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重疾险越变越复杂,产品形态越变越多。在这之中,有一个非常大的分支,叫做多次赔付的重疾险。 癌症多次赔,心脑血管多次赔,重疾多次赔,各种责任看得咱们老百姓眼花缭乱,无从抉择。 上网查查吧,各种言论很多, 有人说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很实用,也有人说多次赔付就是智商税。 在以往的文章中,公子较少提及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但事实上上每天都会有不少咨询多次赔付的家庭。 于是,今天这篇文章,跟大家重点介绍一下这些“更高级”的重疾险。 文章较长,主要结构是这样的: 如果觉得长,大家可以挑选对自己有用的部分进行阅读。 一、何为多次赔付? 1、什么是多次赔付? 重疾险本身存在着很多形态: 最纯粹的重疾险,只保重疾,这是1.0版本, 但是这样有一个问题,有些不是特别严重的大病,是拿不到赔偿的, 哪怕某些重疾的早期,按照合同也是拿不到赔偿的, 为了弥补这个“bug”,“轻症/中症”出现了,这就是2.0版本, 重疾+轻症+中症,也成为了目前重疾市场的标配。 在此之上,出现了“特定重疾2次赔”,也就是3.0版本, 最初是出现了“癌症多次赔”责任,第一次理赔重疾的几年后(多为3年), 得了癌症,无论是新发、复发、转移或持续,还能再赔, 在此之后,大家发现了除了癌症容易复发,心脑血管疾病也是既高发,有容易复发,于是“心脑血管疾病额外赔付”也出现了。 于此同时,重疾险还有另外一个发展方向,那就是在赔付次数上做文章,赔两次,赔三次,但每次得的重疾需要时不同种类的。这便是“(不同)重疾多次赔”, 此为4.0版本。 那如果没达到重疾理赔标准,但是人没了,或者没得重疾人没了,那怎么办? 弥补的措施是加上,“身故责任”:即便没得重疾、人挂了也赔。 再加上前述的各项责任,这就是保障最为全面的5.0版本。 如前所述,而在这之中的3.0、4.0、5.0版本,由于它们的重疾不止能赔一次,我们称之为多次赔付的重疾险。 由于多次赔付的重疾险生长出不同的枝蔓,那么需要先分别介绍下这两类产品。 然后我们再回过头,再说挑选多次赔付产品最重要的两个原则。 2、多次赔付的两种种类 如前所述,我们口中所说的多次赔付可以分成两种: 特定重疾多次赔付, (不同)重疾多次赔付 前者“特定重疾多次赔付”仅对指定重疾再次赔付, 比如“癌症2次赔”,当第二次重疾为癌症时,赔付约定保额; 再比如“心血管疾病2次赔”,当第二次重疾为心血管疾病时,赔付约定保额; 对于这类产品,它的条款通常是这么样的: 癌症多次条款 心血管多次条款 后者“(不同)重疾多次赔付”则仅保障除赔付过的病种(个/组)以外的重疾, 比如老王第一次得了癌症,拿到了第一笔赔付, 第二次得了急性心梗,OK,赔付保额; 第二次得了脑中风后遗症,OK,也可以拿到保额; 但是,如果第二次是得了癌症,这是不赔的,因为它只赔不同病种。 而重疾多次赔又分为分组和不分组两类, 不分组指的是,除了已经赔付过的,无论得哪个还能再赔1次, 而分组赔付则是将重疾分为几组,哪组有赔付过的,统统“拉黑”,只赔其它组所包含的病种。 对于这类产品,它的条款通常是这样的: 不分组型条款 分组型条款 对于咱们普通老百姓,很容易混淆“特定重疾多次赔”和“(不同)重疾多次赔”的概念。 两者的不同可以用一句话辅助理解: 前者仅保障指定重疾,如癌症、指定心血管疾病,保障“窄”但是精准; 后者不赔付同一个或同一组病种,其它病种都能赔,保障“泛”但是模糊。 一图以遮之:
