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严的奴隶等级制度:自己被人奴使,但也可以奴使别人,一级一级的制驭着,不能动弹 鲁迅反思传统文化失败根源的发现之六 森严的奴隶等级制度:自己被人奴使,但也可以奴使别人,一级一级的制驭着,不能动弹 以下的问题是鲁迅在反思传统文化中必须面对和给出答案的: 从汉以来,每当一个王朝的高祖终于在血腥杀戮的战争中胜出而成就了“圣武”了, 无论是同族的,还是异族的,想要“天下大治”了, 为什么思前想后,总是挟着打下天下的雷霆万钧的威势钦定儒家学说、礼教、儒教为国教呢? 儒家学说、礼教、儒教是传统文化中理性的、非暴力的部分,虽然它们无法驾驭传统文化中更为强大的无理性的暴力, 虽然它们只能仰仗“圣武”的青睐,才能成为国教, 然而,如果它们没有实现“天下大治”的驯化奴隶、治理奴隶的高明诀窍, “圣武”们怎么可能情有独钟呢? 1925年4月22日,在《春末闲谈》中,鲁迅从果赢用神奇的毒针使小青虫不死不活, 却能保持新鲜,作为日后子女的新鲜食物,很揶揄、调侃了一番创建的儒家学说、礼教、儒教的“我国的圣君,贤臣,圣贤,圣贤之徒”:他们虽然“早已有过这一种黄金世界的理想了。 不是‘唯辟作福,唯辟作威,唯辟玉食’么? 不是‘君子劳心,小人劳力’么? 不是‘治愈人者食(去声)人治人者食于人’么? 可惜理论虽已卓然”,却终于未能发明可以 “与果赢并驱争先”的好方法,使奴隶们既能侍奉主子,却又不会反抗,不会取主子而代之; 结果是,“即以皇帝一伦而言,便难免时常改姓易代, 终没有‘万年有道之长’;‘二十四史’而多至二十四,就是可悲的铁证。”(1-204) 写了《春末闲谈》一星期后,鲁迅发现,“我国的圣君,贤臣,圣贤,圣贤之徒”创建的儒家学说、礼教、儒教,虽然没有发明可以“与果赢并驱争先”的十全十美的好方法,然而其驯化奴隶、治理奴隶的方法还是相当巧妙、相当奏效的。于是,鲁迅在《灯下漫笔》中写道: 但我们自己是早已布置妥贴了,有贵贱,有大小,有上下。自己被人凌虐,但也可以凌虐别人;自己被人吃,但也可以吃别人。 一级一级的制驭着,不能动弹,也不 想动弹了。因为倘一动弹,虽或有利,然而也有弊。 我们且看古人的良法美意罢—— “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 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左传》昭公七年) 但是台没有臣,不是太苦了吗? 无须担心的,有比他更卑的妻,更弱的子在。而且其子也很有希望,他日长大,长而为台,便又有比他更卑更弱的妻子, 供他驱使了。如此连环,各得其所,有敢非议者,其罪名曰不安分!(1-215) 这文明……使中国一切人们无不陶醉而且至于含笑。因为古代传来而至今还在的许多差别,使人们各各分离,遂不再感到别人的痛苦;并且因为自己各有奴使别人,吃掉别人的希望,便也就忘却自己同有被奴使被吃掉的将来……(1-217) 儒家学说、礼教、儒教把人划分成严格的等级,使之一级一级的制驭着,这是一种什么关系? 为什么能“使中国一切人们无不陶醉而且至于含笑”? 首先,礼教、儒教不仅把奴隶们分成森严的等级,上一等级和下一等级的关系是主与奴的关系, 而且还用作为国家教育的繁复的礼仪体系使这种一级一级的主奴关系固定化、形式化、生活化, 从而使森严的奴隶等级制度融入奴隶们日常生活,成为奴隶们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于是, 奴隶们一级一级的磕头的同时,也就一级一级制驭着,奴隶的等级制度就稳如磐石了。 三纲是礼教伦理道德的核 心。“君为臣纲”赋予君对臣的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力,君臣关系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绝对主奴关系。 既然三纲并提,“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自然也沾染了这种绝对的主奴关系的色彩了。 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 中,鲁迅说,“父为子纲”的伦常,“以为父对于子,有绝对的权力和威严”, “他们的误点,便在长者本位与利己思想,权利思想很重, 义务思想与责任心却很轻。 