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邢台市平乡县“北宋大观圣作之碑 ”

 思明居士 2020-03-27

邢台市平乡大观圣作之碑

邢台市平乡县大观圣作之碑为原平乡县文庙的遗物,原址在平乡镇,现迁至平乡县丰州镇平安公园内。此碑保存较好,刻工精良,在体量上仅次于赵州大观圣作之碑,是研究北宋学校教育、科举制度及书法艺术的实物资料。

邢台市平乡县“北宋大观圣作之碑 ”

概况:

该碑青石质,首身一体,碑身高大,刻工精致,通高5.14米,宽1.38米,厚0.38米(上图)。椭圆形碑首。碑额雕七龙蟠顶,左右各三龙,龙头向下并列于碑侧,龙身向上翻卷、缠绕、穿插;另有一龙头部出额阴正中,两前腿环抱两侧的龙腿(下图),两后腿出额阳,两爪环抱火珠;从碑阳看碑额仅见双龙。额中阴刻“大观圣作之碑”6个楷书大字。碑身四周浅刻两方连续卷龙缠枝牡丹图案。碑文阴刻,正文20行1013字,说明3行76个字,落款4行169字,共计1258字,现残缺69字。龟趺座。碑身上部有断裂。

邢台市平乡县“北宋大观圣作之碑 ”

详细介绍:

大观圣作之碑刻于北宋徽宗大观二年(1108年)。大观元年(1107年)九月十八日,资政殿学士郑居中“奏,乞以御笔八行诏旨摹刻于石,立于宫学,次及太学、辟雍、天下郡邑”,大观二年(1108年)八月二十九日,礼部尚书郑久中令以所赐御笔刻石。碑文为宋徽宗赵佶所撰,主要内容是封建皇帝为维护其统治地位而颁布的“八行取士”的封建科举制度,实际上是以至高无上的皇权颁布的封建教育方针和校规,由书学博士李时雍按赵佶御笔摹写,权相蔡京题写碑额。大观圣作之碑所记孝、悌、睦、姻、任、恤、忠、和“八行取士”的内容较史书记载详细,是反映北宋学校教育、科举制度的实物资料,具有较高的历史研究价值。其内容虽为维护封建制度,但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古人处世为人的人伦思想道德,有些内容对现在来讲仍具有积极意义和借鉴作用。

大观圣作之碑的碑文为李时雍仿宋徽宗赵佶御笔摹写。赵佶所创立的“瘦金体”运笔纤细,笔力瘦劲挺拔,撇如匕首,捺如切刀,似“铁划银钩”,宛若美女簪花,自然窈窕,又如天丝织锦,俊逸绚丽,可谓千古一绝。李时雍是书学博士,据说能襟袖濡墨走笔大字,当是追“瘦金体”的高手,将大观圣作之碑碑文拓片与宋徽宗的书法帖和题画墨迹相对照,可以说是惟妙惟肖,极得“瘦金体”神韵。碑额“大观圣作之碑”为权相蔡京题写。蔡京书法造诣很高,功力极深,题额6字严谨规整,大气磅礴,笔势豪雄,亦不失为书法妙品。

邢台市平乡县“北宋大观圣作之碑 ”

平乡县曾为秦郡治所和四朝县治所在地。据《史记》、《元和郡县图志》、《大清一统志》、《资治通鉴》等记载,平乡镇春秋时属晋国,战国为赵辖地,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灭赵后,在此设钜鹿郡、钜鹿县,郡、县治均在今平乡县城西南。西汉时钜鹿郡属冀州,景帝中元六年(前149年)析钜鹿郡增置广平郡,钜鹿县属钜鹿郡,平乡县改属广平郡。东汉建武十三年(37年)有广平国,平乡县还隶钜鹿郡,汉顺帝永和五年(140年)钜鹿郡北迁杨氏(即今宁晋西南)。平乡设郡长达361年,历史上著名的“钜鹿之战”就发生于此。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平乡县城由大老营迁于钜鹿郡旧址(今平乡镇),并修建文庙儒学。宋徽宗大观二年(1108年),刻制大观圣作之碑立于文庙。

宋代“立于宫学、太学、辟雍以及各郡县”的大观圣作之碑国内现有多处遗存,其中尤以现存河北赵县的赵州大观圣作之碑体量最大,保存最为完好。平乡大观圣作之碑是河北业已发现的两块大观圣作之碑之一,在体量上仅次于赵州大观圣作之碑。该碑保存较为完好,石刻工艺精良,刀法娴熟,将细如发丝的“瘦金体”与翻卷缠绕的龙纹表现得淋漓尽致。现为河北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沿革:

据史料记载,北宋徽宗大观元年(1107年)九月十八日,资正殿学士郑居正“奏乞以御笔八行诏旨摹刻于石,立于宫学,次及太学,辟雍天下郡邑。”大观二年(1108年)八月二十九日,礼部尚书兼侍讲郑久中“令以所赐刻石”,遂尊上命,刻石立于县学宫文庙内。

邢台市平乡县“北宋大观圣作之碑 ”

大观圣作之碑初立时,仅正面撰文。其后,在金大安三年之后,于碑阴及左右侧面又撰文补刻,因碑文之右侧刻有“大安三年岁次辛未”(公元1211年)字样,其年代与该碑初立之时相距百年有余。其字迹不可全辩。该碑不知于何年自碑额下40公分处断开。

公元1984年,平乡县文教局在对全县进行文物普查时,将“大观圣作之碑”列为平乡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将断碑的上段移至县文化馆,2001年又将该碑上段移至文体院内,2002年初将平乡镇文庙所余断碑及龟趺碑座一并移至县文体局院内。2006年,将该碑再次移至平安公园。2007年3月将该碑粘接矗立于公园东侧。

历史价值:

北宋徽宗大观元年(1107年)九月十八日,资正殿学士郑居中,奏乞以御笔八行诏旨摹刻于石,立于宫学次及太学,辟雍天下群邑,大观二年(1108年)八月二十九日,礼部尚书兼侍讲郑久中“令以所赐刻石”,立于文庙,碑文内容是宋徽宗领发的孝、悌、睦、姻、任、恤、忠、和“八行”取士的诏旨,实际上以至高无上的皇权颁布的封建教育方针和校规,是研究北宋学校教育和科举制度的重要史料。

邢台市平乡县“北宋大观圣作之碑 ”

艺术价值:

大观圣作之碑,始刻于宋大观二年(1108年)青石质料,碑身为一块整体的石料雕刻而成,高浮雕七龙盘顶,龟趺座通高5.14米,碑身高4.34米,厚0.38米。碑首阳面中间阴刻“大观圣作之碑”六个楷书大字,为权相蔡京题写,碑文由宋徽宗赵佶所撰,并由书学博士李时雍奉敕仿宋徽宗“瘦金体”摹写而成,笔法俊逸、严谨规整,不失书法妙品。该碑娴熟的雕刻工艺,精湛的书法艺术比较少见,是研究宋代石刻工艺和宋代书法的珍贵史料。

文物保护:

2002年,出土于邢台市平乡县平乡镇粮站,现迁址到丰州镇,是河北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存基本完好,全国存世只有6通,河北保存完好的只有2通,另一通在赵县,两碑同一天刻立。

邢台市平乡县“北宋大观圣作之碑 ”

文保单位:平乡大观圣作之碑

时间年代:宋代

地理位置:邢台市平乡县平乡镇(已移至丰州镇)

文保级别:省级

邢台市平乡县“北宋大观圣作之碑 ”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