搞清楚了分类,紧接着我们要去面对下一个问题。 既然存在这么两种,买这种多次赔付的,怎么买更为合适呢? 3、挑选多次赔付重疾险的两条铁律 (1) 发生率:特定重疾多次赔(癌症多次赔)>(不同)重疾多次赔 很多人会存在这么一个想法: 特定重疾的多次赔,只赔一种或几种疾病, (不同)重疾的多次赔付,能赔好多种疾病。 肯定选后者啊。 这个想法是非常要命的, 病种多并不意味着保障好,病种少并不意味着保障差。 决定责任好不好的,更重要的因素,在于发生率。 种类多,发生率低,填鸭进多少种也没什么用。 种类虽少,但发生率高,是决定性的病种,那么这项责任无疑更为重要。 来,我们来看,特定重疾多次赔和(不同)重疾多次, 这两项责任的发生率孰高孰低呢? 特定重疾多次赔付的病种, 都是像癌症、心血管疾病这种高发生率、高复发率的疾病,癌症加心脑血管疾病甚至能达到实际理赔的80%。 而(不同)重疾多次责任呢? 你说谁这么倒霉,先不幸得了癌症,顽强活下来了,然后又得了脑中风后遗症? 相比于癌症复发,再得一次其他的重疾的概率实在太低了。 这是我们从感性上的认识,那么理性上的计算呢? 计算过程很复杂,公子在这里只呈现几个人的计算结果: (本图作者:精算视觉,Alex精算师) (本图作者,李征涛律师) 公子亲自也算过,由于掌握的数据有限,算到这个位置。 虽然采用的数据有所差异,而且计算过程中均有些误差。 但是所有人的计算结果,均指向癌症二次的发生概率,远大于不同重疾的发生率。压根就不是一个数量级上的。 概率高,即风险更大, 也就是说,癌症2次赔的实用性要高于重疾多次赔。 而且目前的心(脑)血管二次责任,常常与癌症二次相捆绑。基本上,特定重疾多次赔的责任,包含了上图中的最大概率的几种情况。 所以咱们下结论,特定重疾多次赔的责任,实用性远大于(不同)重疾多次赔,这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其次,特定重疾的二次赔付定价也更合理一些,像是癌症二次责任,只需加费10%-20%,跟粗略计算的发生率基本一致。 而(不同)重疾多次赔,通常要加费30%-40%,估计是保司担心长尾风险,把保费定得较高。 所以,无论是从发生率看,还是从保费来看。 建议优选特定重疾多次赔(癌症多次赔)。 (2)尽量选不捆绑身故责任的 所谓身故责任,指的是这份重疾险,不仅得了重疾会赔,死亡了也同样会赔。 而身故赔保额责任,几乎相当于半份寿险。 可是身故责任,在多次赔付重疾险中,相对较贵。 我们以多次赔付重疾险守卫者三号为例, 30岁男,50万保额,保到80岁,30年缴费, 不含身故责任,6035 含身故责任,8650 50万保额的身故责任2615元。 有意思的是,如果是买50万保额的定期寿险, 同方臻爱优选, 30岁男,50万保额,保到80岁,30年缴费, 2237元。 这是什么意思呢? 含身故责任的多次赔付重疾险,50万保额是8650元。 定期寿险+不含身故责任的多次赔付重疾险,50万保额+50万保额是2237+6035=8272元。 可前者80岁前重疾或身故只能赔一个50万, 后者80岁前重疾能赔50万,身故还能赔。 后者的责任更好,却更便宜。 毫无疑问,重疾险和寿险分开来配置更为划算。 所以我们说,买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尽量不选身故赔保额的。 回到我们最早的分级图,总结下。如果我们有一定预算,开始考虑多次赔付的重疾险。 建议用上述两条作为最大的指导原则: 1、从实用性来说,特定重疾多次赔(3.0)>(不同)重疾多次赔(4.0) 2、尽量挑选不捆绑身故责任的(5.0) 当然如果不差钱的话,预算充足,想要保障更全, 上述原则请无视掉,有钱人的世界不是公子这种纯粹理性派能懂的。 所以接下来,我会针对不同的需求,深入介绍下各个品类的多次赔付重疾险该如何挑选。 二、如何挑选多次赔付的重疾险? 我们来具体讨论多次赔付的三类最常见形态: 癌症多次赔,心血管疾病多次赔,重疾多次赔。 