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界的高下决定书法艺术作品品位的高下。一件书法作品,没有高雅的审美境界就不能算是艺术作品,充其量是一件书法。书法艺术最根本的追求,就是高境界。 人的审美需求是无止境的,书法境界的追求,是书法发展的大趋向。书法从记录信息功能发展成为纯艺术,在形式构成上却永远受着严格限制:它只能是汉字书写,只能以已有的字体为核心,但是任何人也不可能有新字体创造。 书法史是几千年来,千千万万人的书写,积累起来的经验,后世习书任何人可以汲取,而真正决定高下的就是个人见识、修养、思想境界。所以,书法成为自觉的纯艺术的时代,实际也就是艺术家自觉追求境界的时代。 有书家曾说:“写字,说到底,就是写境界。书之美在境界;书之难也在境界。” 古代先贤早有所论,王僧虔《笔意赞》中说:“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 这些认识都很经典。但是今天从更高的艺术效果看:则是境界。让作品有尽可能高雅的境界,不仅仅是主观愿望问题,而是要以切切实实的修养,才可望达到的境界。 今日之书家首先提高文化修养,文化是书法的根脉和源泉。苏东坡说:“作字之法,识浅、见狭、学不足三者,终不能尽妙。”黄庭坚说:“学书须要胸中有道义,又广圣哲之学,书乃可贵。” 因为书法已成为纯艺术,它要求时代书家尽自己的能力修养,遵循书法作为艺术的规律,寻求审美价值的可能性,做尽可能高的境界追求。 举手投足尽显一个人的修养,举笔落墨,书写者的情性、欲念等无可掩饰地从笔下的迹印流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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