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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三十四章:以道治国的对外原则

 道德经不言之教 2020-03-03

              

  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

译文:大道广泛存在,上下左右无所不在。万物依靠它生它不推辞,大功告成而不占有。养育万物却不主宰,可以说它小;万物都归它却不当主人,可以说它大。因为它始终不自以为大,因此能够成为大。

解释:以道治国,不居功、不为主、不为大。

天地无私,大德无声。“不为大”是治国、修身的对外原则,是成长壮大的保证。

道德经第六十七章“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

天地无私,控制万物,天地无言,万物服从。以道治国也要象天地一样,要按照客观、自然的规律开展无私的治理,以天下人利益为目标开展治理,天下自觉服从,而不是自以为大、强制他人归附。

强大是实力决定的,在于制度、观念、文化、生产能力等方面国家整体实力的领先,国家强大到一定程度自然就成为大国、强国,获得人们的认可。在国家关系中,遵守国际关系的客观规律,以天下利益为原则,而不是以自己私利为目标,会得到其它国家的拥护、归附,成为大国。

强者,往往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遭受他人的挑战,从而损害自己的实力。为自己私利,主宰、占有、控制他国,必然要付出代价,居功自傲,自大,对国家治理、个人修身也是有害的。

世界是辩证的。道德经提出以道治国“不为大”、“不为天下先”的原则,在于保障自己的发展壮大。不为大,不是不能作为“老大”,而是不主动充当“老大”,不自认为是“老大”,造成实力损害,而是按照客观的发展规律,自然而然成为“老大”。“不为大”是成为“老大”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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