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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的区别?

 昵称68854811 2020-03-07

所得税这个知识点比较难,需要好好体会税法和会计的差异。今天我跟大家分享一下我们在学习中经常遇到的问题:递延所得税、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这三个“所得税”如何理解和区别?

首先,理解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

根据会计准则,我们是先得到企业的利润总额。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投资净损益+汇兑净损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理论上来说,如果会计准则和税法没有差别,那么当期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企业的利益相关方包括管理层、投资人、债权人等更关心企业利润,这是企业的实际盈利情况。但是对于税务局而言,他们更关心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就是在企业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根据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差异(两大差异,一是永久性差异,一是暂时性差异)而调整得来的数额。为了进一步理解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下一步我详细讲解一下这两大差异。

其次,理解税法和会计准则的两大差异—暂时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先举个栗子,甲公司2017年实现利润总额500万元,所得税税率25%,甲公司当年因发生违法经营被罚款5万元,业务招待费超支1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甲公司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20万元,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30万元,甲公司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15万元,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25万元。

永久性差异:在这个案例当中,对于违法经营被罚款5万元、业务招待费超支10万元以及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这三项,税法和会计形成的差异就叫做永久性差异。税法当中,违法经营被罚款是不能抵扣收入的,必须交税,所以得在利润当中加回来,这部分不能在以后年度当中结转扣除;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5,超过标准的部分不能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业务招待费超支的部分是不能抵扣收入的,必须在利润中加回来;国债利息收入是不收税的,所以应当在利润当中扣除,这部分也不能在以后年度当中结转回来。这三个部分就是税法和会计准则不同导致的永久性差异。永久性差异不会形成递延所得税费用,因为当期一次性扣除或者增加了。

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又分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说白了就是按照税法当期交税而按照会计当期不交税的差异,可以理解为当期多交了税,相当于企业给税务局的预付账款,这也是企业的资产,形成的资产叫作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可以用来抵扣税收,所以形成的差异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说白了就是按照税法当期不交税而按照会计当期交税的差异,可以理解为当期少交了税,相当于企业给税务局的应付账款,这是一笔负债,形成的负债叫作递延所得税负债,未来还需继续交给税务局,形成的差异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在这个栗子当中,税法和会计形成的永久性差异=5+10-30=-15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发生额=25-15=1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0.25=4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发生额=30-20=10万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0/0.25=40万元;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永久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500-15+40-40=485万元。

接着,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理解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这是企业实际上当期缴纳给税务局的税费。计算方法就是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所得税税率。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接着上面的栗子,我们知道企业的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485*25%=121.25。

然后,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理解递延所得税费用。

在上文的描述中,我们知道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这里再次重复一遍,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意味着当期按照税法要多交税而按照会计少交税的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乘以所得税税率就是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部分类似于企业的预付账款,是提前交给税务局的税费。

在上个栗子中: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0

贷:递延所得税费用 10

这部分形成的所得税费用有两个重要含义,一是在贷方,意味着这是要减少所得税费用的;二是“递延”,意味着是在以后年限当中应该要调减税费。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意味着当期按照税法少交税而按照会计多交税的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乘以所得税税率就是递延所得税负债,这部分类似于企业的应付账款,是当期应付未付给税务局的税费。

在上个栗子中 : 借:递延所得税费用 1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0

这部分形成的所得税费用也有两个含义,一是在借方,意味着这是要增加所得税费用;二是“递延”,意味在以后年限中要调增税费。

最后,根据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理解所得税费用。

上文先后讲明了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接下来就是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就是把当期税费(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加上递延税费(递延所得税费用),是企业实实在在应该交给税务局的费用。而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是企业当期应该交给税务局的费用。

在上个栗子中:

所得税费用=121.5-10+10=121.5万元。

附注:

再举一个栗子来说明问题:甲公司2017年实现利润总额210万元,包括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因违反环保法规被罚款2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7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20万元,年末余额为25万元,该差异来自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差异。甲公司的所得税费用是()。

在这个栗子中,先搞清楚什么是永久性差异,什么是暂时性差异。国债利息和罚款属于永久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为5万元,意味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5/0.25=20万元。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210-10+20-20=2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00*0.25=50万元。

递延所得税费用=5万元。

所得税费用=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50+5=55万元。

以上,就是关于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和所得税费用的关键内容,你看明白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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