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3-05
“《实施意见》为村级纪检组织建设规划了‘施工图’,为乡镇纪委‘有作为’提供了有效抓手,真是太及时了。”南康区横市镇纪委书记张启龙说道。 近日,南康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在更高水平上深化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乡镇纪委更加‘有作为’”的要求,以及市纪委关于“补齐村级监督短板,规范加强村级监督工作”的部署安排,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有效补齐村级监督短板,擦亮村级监督“探头”,为拓宽乡镇纪委“有作为”路径打牢扎实基础。 据悉,《实施意见》明确先行试点、梯次推进、全面推广“三步走”的工作目标、推进步骤和完成时限,按照村级纪检组织统一场所设备、统一台账资料、统一经费保障的“三统一”要求,进一步夯实推进村级纪检组织建设的基础保障。同时,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深化运用“村纪检小组+”模式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乡镇纪委“点对点”派发监督检查任务清单、推动公示公开常态化等方式,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村级“末梢”。为确保村级监督取得实效,《实施意见》还对责任落实、规范工作和学习培训等各项机制进行了分类明确,进一步完善了村级纪检组织规范运行、有效发挥作用的制度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实施意见3个方面8项工作措施抓好落实,按照‘区督导、乡落实、村主体’的原则和乡镇纪委‘六有’要求,推进村级纪检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村级纪检组织作用,全面打通村级监督‘最后一公里’。”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南康区纪委监委 许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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