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注意了! 今天要讲点啥? 二手房登记、交易 及相关涉税事项 “一窗办理、即办即取” 申请材料来咯! 赶紧来看看~ ➢适用: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买卖申办转移登记及税收、交易事项。 ➢申请主体:买卖双方。 ➢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或由受理人员根据申请事项打印并经申请人现场签章确认)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 (三)房屋买卖合同。(原件,或由受理人员根据买卖双方申报信息打印简版合同由申请人现场签章确认) (四)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五)存量住房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个人转让存量住房需填报) (六)特殊情形需提供原件资料: 1.转让方取得房屋时的凭据(购房发票、原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相关司法文书、装修票据、重置成本评估报告等,涉及成本扣除或差额纳税的申请人需提供)。 2.税收减免资料。(见附件2、附件3,涉及税收减免的申请人需提供) ➢承诺时限:受理后当场办结。除以下特殊情况例外: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要公告(公示)的;2.要件不齐的;3.申请人对办理事项存在争议等。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动产登记费(买方)—80元/件(住宅),550元/件(非住宅),详见(渝国土房管规发〔2016〕6号)及(渝价〔2016〕242号)文件。 ➢税收标准:按相关税收政策执行。 ➢适用: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赠与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申请主体:赠与双方。 ➢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 (三)赠与文书。(原件) (四)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五)存量住房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个人转让存量住房需填报) (六)无偿赠与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 ➢承诺时限:受理后当场办结。除以下特殊情况例外: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要公告(公示)的;2.要件不齐的;3.申请人对办理事项存在争议等。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动产登记费(买方)—80元/件(住宅),550元/件(非住宅),详见(渝国土房管规发〔2016〕6号)及(渝价〔2016〕242号)文件。 ➢税收标准:按相关税收政策执行。 ➢适用: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继承或受遗赠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申请主体:继承不动产的权利人。 ➢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 (三)继承公证文书、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 (四)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五)能够证明继承权的材料。(原件) 包括: 1.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放弃继承权的,应当现场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或提交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文书。 4.继承人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5.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7.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具结保证书和询问笔录。 ➢承诺时限:受理后当场办结。除以下特殊情况例外: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要公告(公示)的;2.要件不齐的;3.申请人对办理事项存在争议等。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动产登记费(买方)—80元/件(住宅),550元/件(非住宅),详见(渝国土房管规发〔2016〕6号)及(渝价〔2016〕242号)文件。 ➢适用: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离婚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申请主体:离婚双方。因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转移的,可由权利人单方申请。 ➢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 (三)协议离婚的提供离婚材料及财产分割协议;判决离婚的提供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验原件) (四)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五)离婚证。 ➢承诺时限:受理后当场办结。除以下特殊情况例外: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要公告(公示)的;2.要件不齐的;3.申请人对办理事项存在争议等。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动产登记费(买方)—80元/件(住宅),550元/件(非住宅),详见(渝国土房管规发〔2016〕6号)及(渝价〔2016〕242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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