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的集中统一领导,1952年11月,在中央人民政府之下,增设了国家计划委员会,这是与政务院平行的机构。国家计划委员会的负责人称主席。高岗就曾是计委主席。 国家计划委员会成立后,重工业部、第一机械工业部等13部划归其领导。这样,国家计划委员会就在领导国家经济建设工作的许多重要方面取代了政务院。当时国家计划委员会还有“经济内阁”之称。 国务院时期,一改国家计划委员会作为中央人民政府中与政务院平行的机构的地位和作为“经济内阁”的作用,而是把它列为国务院下属的一个职能机构(组成部门),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负责综合管理国民经济计划工作和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职能部门。政务院的过渡性和相对不固定性是由国家最初几年的形势决定的。政务院机构的增设与调整,对于社会的各种改革和经济恢复,对于保证国家“一五”计划的顺利实行,都起了重大作用。 内容来自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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