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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光伏扶贫电站验收工作报告

 崤函墨客 2020-03-05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能源局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扶贫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18〕58号)和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山市扶贫办关于做好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黄发改工交〔2019〕5号)要求,我县对光伏扶贫电站进行了验收评估,现将休宁县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工作报告如下:

一、电站建设质量方面

为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和提升贫困户“造血”能力,休宁县于2015年起实施光伏电站项目,已纳入国家补助目录村村联建光伏扶贫电站1座,总装机容量120千瓦,总投资100万元,其中专项扶贫资金98万元,2016年底建成并网发电。经验收评估,所有光伏电站建设设计合理、选址合规合法、管理规范、工程档案资料完整,电站建设质量均达到国家标准相关技术参数要求。

二、运行维护方面

我县光伏电站运维机制已建立,并做到权责明晰,村级光伏电站均已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签订管护协议,建立工作台账,进行日常维护。经验收评估,已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存在未能安装远程可视设备、手机APP实时监控、故障预警、电量查询等功能问题。

三、收益分配方面

根据国家和省光伏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休宁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规范全县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管理,建立完善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保障光伏扶贫工程的实施效果。截止目前,全县纳入国家补助电站累计发电量13.05万千瓦,产生效益12.79万元,其中国家补贴7.85万元。经一年多运行,光伏扶贫设备性能符合国家的标准,在收益使用上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将针对村级电站存在未能全部实现远程可视、手机APP实时监控、故障预警、电量查询等功能这一问题将督促各村级电站所在村委会积极与技术安装部门做好对接提供技术支持,进行整改到位。同时进一步做好管护人员的培训及管理工作,促进光伏扶贫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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