安徽省。具体情况如下图: 图表20:裁判地域分析图 十、审判法院及法官分析 2019年,审理泉州市建筑业相关案件数量前三的法院是: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惠安县人民法院。具体情况如下图: 图表21:2019年诉讼案件审理法院 因建筑行业的特殊性、案件较为复杂、各级法院适用法律及自由裁量尺度有很大差异,导致很多案件都上诉,在福建省高院及泉州中院审理的二审或者再审的案件较多。 2019年,审理泉州市建筑业相关案件数量前三的法官是:丰兰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杨钊胜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尹立新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情况如下图: 图表22:2019年诉讼案件审理法官 十一、当事人分析 2019年,泉州市建筑业发生纠纷数量前三的当事人依次是: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惠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图: 图表23:2019年诉讼案件当事人分析图 2019年,泉州市建筑业未聘请律师的前三大当事人依次是: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惠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图: 图表24:2019年诉讼案件当事人聘请律师分析图 图表24结合图表23可以看出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涉诉案件中约51%的案件未委托律师代理;福建省惠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涉诉案件中约85%的案件未委托律师代理;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的涉诉案件中约76%的案件未聘请律师。未委托律师代理处理相关诉讼纠纷的建筑业企业,希望可以根据案件的判决结果来分析决定是否需要律师的帮助。 十二、律师代理情况 2019年泉州市建筑行业诉讼案件总体的律师代理率为38.83%,建筑行业内律师代理率逐年提高,2019年同比2018年增长 1.65个百分点。但整体代理率仍较低,律师是在建筑诉讼案件仍有较大业务开发空间。 与2018年相同,二审案件律师代理率仍旧高于一审。但2019年泉州市建筑行业诉讼案件一审二审的律师代理率差距较大,二审案件的律师代理率较2018年增长10.16个百分点,超过再审案件的代理率,跃居第一。具体情况如下图: 图表25:一审、二审、再审律师代理率 建筑行业不同纠纷的律师代理率也有所差异,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代理率最高,达到53.62%,其次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该两类案件普遍专业性强、难度大、标的额较高,因此较为需要律师参与。而民间借贷纠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有4分之三左右的案件未委托律师代理。具体情况如下图: 图表26:2019年诉讼案件纠纷律师代理率图 从更具体的行业来看,各版块的律师代理率差异较小,代理率皆在40%左右,均有业务发掘空间。具体情况如下图: 图表27:2019年具体行业诉讼案件律师代理率 十三、争议焦点 (一)合同效力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2、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3、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二审法院认为,郭坚毅以东辰公司的名义与黄三友签订的《深层搅拌桩施工合同》《深层搅拌桩施工补充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已履行的合同内容无法直接返还,应折价补偿。 (二)责任主体 1、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发包人应举证证明已向总承包人支付的工程款数额,应当在欠付的工程价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2、挂靠方以被挂靠方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被挂靠人原则上应对挂靠方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案例索引】(2019)黔0222民初6344号 3、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况下,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对于非合同相对方的实际施工人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索引】(2019)闽04民终1162号、(2018)闽0481民初3619号 4、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作项目中,未签订施工合同一方无需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 【案例索引】(2019)川15民终1472号 (三)工程款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施工方可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裁判观点】本案中,无资质的罗上富、蔡珍财伪造印章并与朱坂村委会签订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应属无效合同。鉴于本案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蔡珍财和罗上富作为实际施工人即承包人有权主张支付工程款。 2、政府财政审核部门出具的工程相关经费的审定表,不影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效力以及履行。 【裁判观点】涉案工程争议造价是否按财审审核结论为结算依据本院认为,施工合同当事人是平等民事主体,其权利义务关系应根据民事合同约定来确定。财政部门对财政投资资金的评定审核,是国家对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监督,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效力及履行。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适用“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对“以送审价为准”有明确约定,条款中需作出发包人具体的审核期限以及不予答复的后果是“逾期不结算视为认可结算”之约定。 4、承包人未开具发票不能成为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的理由。 【裁判观点】关于工程款发票。虽然被上诉人亿方公司未及时向斯狄渢公司提供工程专用发票,但该行为不能成为上诉人斯狄渢公司拒付工程款的理由。斯狄渢公司应向亿方公司支付工程款,亿方公司应在上诉人斯狄渢公司支付工程款后提供合法发票。上诉人斯狄渢公司关于被上诉人亿方公司应先提供发票其再支付工程款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四)利息 2、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案例索引】(2019)津0116民初42807号 【裁判观点】被告庄碧泉尚欠付原告刘中庆工程款的数额为6,041元(193,040元-186,999元=6,041元)。关于原告刘中庆第二项诉请要求余款利息一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的规定。本案中原告刘中庆不能证明已按之前约定的《施工合同》全部合格完工并验收合格。故本案工程余款6,041元利息的起算点应为本案原告刘中庆起诉之日2019年4月11日开始起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到工程余款付清之日止。 (五)优先受偿权 1.优先受偿权期限的起点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2、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为六个月,该期间为除斥期间,当事人应在工程价款应付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当事人逾期行使则导致该权利归于消灭。 3、工程款利息不应列入建设工程优先权范围 。 (六)违约责任 1. 违约金是否偏高应当参照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判断。 2、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亦无效。 3、当事人对损失主张负举证责任 (七)工程质量 1、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的,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 2、当事人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有约定的,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八)工期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本文作者 闽南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以417分通过司法考试,毕业后即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擅长公司法、劳动用工、房地产等法律业务。执业以来,多次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参与公司重大投资、重组等工作,与律师团队一起处理过数起大型的债务清算非诉案件;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办理多起较大楼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参与办理数十起大型集团企业的诉讼案件。 林雪芬律师助理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在校期间通过司法考试,理论基础扎实,熟练各类办公软件。实习期间主要协助主办律师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包括:法律文书写作,案件进展跟踪,参加诉讼活动,案件的交接和卷宗归档等工作。实习期间协助参与办理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合伙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平时处理团队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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