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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年4月27日,盛宣怀去世,给子孙...

 郝福和 2020-04-16
1916年4月27日,盛宣怀去世,给子孙们留下了高达1300多万两白银的巨额遗产,折合成人民币大约有10个亿。

盛宣怀留下的遗嘱当中,对家产的分配大致是这样的:

五房儿子,每人116万两白银,相当于现在的9000来万人民币,剩下的财产建立了一个基金,每年所得的利息,一部分用来做慈善,一部分用来保障盛氏家族的生活。

而这份遗嘱中的继承人只提到了儿子,却没提到未出嫁的女儿。

当时,盛七小姐盛爱颐,受留美归来的初恋情人宋子文的新潮思想的影响,自由平等的观念深入她的心底。

她曾向当家的母亲庄夫人提出分遗产的想法,但庄夫人没同意。

在盛宣怀去世的头10年,盛家在这位精明能干、大名鼎鼎的庄夫人主持下,各房之间还能和睦相处。

而未分得遗产且未出嫁的两个女儿,七小姐盛爱颐和八小姐盛方颐,都有足够的花销,盛家还算相安无事。

1927年秋天,庄夫人去世。

此前盛家的前三位公子也都已不在,盛宣怀的四儿子盛恩颐则变成了家中的老大。

然而盛恩颐却是个十足的败家子,他生活奢靡、挥霍无度,一夜豪赌就曾把有100多栋房子的一条弄堂,输给了别人。

以当时上海的房价来计算,这一条弄堂光是收租金,就足够一大家族的人,吃喝享乐一辈子。

除此之外,盛恩颐还有很多姨太太,他给每个人都配一栋花园洋房、一辆轿车, 可供使唤的男仆女佣成群。

盛恩颐这样的生活方式,让妹妹盛爱颐忧心不已,她怕四哥迟早会把家业败光,想为自已留一条后路。

出国留学的请求被四哥拒绝后,她便又起了争夺遗产的心思。

当时,民国政府刚刚通过一份法案,明确规定“未嫁女子有与其胞兄弟同等继承财产的权利”。

1928年6月,盛七小姐盛爱颐,向当时的上海临时法院,递交了起诉书。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

一些封建的卫道士们指责她有辱门风、大逆不道,而她的哥哥们也都恼羞成怒,几次三番和她理论,不断指责她。

面对这样的形势,盛爱颐有些不知所措。

关键时刻,宋氏三姐妹站出来为她说话了。

此时,宋蔼龄已嫁于孔祥熙多年,而孔祥熙已在民国政府内崭露头角。

宋庆龄已经成为孙中山夫人,而宋美龄也已经嫁给了蒋介石。

这时,宋氏三姐妹说话的分量,自然对盛七小姐的官司帮助很大。

不久后,盛氏兄弟也都收到了法院传票,他们终于明白,分财产不再只是男人们的事。

1928年9月5日,这桩民国女权第一案,在上海租界临时法庭开庭。

结果开庭后,为了避免尴尬,原告和被告都没到场,双方都由律师全权代理。

后来,官司经过一波三折, 盛七小姐盛爱颐胜诉,终于拿到了50万元的遗产。

盛爱颐用这笔钱,投资建成了上海的“百乐门”舞厅,成为了民国第一位女企业家。

随后,盛八小姐盛方颐也紧随姐姐的步伐,通过打官司,拿到了属于自己的50万。

这起豪门遗产争夺案,不仅改变了案件主角的人生轨迹,也为争取女性的独立和解放,打响了实质性的第一枪。

据说,事后,上海许多家庭都打起了“内战”,一些太太们在家里和自己的丈夫叫板,她们都积极宣扬男女平等的思想,反对男尊女卑的观念。

一时间,那些被封建卫道士压迫的、喘不过气来的大小姐们,终于可以呼吸自由的空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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