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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随笔|如何编制建设工程简易竣工决算报告

 王明鹏 2020-03-26

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我们提出简易化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的方式,以善始善终完成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工程决算编制内容包括决算书面报告、定案表和汇总表以及附件资料。编制工程决算报告目的,既是汇总确定项目实际总投资,对比批复概算进行投资分析,也是积累造价数据的客观需要,同时也作为全过程咨询付费直接依据。

全过程跟踪评审建设投资项目结束后,我们常常重视工程竣工结算的推进与完成,但是对于工程决算重视程度不够。通过对原因简要分析,查询有关政策规定,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我们提出简易化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的方式,以善始善终完成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并获得完整的项目投资数据。

决算实际现状情况

目前对于竣工决算重视不够,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程竣工结算要解决施工企业的造价定案问题,涉及工程款最终拨付,导致对此高度重视;

二是工程结算完成后,相对而言剩余工作不再涉及外部施工以及供货商合同确认,紧迫性不足;

三是竣工决算更多是在结算基础上的总投资汇总和测算,主要是建设单位工作范畴,相对来说与造价咨询关系不大。

四是建设单位和决算主管部门重视不够,尤其对于一般性的基本建设项目,重建设轻管理,重投入轻评价,对于项目实际总投资报告汇总和对比分析不够重视。

但是,作为一般性的政府基建投资项目,除了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重视工程竣工决算也是必要的,因为这既是对项目批复投资概算完成情况进行投资分析的需要,也是积累造价数据的客观需要,同时作为咨询付费也是直接依据来源。

按照国家财政部门规定,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是非常严格的,需要建设单位编制,按规范表格填写,财政等部门履行审核程序,最终进行批复。从实践工作看,考虑到政府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费用支出较为简单,除了主体施工和设备采购费用,还包括常见的土地、可研、勘测、设计、监理、监测等工程建设其他费,为此我们可以对竣工决算按照简易化方式处理,以解决竣工决算编制的实际需求。

决算编制政策规定

目前来看,可以作为决算参考的是财政部2016年制定实施的四项政策,其中又以财政部令第81为核心。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

第七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五)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第三十一条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项目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的依据,包括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以及相关材料。”

“第三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后,应当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按照规定报送项目主管部门。”

据此《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直接规定了竣工后要及时编制财务决算。为此,财政部又先后下发基本建设项目具体管理办法,包括:

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实行先审核、后批复的办法,可以委托预算评审机构或者有专业能力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 项目建设内容以设备购置、房屋及其他建筑物购置为主且附有部分建筑安装工程的,可以简化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报内容、报表格式和批复手续;设备购置、房屋及其他建筑物购置,不用单独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这里明确了可以简化财务决算编制,以及部分项目可以不用单独编制财务决算。

二、《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

“第五条  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支出。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办公费、办公场地租用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含软件)、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这个文件规定了管理费计取办法,以及代建费的有关规定,实际执行时候必须严格遵从。

三、《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财办建【2018】2号):

“第六条 评审机构进行了决(结)算评审的项目决算,或已经审计署进行全面审计的项目决算,财政部或主管部门审核未发现较大问题,项目建设程序合法、合规,报表数据正确无误,评审报告内容详实、事实反映清晰、符合决算批复要求以及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的,可依据评审报告及审核结果批复项目决算。”

这个可作为地方建设项目批复财务决算的参考。

决算简易报告编制

对于一般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简易处理,可以借鉴财政部的财务竣工决算要求,及时、完整、恰当的进行投资决算。

这项工作对于财政评审业务来说,由于工程跟踪咨询主要是造价咨询工程师进行,决算的本质就是总投资的简要汇总,可以不需要财务人员参与,我们可以称之为“工程决算”,对应区别于“工程结算”以及“财务决算”。

工程决算的编制前提条件有三:

一是全部完成工程结算,需要结算定案单体工程均出具了结算报告书;

二是搜集齐全有关工程建设其他费依据,包括政府采购批复,合同协议等;

三是对于土地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需有缴费单或缴费依据。

编制内容有三部分:

一是决算书面报告部分。类似结算报告书,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审核依据、审核结果、附件以及有关说明等。有关数据一定按照后面表格数据填写。

二是定案表和汇总表部分。决算定案表类似结算定案表,但是去掉施工单位这一栏,保留为三栏,即提供正式报告时只需要建设单位和咨询企业盖章即可。汇总表格按照竖表设计,分别为项目名称、合同实施单位、报审审减审定、依据来源以及备注等,其中报审审减审定按照结算报告填写即可。

三是附件资料部分。这部分就是汇总表的直接来源依据,必须对应前面出处。具体说,结算数直接复印已出具的结算书面报告和定案表,合同协议等其他费用附上复印采购计划和合同或者有效资料即可。

需要注意的几点,

一是名称统一为**工程决算报告”,

二是审核依据按照附件资料来源填写说明,不要像结算报告那样具体到计价依据,

三是报告后面附上财政评审委托表,这个和专项报告类似,作为出具报告的有效依据。

 结语

作为一项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出具这样的总投资决算后,才算真正完成评审任务。

考虑到对于工程结算项目,已经要求完成结算后要写一份评审分析报告,事实上对于施工单体不多、结算时间差不多先后完成项目,可以在工程决算完成后一并分析撰写,目的是回顾全程造价咨询得失、分析造价指标、对照概算控制等,通过归纳总结不断提升个人造价咨询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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