1、癌症多次挑选原则 癌症理赔占到重疾险理赔的60%-80%,是重疾理赔的大头, 而且随着医疗水平不断进步,之前被视为不治之症的癌症,其生存率也是不断上升。 而且癌症本身是癌细胞的失控增殖,其复发、转移等都很常见。 因此,癌症多次赔付责任应运而生, 而癌症高发生率、高理赔率以及高复发率,使得癌症多次责任是非常实用的责任。 癌症多次赔责任,保障的是第N次(N>1)确诊的癌症, 假如老王不幸得了癌症、拿到了理赔, 如果仅仅是单次赔付的重疾险,理赔一次后就失效了,保障就此“裸奔”, 可如果附加了癌症多次赔这项责任,还能再赔! 这项责任,具体而言,它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当第一次确诊的重疾为非癌症时(比如急性心肌梗塞),一段时间后(间隔期常为1年),确诊癌症可以获得赔付。 第一次确诊的重疾为癌症时,一段时间后(间隔期常为3年),保障的是癌症的复发、新发、持续、转移。 我们在挑选癌症多次赔时,要格外注意4点: 挑选原则一:责任完整 主要是“复发、新发、持续、转移”有没有偷工减料。 缺任何一个,建议不要考虑。 比如这款产品,就只赔转移: 注意,在条款中,复发、新发、持续、转移,这四个词一定都不能缺。 挑选原则二:癌症之间间隔期尽量要短 所谓间隔期,规定得是从第一次得病到第二次得病之间的时间,在这个时间内第二次得病,是不赔的。 通常情况下, 若第一次确诊为非癌症,1年后得癌症才给赔付, 若第一次确诊为癌症,3年后得癌症才给赔付, 显然,这个“间隔期”越短越好, 但部分产品癌症后癌症2次赔的间隔期为5年, 这类产品尽量不考虑,如果要考虑、也不建议附加该项责任。 比如这款产品,间隔期五年。 挑选原则三:责任的触发,不要有启动条件 还有一类的重疾险是这么样,它对第一次得什么病有着明确要求。 比如下面这款产品,要求第一次重疾必须是癌症,责任才有效。 也就是说,如果第一次得的重疾不是癌症,责任就用不上了这样就太坑了。 (正常来说,第一次只需要是重疾即可,不带启动条件。) 挑选原则四:保费合适 当下,优秀的产品,附加癌症二次赔责任只需加费10%-15%左右,跟我们预期的概率基本一致, 如果附加癌症2次赔需要贵出30%以上,那么就偏贵了,这时候就要慎重考虑了。 如果某个单项责任贵出很多,去多配些保额更为实用。 2、心脑血管疾病挑选原则 在重疾险中,心脑血管类疾病的理赔仅次于癌症,极为高发。 平安19年理赔年报显示,急性心肌梗死9.9%,脑中风4.9%,冠状动脉搭桥术1.5%,心脏瓣膜置换术0.9%,以及主动脉手术0.8%,这些都在心脑血管类疾病的范畴内。 而且,像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等,多因上了年纪或不良习惯引起, 血管可能反复堵塞概率很高,再梗的概率在30%左右。病情反复复发,危害极大。 由于这项责任相对较新,尚无统一规范,不同产品差别可以很大, 总体来说,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地方: 注意事项一:同病种的多次赔付>得不同病种的多次赔付 当第一次所得的重疾为心血管疾病时,心血管疾病二次赔存在两种情况: 1)二次赔付保障与首次相同的心血管疾病 比如得了心梗,植入支架,后来支架坏了,需要再做一次手术,那么还能赔。 2)二次赔付保障与首次不同的心血管疾病 比如得了急性心梗,做了支架手术,再过了段时间,需要瓣膜手术。 那么,这两种保障哪类更实用呢? 我们试举一例说明, 比如急性心肌梗塞,由血管堵塞造成, 植入支架可以疏通血管,以治疗心梗, 可是,血管可能会再狭窄, 也就是说,如果得了心梗、植入支架,可能会第二次第三次植入支架; 而且,得了心梗、植入支架, 这显然跟主动脉手术、心脏瓣膜手术等不同种心血管疾病没有太大关系; 也就是说,如果得了心梗, 再次心梗的概率明显高于得其它不同种心血管疾病的概率, 心脏瓣膜手术植入心脏瓣膜等亦是同理。 