以为父子关系,只须‘父兮生我’一件事,幼者的全部,便应为长者所有。尤其堕落的,是因此责望报偿,以为幼者的全部,理应做长者的牺牲。” 鲁迅指出,这种思想违背了人类“爱”的天性,“抹煞了‘爱’,一味说‘恩’,又因此责望报偿,那便不但败坏了父子间的道德,而且也大反父母的实际的真情,播下乖刺的种子。” (1-132)“父为子纲”是对父子的自然人伦亲情的扭曲和毒化。 “夫为妻纲”把女人视为男人的附属品, 自然就有男尊女卑、一夫多妻,夫妻的自然人伦关系也被扭曲而带上了主奴关系色彩了。 在《我之节烈观》中,鲁迅揭露了女子的节烈,是传统文化“夫为妻纲”强加给女性的道德上的极端残酷, 是“不像人间应有的事情”。鲁迅说,节烈是“极难,极苦,不愿身受,然而不利自他,无益社会国家, 于人生将来又毫无意义的行为”,而男人表彰节烈则是“制造并玩赏别人痛苦的昏迷和强暴”。 对女子缠足的恶习,在《随感录四十二》中, 鲁迅惊叹道,“世上竟有如此不知肉体上的苦痛的女人,以及如此以残酷为乐,丑恶为美的男子,真是怪事。”(1-327) 是的,儒教没有规定女子必须缠足。 然而,女人缠足的恶习始于宋代,明、清则愈演愈烈, 成了中国所有女性的千年恶梦,这和儒教创于宋代, 被明、清两朝定为国教,对女性的禁锢愈演愈烈,女性的地位每况愈下,决非巧合,两者之间自有内在的因果关系。 其次,礼教、儒教的奴隶等级制度既森严又精巧,却一点也不僵化,具有动态的平衡意识。 你看,每个人都被人奴使,被人凌虐,被人吃, 但同时也可以奴使别人,凌虐别人,吃掉别人, 或者至少有奴使、凌辱和吃掉别人的希望; 除了皇帝,每个人都既是奴隶,又是某种程度的主子, 即使还不是主子,也有做主子的希望; 一体两面,集奴隶和主子于一体,感觉上好坏参半,自然是谁都可以接受的。 在《论照相之类》中,鲁迅就说,“凡是人主,也容易变成奴隶,因为他一面既承认可做主人,一面就当然承认可做奴隶。” (1-184)又说,“中国常语说,临下骄者事上必谄,也接受看穿了这把戏的话。” (1-185)传统文化的这种动态平衡,利用了人类、特别是中国人的心理弱点。 最后,礼教、儒教的森严等级制度内部也有自我调节的机制。 从小的方面说,你好好侍奉主子,博得主子的欢心,大有希望沿着奴隶的阶梯一级一级向上爬; 从中等——不大不小方面说,即使你出身寒门,只要熟读经书,有朝一日金榜题名,就可以一个跟斗翻上了云端; 从大的——极致方面说,如果你本事大,不怕被凌迟处死,也可以“彼可取而代之”! 都不行,除了怪你自己命不好、没有能耐, 也还可以籍着比你更卑的妻,更弱的子而聊以自慰。 而你儿子也很有希望,他日长大,便又有比他更卑更弱的妻子,供他驱使了。 做妻子的自然只能自认倒霉了,谁让你生而为女人呢?不过,也用不着悲观。 20年媳妇熬成婆,你儿子娶了媳妇了,你做了婆婆,那时你也有媳妇可以驱使了。 于是,中国一切人们就无不陶醉而且至于含笑了。 鲁迅担心对中国传统思想茫无所知的外国读者很难理解中国人的奴隶意识何以如此沉重,在《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里,鲁迅写道: 别人我不得而知,在我自己,总仿佛觉得我们人人之间各有一道高墙,使大家的心无从向印。 这就是我们古代的聪明人,即所谓圣贤,将人分为十等,说是高下各不相同。 其名目现在虽然不同了,但那鬼魂却依然存在……造化生人,已经非常巧妙,使一个人不会感到别人的肉体上的痛苦了, 我们的圣人和圣人之徒却又补了造化之缺,并且使人们不再感到别人的精神上的痛苦。(7-81) 就这样,儒家学说、礼教、儒教 “使人们各各分离,遂不能再感到别人的痛苦; 并且因为自己各有奴使别人,吃掉别人的希望,便也就忘却自己同有被奴使被吃掉的将来”, “并且使人们不再感到别人的精神上的痛苦”。 鲁迅在他的演讲《老调子已经唱完》中说, “中国的文化,都是侍奉主子的文化,是用很多人的痛苦换来的。” 又说,“保存旧文化,是要中国人永远做侍奉主子的材料,苦下去,苦下去。”(7-312) 像这样,在太平盛世,中国人既然做稳了奴隶了,就各安其分的苦下去,苦下去……主子们呢, 则在饕餮的穷奢极欲中腐败着,腐朽着……直到被新的主子取而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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