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美元债价格跟着全球金融市场跌了几周了,但这几天,随着一众家喻户晓的房企美元债跌到地板上,开始引发了大范围讨论。 做股的、搞债的、 外资的、中资的、 一级的、二级的 各种策略的fund…… 这个周末都像讨论疫情一样在讨论中资美元债,颇有一些“网红终于混出圈了”的感觉。 没错,现在中资美元债简直就是当初的李佳琦——卖了几年口红,突然发现原来本屌除了口红也啥货都能带得动…… 也不奇怪,这周连桥水爆没爆仓都是菜市场闲聊了…… …… (一)现在的大环境如何?惨…… (图片来自Bianco Research) 整个职业生涯都在等待的那种投(tou)资(ji)机会,最近开始越来越多了起来,比如近两年一直蛰伏做多波动性的那批人,看看VIX指数就知道他们的收益了: 再比如潜伏做空美股的人,不需多说了,债王Jeffrey Gundlach都已经开始炫耀了:“已经盈利太多,不落袋为安都不行了……”,他平掉了手里所有美股空头头寸: 毕竟这是比大萧条和87年还要急剧的下挫: 那我们今天要说的中资美元债(尤其是房企美元债)能不能算是这样一次“百年难遇”的机会呢?
而这其中,房企美元债在短短两周时间里收益率拉阔550bp,导致现在场子里非常多YTM 30-40%的债券,甚至有像天房集团这种YTM接近200%的,所以说遍地黄金也并不为过。 跌得最狠的,基本上是房企的长期债券: (图片来自跨学科多元思维模型) 这个黄金坑是已经很大了,但最最关键的问题其实是,它还会不会继续变得更大?这个问题我们放在后面一点来讲。
也就是说,如果你现在心动的标的是房企美元债,那整个市场上的存量也就大概2212亿美元。 如果看短期效应,目前到期时间最近的房企美元债大概有这些,排在第一个的恒大已经把还债资金打好了: (四)谁手上有债?
有点懒,这里就直接用光大研究整理的中资美元债市场数据了:贝莱德、惠理集团、德国安联集团、摩根大通、英国保诚集团等国外大型基金公司、保险机构、银行等,是中资美元债的主要持有人,前18名持有人的持有规模占中资美元债的比重超过一半,为51.24%。 剩下的还有很多中资银行的海外分支、中资的美元基金以及一些极高净值的个人持有者,比较出名的一些买方像方圆基金、高腾基金、暖流资产啊这些。 这些平日里精明的不能再精明的买方,这时候为什么要去把金子往外丢? 主要还是因为流动性稀缺、面临赎回,所谓的“Margin 明天call,Margin 天天call”,call来call去,手上有啥就卖啥,这时候能卖得出去的往往还是平日里流动性比较好的资产,就像美元债里的房企美元债,房企美元债里的优质房企美元债。 像高腾亚洲收益债券基金净赎回规模就在3月13号触发了5%的上限而启动Swing Price了: 很容易想象,这些持有人现在面临来自客户的挤兑有多严重。
这里要减去上述那些买方机构,剩下的其实也不多了,毕竟这次对于他们来讲,面临的流动性问题是相似的,很少有能躲得开的。 2.手里有美元现金的其它市场玩家。 这个范围比较广了,问题在于,现在这个关口,谁还不缺点儿美元呢?手里有美元就胜过一切,费尽心机(割肉)好不容易把美元从股市黄金原油等所有资产市场捣腾出来了,现在又要把美元从他们手里拿出来,那得是怎样的一块肥肉才有足够的吸引力呢?虽然不能确定地产美元债能不能算上是这样的肥肉,但就算是,教育市场也是需要点沟通成本的。 3.房企自己。 眼看着自己发的债跌成这个鬼样子,房企根本顾不上是该哭还是该笑,这时候如果能回购注销,省下的钱可是相当可观的:借了100块,本来加上利息要还110块,现在拿出来70块就能一笔勾销了……妙不可言有木有?(但也很tricky,这个后面专门解释)所以最近你看到的新闻是这种画风: 泛海国际买了恒大的债~~~ 泛海国际又买了恒大的债~~~ 融创买了两笔自己的债~~~ 泛海国际又买了花样年的债~~~ 佳兆业好像在酝酿买自己的债~~~ ………… 4.还有就是我、你 and 你你你你你你……这两天逢人便聊中资美元债,打的这个算盘自己心里还没点儿B数么…… 关于房企回购自己的债,为什么说比较tricky呢? 这不是简单我用70块钱还100块债券的问题。 抛开房企这样做自己承受的一些污名效应不说,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房企回购债券是有额度比例限制以及披露规则的: 现在很多发行人境外发债走的是Reg S模式,该模式是允许发行人在二级市场回购部分自己的债券的。但不是说3亿美元规模的债我都能自己买回来,这个买回来的比例限制是规定好的,比如,回购单只债券总额的10%则需披露,接下来要是继续回购,那么每5%都需要披露。 在融创这周回购两只债券的公告中,我们就可以看到这样的限制: 图中的新闻提到的这两只债:
你要想多买点儿?天真。 要是想全买回来,需要跟持有人发起self-tender offer的(就是回购要约),那都是什么债干的事儿呀,天津物产、青海省投这些早已躺下的违约主体才会迫不得已这样做。 |
|
来自: AndLib > 《vcpe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