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昆明妻子难忍家暴起诉离婚,结果千万家产被查封!因丈夫干了这事

 wen1969h 2020-04-13

有句老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的长久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珍惜,真正的幸福全靠自己努力。然而,今天要说的这个案例中,丈夫赵某多次家暴妻儿,导致夫妻感情迅速破裂、恶化。最终,妻子不堪忍受家庭暴力,欲提起离婚诉讼……

昆明妻子难忍家暴起诉离婚,结果千万家产被查封!因丈夫干了这事

案情回顾

周某与赵某于2004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后来,丈夫赵某多次家暴妻儿,导致夫妻感情迅速恶化。妻子周某不堪忍受家庭暴力,欲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周某发现赵某有转移、隐藏、变卖家产情况,特向五华区人民法院咨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五华法院执行局依法对周某及其代理人详细介绍了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的材料。随后,周某代理人于今年4月1日向五华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五华法院执行局收到保全申请后,按照法律规定对申请材料及其提供的财产信息进行审查。经审查,五华法院决定立案,并于当天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随即查封其赵某名下银行账号存款千万元,并将车辆查封协助通知发给车管所,请求协助查封赵某名下奔驰车1辆。

保全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根据该条规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

1.必须是利害关系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指与被申请人一方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人。

2.必须是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失。

3.诉前采取保全必须提供担保。担保可以是保险担保、现金担保等形式。

以上3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

申请财产保全,提交的材料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条件,这样可以防止他人恶意转移财产,且办理了财产保全会立即通知双方。在财产保全期间,任何人都无权处分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