如此,对于保险责任来说, 同病种的多次赔付>得不同病种的多次赔付。 也就是说,更建议大家保同种病复发。 注意事项二:需不需要跟癌症责任绑定 癌症二次赔和心血管二次赔保障的是两类疾病, 可目前大多数情况,两者会有所“纠缠”: 如果附加的责任是“心血管疾病二次赔”,那么第一次得的不是心血管疾病,第二次得心血管疾病就可以得到赔付; 可是,有部分产品,它附加的是“癌症及心血管疾病二次赔”,它会对心血管责任额外要求第一次重疾不是癌症, 这样,如果第一次得了癌症,心血管疾病二次赔就自动失效, 略微不友好。 显然,如果心脑血管责任与癌症责任捆在一起,那么我们需要仔细看条款。 可能会更优, 也可能会更差。 更优条款示例 更差条款示例在前面已经提过了。 由于心脑血管责任相对较新,各家保司对该项责任的定位也是不同。 有些是把它当作额外的附送,责任就很差;有些是稍微加点钱,以拉开与同类产品的差异,责任就一般;也有些是正经设计个责任,就相对比较合理。 因此,带来的保费差异更是参差不齐。 公子的建议是,如果有相关的心脑血管家族病史,尤其是男性,可以重点考虑这类责任。 至于其他群体,相对慎重一点。 3、重疾多次挑选原则 最后我们说重疾多次, 重疾多次责任的实用性,只存在于理论上,公子多次向再保险公司咨询过数据,再保回复也是相对模糊。 从逻辑上讲,随着医学水平的进步,重疾会逐渐得慢性病化,人这一辈子得二次、三次重疾的情况是有的。 而且对于得过重疾的人来说,身体机能下降,得重疾的概率确实会更高。 但在数据上尚待检验。 重疾多次赔可分为分组和不分组两类, 不分组指的是,除了已经赔付过的,无论得哪个还能再赔1次, 分组赔付则是将重疾分为几组,哪组有赔付过的,该组统统“拉黑”,只赔其它组所包含的病种。 重疾多次赔挑选看下面几方面, 挑选原则一:不分组>癌症单独分组>分组赔付。 最优的肯定是不分组的重疾险,得过这种重疾后,只是不赔这种,不会影响到其他重疾理赔。 如果非得分组,建议癌症单独分组。 癌症占到重疾理赔的70%,跟癌症分到同一组,造成的结果大概率是赔了癌症,同组其他重疾就赔不到了。所以癌症尽量不要和其他高发重疾放在同一组,在分组的产品中,癌症单独分组会更友好。 挑选原则二:如果分组,分组是否合理? 如果分组,重疾多次赔要着重看分组是否合理。 最高发的重疾,越分散越好,最好就是分散到不同组中。 挑选原则三:间隔期短 间隔期指的是第二次理赔距第一次理赔的时间间隔, 假设老王买了一份多次赔的重疾,间隔期是1年,买之后9个月很不幸得了癌症、拿到了第一次赔付, 1年的间隔期意味着,如果要拿到第二次赔付,则第二次重疾必须发生在购买之后1年零9个月,早一天都不行, 因此,很显然,间隔期越短是越有利于消费者的。 不知道说了这么多大家有没有看懂,但是如果大家真的准备买多次赔付的产品, 上面的部分建议多读几遍,要不然真的很容易被收智商税。 接下来,我会按照上面的一些基础原则,挑选一些保费相对较低的产品,供大家参考。 三、优秀多次赔付产品测评 公子汇总了市场上近百款多次赔付重疾险: 从中挑选了值得推荐的产品,我们按三种形态一一来说: 1、癌症多次产品 涉及癌症多次赔付的产品较多,而且癌症多次赔付责任也相对成熟一点,在此类之中,上面的六款皆可入手, 在这六款中,责任并无明显缺陷。 最高发25种重疾为中保协制定,高发轻中症也基本都有(嘉和保除外)。 所以大家结合多赔付的保额,选保费最低的即可。 如果不介意慢性肾功能障碍的缺失,嘉和保肯定是便宜的。 而最优选择恐怕是钢铁战士一号。 60岁前,赔付150%的保额, 也就是说,买了50万,60岁前出险能赔75万。 如果很不幸,用上了癌症二次赔付责任,依然还能再赔60万。 50万保额,保终身,30年缴费,含癌症二次责任, 30岁男,6000元; 30岁女,6305元。 额外赔付保额多,且无责任缺失,在同类中保费优势也较为明显。 