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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没认罪,证据不足,为什么律师劝让认罪呢?

 昵称33569505 202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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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国目前审理刑事案件的常规操作决定的,既:司法机关不轻易作出“无罪论”,也就是说,即便你案件真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也以有罪判了再说。


因为很多时候,你是否犯了罪,你自己清楚,司法机关也很清楚,但是只是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充分的证据而已。但事实上,你确实是犯罪了,检察院也把你逮捕了,如果以证据不足把你定无罪放了,那公安和检察院都会承担责任。

因此,常规做法就是先判了再说,你不服,肯定会上诉,那就二审再找证据,再说。


你的律师肯定是知道里面的一些规矩的,因此,让你认罪,免得来回折腾,自己受苦。

刑事案件,有时候需要嫌疑人这边和法院在某种程度上有一些默契,很多时候,死不认罪是最脑残的做法。

因为几乎所有的案子,公安是不会抓错人的,只是有没有证据的问题。司法机关证据不足,你需要借势往下爬,你给我面子,我就给你面子,否则,你不给我面子,那我先往重了的判,有本事你二审再去翻。


我经常看到很多本身就不重的案子,嫌疑人就是死不认罪,开庭的时候也不服软,最后很多都是在量刑区间内往重的判。

而二审的时候,二审法官觉得虽然判的有点重,但是也在正常量刑区间内,也就维持原判了。

本来认罪可以判1年6的刑,现在被判了2年11个月,多坐一年多,怪谁?


刑事案件,认罪态度是至关重要的,而律师的职责就是给你争取最大的利益,有时候即便证据不足,自愿认罪也是在争取最大利益,少受苦。

即便你真无罪,那又怎么样,你已经在看守所呆这么久了,你现在首要想的不是喊冤的问题,而是尽快脱离苦海。

有时候,人要现实点。稍微有头脑的律师,很多时候,都不会为嫌疑人做无罪辩护,而且让嫌疑人在开庭的时候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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