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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的长远考量,关于农转建设用地,审批权下放背后

 进入丛林我是王 2020-03-19

3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一石激起千层浪,媒体界纷纷称之为“土地新政”。

最近大家的朋友圈,被这个话题所引出的各类全文刷屏了,几乎大部分自媒体都是相同的观点:土地供应量增加,土地竞争会降低,房企拿地会更加容易,房价过快上涨趋势会得到抑制,房地产的行情马上就要来了。
大家可能习惯了看热点新闻,喜欢“报喜不报忧”,很多人都这样说,应该就是那么回事儿了。我只能说,有些媒体写文章完全没有客观分析,压根不懂房地产,好伐?
这件事的影响力,被很多媒体过分夸大了。最近也有很多朋友在知识星球咨询我,怎么看这件事,房地产是不是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我个人认为短期影响不大,可以忽略不计,长期有一定影响,但具体看这个政策怎么执行落地。
土地新政实际上就两条核心内容:
其一、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下放到省市一级地方政府。
其二、基本农田,以及面积超大的一般耕地超过35公顷,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转为建设用地的,试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八个省市可以自行审批,试点时间为一年。
这个政策的发布节点比较微妙,在疫情发生后,恢复经济生活的关键起步阶段,因此很多人将其解读为对房地产的变相扶持,这个理由勉强站得住脚。实际上,大家不用刻意去解读这个政策,实际上土地审批权下放是一个长期,必然的趋势,国务院研究这个事情也不是一两天了。这个时间发布,更多是水到渠成。
下放农转建设用地审批权,只是土地利用权利审批权限,流程结构中的一小部分。
城市的发展,要卖地,前提是要有城市的空间总体规划更新。只有城市发展空间扩展了,才能对应修改城市规划,增加土地供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直辖市的城市空间规划,由国务院审批;省、直辖市政府所在地的省会城市,1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以及其他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空间规划审批,由省、自治区政府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
大家可以看一下表述,是由国务院审批,不是备案!包括省会城市、直辖市、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都是在国务院审批的行列。这次改革,只是把最难弄,最繁杂的农业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权,这个权限下放了,其他的权力还在国务院手中。
想地方政府就此策马奔腾,潇潇洒洒卖地?不可能的,别想太多了。
大家可以将此简单理解为国务院的简政放权行为即可,毕竟国务院很忙的,机构人员也不多。把一些脏活累活儿下放地方,合理分工,留下一些关键的审批权就好了。

基于土地财政的现状,也不会大规模增加供地。
一方面,很多城市现在的发展就是摊大饼式的,城区发展范围越来越大,带来了交通拥挤,配套跟不上,城市治理难等一系列问题。现在很多一线城市和新一线城市都在有序控制主城区人口规模,发展卫星城。在有序控制人口规模的政策下,相对应的土地供应,不会有大起大落。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都是仰仗土地出让收入,在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后,很多地方政府对于房地产行业的认识已经非常深入。从某种程度讲,政府才是最大的开发商,操盘手,在平衡土地单价和总的出让金收入方面会有一个很好的平衡。
很多城市的土地供应是明显饱和的,目前隐性库存较大,需要很长的周期才能消化掉,跟不用说增加土地供应了。
大家期待的,贸然大量增加土地供应,不现实,也不理性。也不会反馈到房价上,造成房价下降。
土地审批权下放,最大利好,是产业用地。
大家都看到了,这次特别试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八个省市可以自行审批基本农田转建设用地。这些省市除了重庆属于直辖市,位于西部地区的特例外,其他的都是东部经济发展先进的地区。
特别是浙江、江苏、广东、上海四地,是中国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地方,产业发展对用地的需求较大。相比房地产开发,产业发展一般是集中连片的,对土地的一次性需求较大,而且需要有较快的土地审批,才能留得住潜在投资者。之前很多地方的产业投资,等土地审批至少要半年,甚至有的一年半以上,严重影响地方招商引资。
国务院这次放权试点,其中一个重要的导向就是让有能力发展产业的地方,不要被繁琐的土地审批程序所困,增加灵活性,更好地服务于产业发展。
有产业资源的房企,是时候搞一波产业勾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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