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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不享有招生特权,让公民办学校教育走向公平!教育局长、校长这样说③

 昵称815848 2020-03-13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及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经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省教育厅日前出台《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共5个方面17条。

如何做到互不享有招生特权,让公办民办学校教育走向公平?一起听听绍兴市教育局副局长丁初效、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副局长王耀鹤、华东师大宁波艺术实验学校校长陈伟忠怎么说↓↓↓

对公民办义务教育的一点看法

 绍兴市教育局副局长 丁初效 

义务教育是国家的法定教育,必须坚持以国家办学为主体,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国家发展义务教育就是要努力推动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切实保障和维护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教育发展,我认为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管理的原则。《义务教育法》是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根本大法,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政策。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更是新时期公民办义务教育都必须遵守的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并非是指导性的,而是指令性的;并不是可选择性执行的,而是必须执行的。

二是公民办学校公平对待的原则。对于义务教育而言,无论是城市学校还是农村学校,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要一视同仁、公平发展,这是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重要基础。尤其体现在大家十分关注的招生录取环节,更应该体现公民办学校公平的招生权、同等的机会权、同步的录取权和统一的管理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录取、统一管理,使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同等而公平的录取机会。

三是公民办教育协调发展的原则。基于义务教育以国家办学为主的原则,因此,公办义务教育是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主体力量,也是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主要对象。而民办义务教育则是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义务教育质量优化的参与力量。民办义务教育规范提升有利于增强义务教育的多样性、选择性和竞争性,但关键是要合理确定民办义务教育在本区域内的合理比例,确保区域内公民办义务教育的协调发展。对于民办义务教育比例过高的地区要有序调整,使其保持在一定的合理范围,这对于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协调发展,保持区域义务教育优良的发展生态是十分重要的。

四是按教育规律发展的原则。无论是公办教育还是民办教育,都是一种教育类型,都要按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办教,按人才成长规律育人,按教育规律办事。教育有其自身发展规律性,当前的教育已经从过去的抓数量、重普及转移到抓质量、重内涵上来。因此,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的竞争,不应着眼于生源的竞争,而应是办学特色和育人水平的竞争。民办学校更应倡导教育家办学,在优化课程设置、改进育人模式、完善评价手段上多有创新,在减轻学生负担、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满足多样需求上多下功夫,努力为每一个孩子提供适合的教育,与公办学校一起共同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公民同招:构建义务教育协调发展的优良生态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耀鹤 

一、公民同招,是义务教育协调发展生态的理性回归


在民办教育40多年发展中,民办学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层次不断提升,办学质量也不断提高,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互为补充,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民办教育发展进程的加快,部分民办学校偏离了正常的办学轨道,利用其办学的灵活性,集中大量公共资源,用“公办名校+”、“所谓的国外名校+”等模式来运营,一定程度上侵占了公共教育资源,对义务教育协调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如民办热门学校垄断了义务教育阶段升学的“第一方阵”,弱化了公办学校生源;民办热门学校提前掐尖招生,竞争日趋激烈,家长在“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教育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等家庭教育理念的驱使下,对民办热门学校“趋之若鹜”。同时也直接助长了校外培训机构的“气焰”,扩大宣传,违规培训,招生挂钩,产生“剧场效应”,严重搅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和教学秩序,无法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无法开展真正的素质教育,无法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要彻底根治这一“病态”,让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教育回归协调发展生态,必须强化“源头式”治理。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文件,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这是基于对义务教育公正公平发展的考虑,用来破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难题、实现义务教育公平的一大“狠招”。随着该文件的发布,全国各地不少省份已陆续出台实施“公民同招”的相关意见。2019年12月,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联合下发《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也明确规定“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近日,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等新举措。这些重要举措的推出,将为公民办教育协调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作为一个在县市区教育局分管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育行政干部,我认为,在目前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生态下,实施公民同招政策,主要有四个利处:
一是有利于公民办学校同步起跑、同步发展。一所优质学校的办学质量和信誉,靠三大要素造就,分别是生源、师资和管理。其中,生源质量是重要要素,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强化管理和提高师资水平,能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从长远利益来看,公民办学校同步发展符合国家利益,能促进公办学校更好地发展,能更好地保障最大多数学生的利益。
二是有利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摇号制”的实行,可以减轻家长的过度焦虑情绪,切实消除“学校减负、家庭加负”的现象,去除校外培训机构对教学进度和内容的“超前拔高”行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让教育回归合理常态。
三是有利于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就是要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化解过度的择校热,进一步优化区域教育生态。
四是有利于民办学校的内涵发展。“公民同招”,不是制止了民办学校的发展,而是促使民办学校,通过办学理念更新、办学特色打造、精细化管理等途径,转型升级,获得健康长远地发展。

