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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诗禁忌

 iamxuyuan 2020-04-05
 孤平 什么是孤平,唐人没有告诉我们,现在流行的说法有两种:第一种说法是, 两个仄声字夹一个平声字即为孤平。 此说不符合古人作诗的实际情况, 在唐诗中, 两仄夹一平的例子太多了。第二种说法是,尾字为平声的句式除尾字外只有一个 平声字即为孤平,“平仄仄平仄仄平”虽然除尾字外有两个平声字,但第一字的地 位太不重要了,不能算数。此说有两点不足:第一是不全面,如“平仄仄平仄仄 仄”在唐诗中很少出现,应当是为禁忌。它虽然被第一种理论所涵盖,却没有被 这一理论涵盖。第二是对“平仄仄平仄仄平”的解释有些牵强。 本书把孤平表述为:平声句腰被两个仄声字所夹。如果平声句腰被两个仄声 字所夹,这个平声就是孤单的平声了,所以叫“孤平”。 孤平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孤平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一、王氏孤平 清"王士祯《律诗定体》:“五律凡双句二、四应平仄者,第一字必用平,断不 可杂以仄声。以平平止有二字相连,不可令单也。”(清诗话,上海古籍出版社, 1978 年版 113 页)王力《汉语诗律学》:“五言的‘平平仄仄平’不得改为‘仄平仄 仄平’;七言的‘仄仄平平仄仄平’不得改为‘仄仄仄平仄仄平’。如果近体诗违犯了 这一个规律,就叫做‘犯孤平’。因为韵脚的平声字是固定的,除此之外,句中就 单剩一个平声字了。”(87 页)“七言第一字用平声是不中用的,因为它的地位太 不重要了。”(100 页) 王氏孤平用最简单的话表述就是——以“仄平仄仄平”结尾。这类孤平共有三 种句式: 仄平仄仄平 仄仄仄平仄仄平 平仄仄平仄仄平 这是最严格的一类禁忌,在唐代格律诗中鲜见,《唐诗三百首》中一处也没有。 王力先生在《汉语诗律学》中说: 我们曾经在一部《全唐诗》里寻觅犯孤平的诗句,结果只找 到了两个例子: 醉多适不愁。(高适《淇上送韦司仓往滑台》) 百岁老翁不种田(李颀《野老曝背》) 即使我们有所遗漏,但是,犯孤平的句子少到几乎找不着的程度,已经足以 证明它是诗人们极力避忌的一种形式。(103 页) 《全唐诗》(中华书局 1960 年版)中的王氏孤平并没有“少到几乎找不着的 程度”,见附录三《律诗中的王氏孤平举例》。 二、三五同仄 三五同仄特指七言平腰仄尾句式的第三字和第五字同时为仄声,包括四种句式: 仄仄仄平仄仄仄 平仄仄平仄仄仄 仄仄仄平仄平仄(后详) 平仄仄平仄平仄(后详) 三五同仄的禁忌程度较为严格,《唐诗三百首》中一处也没有。 三、一三同仄 一三同仄特指五言平腰仄尾句式的第一字和第三字同时为仄声,包括两种句 式: 仄平仄仄仄 仄平仄平仄(后详) 赵执信在《声调谱》中说:“平平仄仄仄,下句仄仄仄平平,律诗常用。若为 仄平仄仄仄,则落调矣。盖下有三仄,上必二平也。”王力先生在《汉语诗律学》 的附注中肯定了这一说法。 但是, 一三同仄实际上只忌第一、 第三字同时为去声。 三字尾 一、三平尾 顾名思义,三平尾就是以三个平声结尾。三平尾在七言诗中非常少,在五言 诗中稍多一些,这是七言诗句的句中格律比五言严格的缘故。《唐诗三百首》中 的下面三处便使用了三平尾: 积雪浮云端 祖咏《终南望馀雪》 静听松风寒刘长卿《弹琴》 打起黄莺儿金昌绪《春怨》 五言三平尾处于合律与失律的临界状态。 王力先生在 《汉语诗律学》 中说: “a 式句子变了,末三字成为‘仄平仄’,A 式句子变了,末三字成为‘平平平’,二者都 是古体诗的标准平仄,尤其是后者,近体诗应该极力避免。” (92 页)此说值得商榷,因为五言三平尾并不是十分稀少,见附录一《三平尾 举例》,避之不需极力。 二、三仄尾 三仄尾就是以三个仄声结尾。实际上,五言三仄尾中只有第三、第四字同时 为去声才是禁忌,七言三仄尾中只有第五字为去声才是禁忌。 我们常听说格律诗有“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吗?这个口诀简洁明快好记,但是 不全面,不准确,对有些句式不适用。初学者如果仅凭这口诀来作近体诗,定会在 平仄上犯规,乃至犯诗家之大忌。 1、在近体诗中的句式(平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中,五言的第四字、七 言的第六字该用仄声的偏用平声,成了:平平仄平仄 仄仄平平仄平仄,恰恰在重要 的节奏点上平仄不合,乃至句中音节相间,联中句间音节相对,诗中联间音节相黏 的规则统统不管。这似乎大大违反了平仄规则,成了平仄上的特殊形式。这种形式 五言称之为四拗三救,七言称之为六拗五救。拗者,不顺也,违反常规也。可是这 种五言的第四字该仄而平,第三字该平而仄,七言的第六字该仄而平,第五字该平 而仄,在前人诗中屡见不鲜,乃至科举考试的试帖诗,也容许用此种句式。