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5日,美国海岸警卫队(U.S. Coast Guard ,以下简称“USCG”)在华盛顿特区举行了一次公众会议,讨论如何一致执行《防污公约》附件四14.1.3(全球0.50%硫含量限制)的规定。这次会议涵盖了USCG就实施全球0.5%燃油硫限制的《国际船舶防污染公约》附则六对船舶经营者的建议,以及通过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相关指南。 美国海岸警卫队商船遵行局(CG-CVC)介绍了他们执行IMO 2020限硫令的情况,包括USCG港口国监督(PSC)计划的概述、政策的更新和燃油不可获得报告。以下是本次会议的要点,供您参考: A)美国自2012年起通过美国海岸警卫队(USCG)与美国环境保护署(EPA)签署的谅解备忘录(MOU)实施了排放控制区(ECAs)。在美国大部分地区,预计在2020年1月1日以后实施政策将不会改变,因为ECAs仍然有效,要求燃油中的硫含量不得超过0.1%。 B)一般遵守和执行政策将与CG-CVC政策函12-04变更(一)保持一致。 C)从2020年1月1日起,美国排放控制区以外地区(如阿拉斯加西部、关岛、美属萨摩亚)将修订现有议定书,以确保遵守2020年全球0.5%硫上限。 D)对于通过等效控制以符合《国际船舶防污染公约》附则VI第14条规定的硫极限值的船舶,比如使用废气净化系统(Exhaust Gas Cleaning System ,以下简称“EGCS”),将基于以下几个关键因素采取强制措施:
E)如果船舶未安装EGCS,仅使用合规燃料,在无法获得符合规定的燃油时须向船旗国当局提交报告。 这也必须以燃油不可获得报告( (Fuel Oil Non Availability Report ,以下简称“FONAR”)的形式向美国目的港的主管当局报告。详情请参阅海上安全信息公告(MSIB) 005-19。需要注意的是:
F)美国海岸警卫队的指标要求和行动:
G) 当发现船舶使用未达标的燃油时将会采取措施 如果,2020年3月1日之后,发现船舶使用未达标的燃油并且船舶没有开启废气净化系统,美国海岸警卫队将根据整体情况要求船舶经营人执行下述任何一项规定:
H) 强制措施:美国海岸警卫队将使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国际船舶防污染公约》附则VI的违规行为将被严肃对待,USCG在他们最近提交给司法部的一个案件简述中强调了这一点。这个案件涉及一名油轮船员被发现在2年期间多次在美国加勒比海排放控制区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燃油。USCG发现了从货物转移到燃料箱的证据以及伪造油料记录簿的记录,最终案件以罚款船东/经营人300万美元而和解,涉案船员也因此被罚款。 来源:中远保险经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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