不过,上述的六款产品的差别并不明显,大家任选一款都挺不错的。 2、心(脑)血管多次产品 首先要跟大家说明,严格来说,把这几款产品放到一起是不合理的。 心(脑)血管多次责任,作为新兴责任,病种和理赔细则,形形色色,很难一以概之。 先说倍加尔保,加上心血管责任二次责任几乎接近其他产品保费的两倍。那么大家要慎重考虑,是选择50万保额的倍加尔保还是100万保额的其他重疾产品,更为合适。 其次是无忧人生2020,无忧人生不能保障同一特定病种,而前面所说,心血管疾病复发的概率较新发大, 所以如果想要一个正经的心血管责任,无忧人生2020恐怕不合适。 (不加心血管二次,无忧人生2020是款不错的产品) 在剩下的三款产品中, 超级玛丽2020Max价格最有优势,但是要注意, 它的附加责任为“恶性肿瘤及心血管疾病二次赔”,两者只能赔1个,而且 它额外要求第一次重疾不是癌症(癌症→心血管疾病不赔),略微不友好。 (当然,癌症→癌症,心血管疾病→癌症,心血管→癌症这些情况都是赔的。) 钢铁战士1号比超级玛丽2020Max贵出一点,而且相比较而言,心血管责任并无明显缺失,比较适合想要一份正经的心血管二次赔的家庭。 此外,也可多花点钱买芯爱2号,包含心血管疾病2次赔、脑部特定疾病失能金以及保障癌症的癌症津贴责任。 综上,如果想附加心血管2次赔, 钢铁战士1号是首选, 如果不想为此花太多钱,也可以考虑超级玛丽2020Max。 如果要均衡心血管、脑血管疾病保障,芯爱2号则是不错的选择。 3、重疾多次产品 (不同重疾)多次赔付的重疾险最推荐嘉多保和守卫者3号。 守卫者3号,胜在可以不绑定身故责任,而且比起同类的产品便宜了10%以上。 重疾不分组赔2次+中症赔2次+轻症赔3次, 可选恶性肿瘤医疗津贴, 不同于癌症二次赔、癌症后的第二次癌症赔付有三年间隔期,守卫者3号仅要求一年后有治疗行为就可以赔付30%保额,最多给付三年, 拿到这笔钱的概率比通常的癌症二次责任要更高,不错的责任。 加上恶性肿瘤津贴后, 30岁男,50万保额,保终身,30年缴费,每年是8030,不加这项责任是6420。 要加费25%,定价稍微有点高, 能赔癌症二次,也能赔重疾二次,这个保费也相对合理。 如果大家想买重疾多次产品,优先考虑这款。 嘉多保,重疾(分6组赔6次)+中症+轻症,可选豁免、身故责任, 基本保障优秀的基础上,还有着优秀的癌症多次赔付责任: 第1次赔付已交保费,2、3次赔付100%保额, 附加癌症多次赔,费率也有一定优势。 重疾能赔,中症能赔,轻症能赔,癌症复发新发能赔,得了其他组的重疾能赔,死亡也能赔。 真的是非常非常全了。 这款产品在保障最全的产品中,保费最合理的了。 四、说在最后 在文章最后,汇总下结论。 先说大原则,对于多次赔付产品,推荐的购买顺序为: 癌症多次→心(脑)血管多次→(不同)重疾多次 此外,不建议附加身故责任。 至于产品, 1、癌症多次赔方面,文中出现六款产品皆可,而最佳选项为钢铁战士一号。 2、心血管多次赔方面,超级玛丽2020Max、芯爱二号、钢铁战士一号各有优势,看个人如何看待这类责任。 3、(不同)重疾多次,不含身故责任建议守卫者三号,含身故责任建议嘉多保。 写到这里依然建议大家谨慎决策,认真思考下面两个问题: 1、增加责任,保费也要增加,那么用这些钱是购买更多保额划算,还是增加责任划算? 2、风险概率,实际定价,以及你(消费者)的心理预期的平衡点在那里?换而言之,你肯为某项责任付出多少溢价? 公子认真思考过上述两个问题, 坦白讲,从保险市场现状来看,癌症多次较为成熟,心(脑)血管多次在走向成熟,而(不同)重疾多次则有一定的“水分”。 大家慎重决策, 如果还有细节上的问题,可私信可留言,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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