这种特 许犯规的句式,用的人多了,公认为合辙的句式,也难称其为“拗”了,故王力《汉 语诗词律学》中称之“特拗”,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号“锦鲤翻波”。 例句: 仍邻故乡水,万里送行舟(李白《渡荆门送别》) 平平仄平仄 仄仄仄平平 谁能共公子,薄暮欲俱还(杜甫《奉陪郑驸马韦曲》) 平平仄平仄 仄仄仄平平 谁言宰邑化黎庶,欲别云山如弟兄(李嘉佑《承恩量移宰江邑》) 平平仄仄仄平仄 仄仄平平平仄平 歌声袅袅出清漠,月色娟娟当翠楼(杜牧《南楼夜》) 平平仄仄仄平仄 仄仄平平平仄平 2、大忌之一是“孤平”。关于孤平有两种说法。 一种是: 认为犯孤平的句子, 特指五言和七言各一种平韵脚句式而言。 在五言“平 平仄仄平”这个句式中,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成为了“仄平仄仄平”,那 么全句除了韵脚之外,便只有第二字是平声了,这种情况叫犯“孤平”。七言诗与此 相似,七言是五言的扩展,也即其仄起平收句“仄仄平平仄仄平”的第三字不能改用 仄声,如果用了仄声,也称犯“孤平”。 另一种说法是:认为一句诗中凡是两个仄声字中间夹一平声字,不论句中是否另 有平声字,都算犯“孤平”。持第二种说法的同时认为一句诗中凡是两个平声字中间 夹一仄声字者,犯“孤仄”。 一般支持第一种看法的居多。 在五言诗中,如果第一字非用仄声不可,怎么办呢?可以同时把第三个字改成平 声,称之为“孤平拗救”。 成为“仄平平仄平” 同样,七言诗与此相似,也即其仄起平收句“仄仄平平仄仄平”的第三字不能改用 仄声,如果用了仄声,必须把第五字改成平声。 成为“(仄)仄仄平平仄平” 注:()内可平可仄 3、大忌之二是“三平调”也称“三平脚”。三平调是指诗句末尾的三个字都是平声。 这种病句出现在下列句式上,即五言的仄仄仄平平,七言的平平仄仄仄平平。用这 句式写诗时,五言的第三字,七言的第五字,绝不可将仄声通融为平声,变成仄仄 平平平,平平仄仄平平平。三平结尾在古体诗中并不少见,在初唐、盛唐的五言近 体诗中,也偶尔见之,但诗律渐细之后,因三平结尾破坏了诗句抑扬顿挫的节奏感, 则视为诗之大忌了。 4、“三仄脚”也称“三仄调”。三仄脚是指诗句末尾的三个字都是仄声。这种句子 出现在下列句式上,即五言的平平平仄仄,七言的仄仄平平平仄仄。用这句式写诗 时,五言的第三字,七言的第五字,尽可能不要把平声通融为仄声,变成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仄仄仄。诗的出句才会出现三仄脚,古人并不像对三平调那样视为大 忌,不时可以见到,但诗尾接连三个短促的仄声,会使诗句节拍界限不清,失去平 仄相间的音乐美,后人作诗没有特别好的诗句,是不轻易用它的。对初学者来说, 应尽量避免三仄脚。 “一三五不论 二四六分明 一三五不论, 它强调的“二四六分明 二四六分明”, 一三五不论 二四六分明”是我们最常听说的一句作诗口诀。 二四六分明 因为律句对音节上的字(两字音节的后一字)有严格要求,也就是说,第二、四、 六字(五言句是第二、四字)的平仄要确定分明,不容有误。 对一、三、五(五言句的第一、三字)则要宽松些。 实际上,这也只是半合规(律)的口诀。说它合规,是二四六字除特许变格外, 一般是正确的;至于“一三五不论 一三五不论”则不完全正确,因为实际上有的“一三”可不论,有 一三五不论 的可半论半不论,“五”则一般要论。为说明这个问题,还得从声律方面作较深入的 探讨。 诗的律句结构须平仄交错,五、七言的律句都有其固定的格式。 这五个或七个字除平仄交错 平仄交错外,还要有一定的节奏 要有一定的节奏。一般除末字为单字节拍外, 平仄交错 要有一定的节奏 其余均由两个字构成一个音节(或称节拍),这样,五言有三个音节,七言有四个 音节。 这样的一个二字音节,有个形象的称谓--盒子。 前字称盒盖,后字称盒底。盒底要求是很严格的,平仄不能更动,也就是口诀中 所讲的二四六要平仄分明,不能随意改变;盒盖上的字可活动些,但也不能乱动。 一般越靠近句末要求越严,向前就宽松些。每句最后一个盒子的盒盖( 一般越靠近句末要求越严,向前就宽松些。每句最后一个盒子的盒盖(五言第 三字、七言第五字)平仄须按律句规定不能改变, 五 都是要论的 都是要论的。五言第一字、 三字、七言第五字)平仄须按律句规定不能改变,即“五”都是要论的 七言第三字,除了――//―(七言的//――//―)这个句式外,一般可以平 仄不论。 上面这个特定句型中如五言第一字或七言第三字用了仄声字则会犯了“孤平 , 孤平”, 孤平 这 是律诗中的大忌。因此有的“三”可不论,有的“三”尚须论。而七言第一字则很宽松, 是律诗中的大忌 可以平仄不拘。 这就是关于这两句口诀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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