二、公民同招,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历史机遇


面对“公民同招”政策,缓解了社会和家长的焦虑情绪,对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也创造了历史机遇。区域教育主管部门应抓住机遇,着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优化布局,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面对城市化进程、二孩政策和户籍新政的影响,要修正教育资源空间布局规划,加快学校建设,加大优质资源供给,完善入学保障机制。通过深化“互联网+义务教育”,推进“一法人多校区”、“教育共同体”、“学校托管”、“网络教学联盟”等集团化办学模式,提升区域义务教育整体水平,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确保上好学、上优学。
二是规范办学,营造义务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民办教育面临一个办学格局的转型期,更应在“控规模、强规范、提质量、育特色”发展思路上下功夫,进一步找准办学定位,优化教育教学管理,提升内涵品质,更好地满足老百姓多样化、差异化的教育需求。同时,教育主管部门通过行业自律、考核评估等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和治理,使培训机构规范教学行为,成为学校素质教育的课外阵地和有益补充,共同营造义务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社会和家长树立正确的育才观。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科学引导社会舆论和家长树立正确的育才观,理性地对待“择校热”、“培训热”等问题,因材施教,寻找“最适合自己孩子”的教育,让教育回归理性,回归本真。
总之,“公民同招”将是一场“双赢”的教育革命,构建义务教育协调发展的优良生态,政府、群众、公民办学校都能从中受益,我省义务教育将开启“里程碑式”的新发展。

互不享有招生特权:让公民办学校教育走向公平

 华东师大宁波艺术实验学校校长 陈伟忠 

去年12月出台的《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就已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坚决防止各区域间中小学校招生互挖墙脚。近期,全国多个省份陆续出台意见,明确“公民同招、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义务教育招生新政,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笔者认为,这一轮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政策的调整,是全国性的统一举动,是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央有关义务教育改革文件的具体举措。“加快建成平等面向每个人的教育,努力使每个人不分性别、不分城乡、不分地域、不分贫富、不分民族接受良好的教育”体现了其时代性和合理性,是促进学校教育公平的有力举措。

一、让公民办学校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一些区域的民办中小学普遍存在的 “掐尖招生”、 “跨区招生”是导致当前幼儿教育小学化和小学生 “培训热”、“家教热”的 始作俑者,严重扰乱了幼儿园、小学的正常教育秩序,令无数孩子深受 “奥数”等校外培训之苦,在家陷入 “作业+”的泥淖当中,也是导致学校减负而孩子学习负担依然居高不下的直接原因。部分国有民办凭借知名高中优势,直接嫁接出民办初中、小学 所谓的“名校”,吸引众多学生纷至沓来。这些所谓“名校”并非是学校内涵发展之产物,而是因为集聚了一批优秀学生而得 “名”,“掐尖招生”、跨区域争夺生源居然成了部分学校发展和成名的硬道理。到了招生季,这些学校领导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斗智斗勇”、“奇招频出”,各县市区、学校为了巩固优秀生源不流失,也是展开艰苦的 “防御战”,于是到处 “战火弥漫”、“硝烟四起”。这种态势从小升初弥散到幼升小,直接导致不少孩子从幼儿园中班就开始消停不下来了。落实公民同招及民办学校审批地招生,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上述的“非教育”问题,让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生源基本相近的前提下,在 “同一起跑线”上出发,让所有学校淡定下来,专心致志抓教育而非抢生源,让名校真正实至名归。

二、让所有学校都能“静得下心来”

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调整,将有利于所有学校“静下心来”搞好教育。有利于每一个地区积极营造教育发展的生态环境,有利于每一所学校把主要精力花在促进学校品牌建设上,有利于每一位老师转向集中精力练好内功的“育人”而非“育分”的轨道上。大家目光一致朝向学校内部,关注每一位学生的生命成长,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和使命,让教育回归教育,走学校的内涵发展之路。
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调整,短期看对民办学校会带来一些“阵痛”,但从长远来看绝非坏事。消除部分民办校依赖生源立校的弊端,促使民办学校主动转向质量立校,在服务、特色、品牌等方面提升办学品质上下功夫,借助自身优势,打造学校特色,实现错位发展,走出一条普通公办学校难以达成的品质教育之路,用自身的软实力赢得家长口碑和社会知名度,这才是民办学校可持续发展的生存之道。

三、让所有家长都能“吃上个定心丸”

面对招生政策调整,特别是今年即将面临孩子升学压力的家长,心中也许会有些许不安。首先,借助媒体力量,加强宣传,做好解读让全社会对招生政策变化都有比较清晰的了解和把握,防止以讹传讹。其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向全体公民办学校负责人做好政策解读,各校要做好政策宣讲,让全体教师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认识到此项改革的紧迫性和对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意义。再次,要组织好特别是关键年级的学生家长会,让家长理解政策的社会价值和实质意义,进一步端正育儿思想,增强育人认识,理性对待择校问题。最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畅通咨询渠道,尊重每一位学生家长的个体关切。每一位家长都希望孩子快乐地成长、成人、成才。招生政策的全面实施落地,必定极大改善中小学校内外教育生态,改善师生关系、亲子关系,这无疑是学校和家庭所共同期待的。

四、让各级政府都能“补上最后几块短板”

近年来,上海、杭州等城市相继实行“公民同招”试点改革,从实施情况看,适龄儿童家庭参加民办学校摇号的比例明显减少,公办学校生源也日趋稳定。但是,也必须更加重视校际间的不均衡问题。要加大区域内学校优质均衡力度,把“新优质学校”建设成为政府推进教育公平的“第一要务”。要引进“激励+竞标”机制,促使薄弱学校变“要我发展”为“我要发展”,采用“胡萝卜”政策与“饥饿疗法”,充分调动学校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增强学校管理者的特色品牌意识,内挖家校潜力,外聘专家引领,推动学校内涵发展。要摒弃“雨露均沾”的平均主义,通过竞标,集中优势资金,每年重点完成几所薄弱学校全面的特色升级改造,通过若干年努力,让每户家庭在家门口都能读上信得过的好学校。

本期责任编辑:俞沁、徐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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