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此译文由赵庚白原创,复制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直方周易》三十五 晋 【晋】六二 晋如愁⑴如,贞⑵吉。受⑶兹⑷介⑸福⑹,于⑺其⑻王⑼母⑽。 【译】六二 指挥队伍一边前进一边收集战利品,官长是高明的,授予这个官长划分田界的奖赏,给他统治一国土地的权力。 注释:⑴通“揫”收敛。《管子·宙合》:“故愁其治,言含愁而藏之也。”(收敛:聚拢,收集。) ⑵“贞”官长。《易·师·彖》:“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正:官长。《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昔虞阏父为周陶正,以服事我先王。”) ⑶“受”授予,付给。后作“授”。《战国策·齐策四》:“昔先君桓公所好者,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天子受籍,立为大伯。” ⑷“兹”这个,此。《史记·秦始皇本纪》:“登兹泰山,周览东极。” ⑸“介”划分田界。《诗经·周颂·思文》:“无此疆尔介,陈常于时夏。”(界:一本作“界”。) ⑹“福”行赏,奖赏。即给人以福。《尚书·洪范》:“惟辟作福,惟辟作威。” ⑺“于”给。《论语·卫灵公》:“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朱傳》于,於也。《周易》《毛詩》於皆作于。于於古通用。) ⑻“其”彼,他。《师说》:“郯子之徒,其贤不及孔子。” ⑼“王”统治、领有一国或一地。《诗经·大雅·皇矣》:“王此大邦,克顺克比。” ⑽“母”通“亩”。田垄,农田,田地。《史记·鲁周公世家》:“天降祉福,唐叔得禾,异母同颖(颖:禾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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